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持雙程證女商人於2021年經中介報讀香港科技大學碩士課程,她向中介支付50萬元人民幣後發現學歷屬虛假,認為已作出犧牲便順水推舟繼續入學,女商人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星期三(9月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時,斥被告行為自私,付出代價屬咎由自取,其行為傷及大學建立的國際地位和聲譽,更對制度造成衝擊,終判處入獄2個月。
被告王宇陽,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指她於2022年2月4日至12月19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誤導香港科技大學職員自己擁有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的學士學位,而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科技大學提供的教育服務,即理學碩士的教育服務。
女子認以假學歷報讀科大碩士課程判囚2個月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工作後希望提升專業能力及教育水平,一時愚昧犯案。被告接受調查後和盤托出,並承認罪責,在同類案件中本案並非最嚴重,希望法庭給予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
李官判刑時表示,被告的行為非常自私,付出的代價屬咎由自取,亦影響大學在國際上辛苦建立的地位及聲譽,衝擊制度。被告雖沒有剝奪其他申請人的機會,但行為嚴重,監禁屬必然,最終判處監禁2個月。
案情指,科大於2021年10月15日收到以被告之名申請入讀理學碩士(環球中國研究)課程,在申請中被告聲稱持有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TA)的文學士學位(Bachelor of Arts),並附上學位證書、成績單等資料。
科大相信上述資料為真確,遂於2021年11月17日取錄了被告,她在2022年2月開學至同年12月完成課程,她在2023生1月30日獲頒碩士學位。科大其後發現被告申請時使用虛假學歷證明,向UTA求證得知被告無入讀該校。
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斥被告行為自私,行為傷及大學建立的國際地位和聲譽,更對制度造成衝擊。
被告回覆科大查詢指,她尋求了中介協助申請課程,並提交了所有資料及文件予中介,之後獲告知被取錄。被告在處理學生登記時,發現科大保留的學歷資料與她的文件不符,惟因她已辭職及支付學費和租金,故繼續入學。科大其後撤銷授予被告的碩士學位並報案;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表示被告從未申請任何美國學生簽證。
被告於2025年11月9日入境時被截停,在警誡下承認從未入讀UTA,但曾支付中介人民幣50萬元以申請涉案碩士課程、以及入境證等。當被告發現虛假資料後向中介查詢,反獲告知以她真實學歷無法入讀課程。被告覺得已犧牲了許多,儘管她清楚知道申請的學歷為虛假仍然入學。
案件編號:KTCC51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