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教大Ocamp性侵案 女事主供稱遭被告捏膊頭及掃大腿 感到被性騷擾

法庭事

教大Ocamp性侵案 女事主供稱遭被告捏膊頭及掃大腿 感到被性騷擾
法庭事

法庭事

教大Ocamp性侵案 女事主供稱遭被告捏膊頭及掃大腿 感到被性騷擾

2026年09月01日 18:04 最後更新:18:04

教育大學迎新營(Ocamp)涉於2023年發生性侵及偷窺事件,當時28歲男子被指在Ocamp內非禮2名女子,並偷窺1名女子洗澡;他此前另涉在飛鵝山非禮1名女子及紅十字會露營活動中強姦1名女子。男子否認強姦、非禮及窺淫共5罪,案件星期二(9月1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女事主D供稱遭被告2度捏膊頭及掃大腿,覺得被冒犯和性騷擾,強調自己並沒同意這些肢體接觸。案件周三(2日)續審。

現年31歲男被告Y.L.H.,被控3項非禮罪、1項強姦罪及1項窺淫罪。他被控於 2023年8月27日在新界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梁紹榮度假村某房間非禮女子D。

教大Ocamp性侵案,女事主供稱遭被告捏膊頭及掃大腿,感到被性騷擾

教大Ocamp性侵案,女事主供稱遭被告捏膊頭及掃大腿,感到被性騷擾

女事主D今透過視像作供稱,與被告於迎新營活動的第二天,即2023年8月27日初次見面,被告亦是活動的組員之一。當日午飯前後,被告告訴大家自己會開車外出買東西,回來時帶回兩大袋酒,而D表示自己不飲酒。在下午的遊戲環節,D和被告被編入同一個遊戲小組。當D正要走到被告對面時,被告從D身後捏其肩膀,D說:「佢有講加油,當時覺得係不經意」,以為被告只替自己打氣。

到同日傍晚時分,一行人在戶外空地舉辦營火活動,所有人圍成一個大圈。D有意想站遠一點,令自己和被告的距離較遠,正準備移動位置時,被告又再一次從其身後捏肩膀兩下,此時另一組員見狀,便向被告稱「唔好搞人哋啦,人哋有男朋友㗎啦」。D亦隨即回應「係啊,我有男朋友㗎啦」,認為被告的舉動「冇必要」,強調自己有男友就「唔好接近我」。D指,當時「感覺上有個唔係好熟嘅異性掂我,唔係好適合」。

D另提及當晚返回房間後,被告坐她旁邊,一行人正討論「玩酒game」。D再次表明自己不喝酒,被告便表示,若D輸了「可以幫佢頂酒」。隨後被告伸出左手,掃過D的右邊大腿至膝蓋位置。D感到十分尷尬,覺得對方是刻意做出冒犯自己的行為。D隨即離開原本座位,轉坐另一名女組員旁邊。

被告掃過D的右邊大腿至膝蓋位置,D感到十分尷尬,覺得對方是刻意做出冒犯自己的行為。

被告掃過D的右邊大腿至膝蓋位置,D感到十分尷尬,覺得對方是刻意做出冒犯自己的行為。

直至凌晨,在女組長洗澡期間,突聽到她大叫。D望向浴室方向,看到被告「閂緊門」,當時在場其他人都沒作出任何回應。

隨後組員續討論事情,當時D坐在椅上,雙膝只輕微分開,兩膝之間大約相距10厘米,但被告突走近並側身「攝入」D的雙腿之間,讓D感害怕,即調整坐姿盡量往椅子裡縮。接著,被告用左手繞過D的頭部,放到D的右邊肩膀之上。D最後選擇離開原本坐的椅子與位置以避開被告接觸。

翌日,Ocamp一眾組員都返回教育大學本部後,D見組長並向她講述被告強行搭肩及兩人肢體接觸的經過,並覺得被告行為怪異。D表示,當時自己感恐懼,覺得被對方冒犯,認為自己遭受性騷擾,強調自己從未同意接受這些肢體接觸。案件星期三(2日)續審。

控辯雙方承認案情指,女事主B陰道內發現被告的DNA,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我無強姦佢」;對於摸女事主D大腿的指控,被告則稱:「我無做過」。

案件編號:HCCC153/2024

31歲註冊男中醫涉嫌於2022年及2024年,在診所內偷拍3名女病人的私密部位,涉案中醫否認5項窺淫罪,裁判官鄭潤聰星期三(8月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他全部罪成,直言被告聲稱為記錄針灸情況而拍攝的說法荒謬,不接納被告辯解理由。案件押後至9月15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被告須還柙。

被告鍾瑋澤。資料圖片

被告鍾瑋澤。資料圖片

鄭官裁決時指,被告「係一個聰明人」,理解拍攝私密部位極為敏感,被告不難預見未獲同意的後果,法庭肯定案發時被告無受自閉症影響。鄭官指,手機是常見物品,拍攝費時極短,不易引起懷疑,裁定被告拍攝時無得到女病人允許,她們亦不知情,屬暗中拍攝。

被告鍾瑋澤(31 歲,報稱註冊中醫師)否認5項窺淫罪。他被控於2022年12月28日在葵涌大窩口商場一間中醫診所內,暗中為了觀察或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拍攝X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於2024年3月19日、4月2日、及5月7日,在美孚景荔徑盈暉薈一間中醫診所內,暗中拍攝Y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及於2024年4月28日在柴灣興華廣場一間中醫診所內,暗中拍攝Z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

裁判官鄭潤聰星期三(8月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他全部罪成,直言被告聲稱為記錄針灸情況而拍攝的說法荒謬,不接納被告辯解理由。

裁判官鄭潤聰星期三(8月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他全部罪成,直言被告聲稱為記錄針灸情況而拍攝的說法荒謬,不接納被告辯解理由。

案中三名女病人X、Y、Z早前作供指,治療全程從未獲被告告知會拍攝胸部等私密部位,亦從未同意拍攝,事發當下完全不知道自己被拍,直至警方聯絡調查才得知手機存有自己的私密相片。

被告辯稱拍照屬醫療記錄,用作技術反思及防範醫療爭議,又指曾口頭詢問,視病人點頭為默示同意,加上被告具自閉特質,社交解讀能力欠佳,誤將不反對當成同意,並非蓄意偷拍。

案件編號:ESCC1628/2025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