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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男生承認學校女廁偷窺被判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諄諄教誨盼被告迷途知返

法庭事

16歲男生承認學校女廁偷窺被判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諄諄教誨盼被告迷途知返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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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男生承認學校女廁偷窺被判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諄諄教誨盼被告迷途知返

2026年07月21日 17:48 最後更新:17:50

16歲男學生於2025年在黃大仙一所中學的女廁內,偷窺女同學,當場被事主發現。男學生早前承認窺淫罪,案件星期二(7月2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曾宗堯開導被告:「想你知道點學好,想你點樣唔再出事,走歪咗好難走返轉頭」、「你要俾自己一世嘅教訓,之後要乖乖地啦」,最終判處被告入勞教中心。

被告C.K.N報稱學生,承認於2025年12月11日,在香港九龍黃大仙某中學二樓女廁內,暗中觀察X,而X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及X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被告不理會該X是否同意被他觀察。

16歲男生承認學校女廁偷窺被判入勞教中心

16歲男生承認學校女廁偷窺被判入勞教中心

辯方提交報告指,被告適合進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或教導所。辯方求情時表示,本案對被告猶如當頭棒喝,令其母親憂心奔波,被告亦因此深刻反省,深表悔意。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被告親筆撰寫向事主的道歉信。被告親友亦承諾會陪伴被告接受心理輔導,協助他重返正途。

曾官在判刑前問被告:「呢幾星期係咪好難捱?」,並指被告犯法後,不僅其一人承受後果,更會連累家人。曾官再次循循善誘,希望被告明白:「想你知道點學好,想你唔再出事」。曾官又提及,被告此前已因同類事件受警司警誡,提醒部分重犯者可能需處理相關疾病問題,勸勉被告切勿重蹈覆轍。

裁判官諄諄教誨盼被告迷途知返,最終判處被告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諄諄教誨盼被告迷途知返,最終判處被告入勞教中心。

曾官特別叮囑被告:「走歪咗好難走返轉頭,規規矩矩係好緊要㗎,讀書成績唔好,唔等於一條死路,總會搵到條啱自己嘅路去走,你要記住一樣嘢,始終媽媽同你兩個要互相扶持」,「呢兩個星期同之後幾個月,你要俾自己一世嘅教訓,之後要乖乖地啦⋯⋯你係可以做得好㗎」。被告含淚答應,曾官最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入勞教中心。

案情指,2025年12月11日上午11時半左右,16歲女事主X在黃大仙某中學女廁使用廁格,期間發現隔壁的廁格有人將手掌放在地上,X遂彎腰查看,其後X看到被告將手掌按在地上,並彎腰試圖透過縫隙偷窺X上廁所。X立刻走出廁格,並在門外等待約兩三分鐘,惟被告仍沒走出廁格,X遂離開並向老師報告此事。

翻查案發附近的閉路電視紀錄,發現被告在X進入女廁不久後,亦緊隨X進入女廁,而被告及後亦等待X離開後,才離開案發地。翌日,被告自行到警署自首,在警誡下指「當時我喺女廁廁格內放咗隻手喺地下,準備望隔離廁格女同學去廁所,但係俾佢發現咗,我知道錯,俾次機會我」。

案件編號:KCCC 513/2026

18歲香港專上學院副學士男學生,今年5月在西九龍校園內女廁用手機偷拍女子。男學生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窺淫罪,裁判官黃士翔星期二(6月30日)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心理報告顯示被告重犯風險屬中高,但考慮被告現年僅18歲仍在求學,過去無刑事定罪記錄,遂判處入更生中心,讓被告同時可繼續學業。

裁判官黃士翔星期二(6月30日)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心理報告顯示被告重犯風險屬中高,但考慮被告現年僅18歲仍在求學,過去無刑事定罪記錄,遂判處入更生中心,讓被告同時可繼續學業。

裁判官黃士翔星期二(6月30日)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心理報告顯示被告重犯風險屬中高,但考慮被告現年僅18歲仍在求學,過去無刑事定罪記錄,遂判處入更生中心,讓被告同時可繼續學業。

被告陳卓童(18 歲,報稱學生),被控於2026年5月26日,在大角咀海庭道 9 號香港專上學院西九龍校園7樓女廁內暗中操作設備,即一部手提電話拍攝 X ,而該X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及該X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際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不理會該X是否同意被拍攝。

辯方求情時表示,上次索取的報告顯示社會服務令不適合被告,但感化令報告較正面,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辯方指,今次事件已讓被告得到深刻教訓,他願意改過自新,並遵守感化令條件。被告母親及姐姐到庭支持,表明會全力配合感化工作。黃官關注被告開學日期,辯方確認為9月。

黃官判刑時指,被告雖然認罪且無刑事定罪記錄,但案件發生在專上學院女廁,嚴重侵犯受害人隱私,亦對使用公共廁所的人士造成心理影響。雖然最終沒有拍到片段或受害人相片,潛在風險較低,但罪行性質仍屬嚴重。心理醫生報告顯示,被告重犯機會屬中高,法庭認為判感化令不足以反映其嚴重性。

黃官續指,考慮被告現年18歲、正在求學、沒有案底、無其他不良嗜好,法庭平衡各項因素後認為入更生中心是最合適刑罰,既能反映罪行嚴重性,又可給予被告改過自新、繼續完成學業的機會,終判處被告入更生中心。

男學生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窺淫罪。

男學生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窺淫罪。

案情指,被告被閉路電視拍到進入女廁,其後從相鄰廁格伸手機至事主X身處的廁格。X尖叫後被告立即離場,X報警後發現被告電話未有任何影像,但被告在警誡後招認。

案件編號:WKCC281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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