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女子認以假學歷報讀科大碩士課程 判囚2個月 官斥損大學聲譽

法庭事

女子認以假學歷報讀科大碩士課程 判囚2個月 官斥損大學聲譽
法庭事

法庭事

女子認以假學歷報讀科大碩士課程 判囚2個月 官斥損大學聲譽

2026年09月16日 18:22 最後更新:18:22

33歲持雙程證女商人於2021年經中介報讀香港科技大學碩士課程,她向中介支付50萬元人民幣後發現學歷屬虛假,認為已作出犧牲便順水推舟繼續入學,女商人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星期三(9月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時,斥被告行為自私,付出代價屬咎由自取,其行為傷及大學建立的國際地位和聲譽,更對制度造成衝擊,終判處入獄2個月。

被告王宇陽,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指她於2022年2月4日至12月19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誤導香港科技大學職員自己擁有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的學士學位,而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科技大學提供的教育服務,即理學碩士的教育服務。

女子認以假學歷報讀科大碩士課程判囚2個月

女子認以假學歷報讀科大碩士課程判囚2個月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工作後希望提升專業能力及教育水平,一時愚昧犯案。被告接受調查後和盤托出,並承認罪責,在同類案件中本案並非最嚴重,希望法庭給予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

李官判刑時表示,被告的行為非常自私,付出的代價屬咎由自取,亦影響大學在國際上辛苦建立的地位及聲譽,衝擊制度。被告雖沒有剝奪其他申請人的機會,但行為嚴重,監禁屬必然,最終判處監禁2個月。

案情指,科大於2021年10月15日收到以被告之名申請入讀理學碩士(環球中國研究)課程,在申請中被告聲稱持有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TA)的文學士學位(Bachelor of Arts),並附上學位證書、成績單等資料。

科大相信上述資料為真確,遂於2021年11月17日取錄了被告,她在2022年2月開學至同年12月完成課程,她在2023生1月30日獲頒碩士學位。科大其後發現被告申請時使用虛假學歷證明,向UTA求證得知被告無入讀該校。

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斥被告行為自私,行為傷及大學建立的國際地位和聲譽,更對制度造成衝擊。

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斥被告行為自私,行為傷及大學建立的國際地位和聲譽,更對制度造成衝擊。

被告回覆科大查詢指,她尋求了中介協助申請課程,並提交了所有資料及文件予中介,之後獲告知被取錄。被告在處理學生登記時,發現科大保留的學歷資料與她的文件不符,惟因她已辭職及支付學費和租金,故繼續入學。科大其後撤銷授予被告的碩士學位並報案;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表示被告從未申請任何美國學生簽證。

被告於2025年11月9日入境時被截停,在警誡下承認從未入讀UTA,但曾支付中介人民幣50萬元以申請涉案碩士課程、以及入境證等。當被告發現虛假資料後向中介查詢,反獲告知以她真實學歷無法入讀課程。被告覺得已犧牲了許多,儘管她清楚知道申請的學歷為虛假仍然入學。

案件編號:KTCC517/2026

35歲男醫療助理於2026年初涉在律敦治醫院病房內摸女護士臀部,他否認非禮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罪成,案件原訂星期三(9月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證瑜指,被告最終承認其行為具猥褻意圖,有真誠悔意,下令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押後至10月8日判刑。

醫院病房內摸女護士臀部,醫療助理非禮罪成

醫院病房內摸女護士臀部,醫療助理非禮罪成

被告黃智恆,被控於2026年1月29日,在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66號律敦治醫院某病房內猥褻侵犯女子X。控方案情指,X當時為病人量血壓,突然感到臀部被人掃了一下,歷時約1秒,X回頭便看見被告在身後,他正在走出床與床之間的通道。X直言,通道空間狹窄,但作為正常成年人理應不會「夾硬攝入去」。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同意為其行有猥褻意圖,亦希望向事主致歉。被告還柙14天,已受到很大教訓,希望法庭可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短期監禁亦可對被告帶來深刻教訓。

王官指,被告最終承認行為有猥褻意圖,反映他有真誠悔意,遂押後判刑至10月8日,期間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強調判刑選項仍然開放。

被告承認其行為具猥褻意圖,有真誠悔意,王官下令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10月8日判刑。

被告承認其行為具猥褻意圖,有真誠悔意,王官下令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10月8日判刑。

女事主X在審訊時供稱,她為病人量血壓時,突然有感其臀部遭他人用手掃了一下,歷時約一秒。她隨即回頭,看到被告在自己身後走出病床之間的通道。就辯方質疑X供詞不可信,指其口供提及遭「微暖嘅物體」觸碰,惟在庭上指該「物體」為黃的手,王官認為X供詞沒衝突,相關陳述可以並存。

對於被告辯稱,涉案病床之間通道狹窄,但不同意當時可先請X讓開,因為他想盡快下班,也想去察看其他病人有否需要及檢查須否補充物資等。但王官認為,被告的說法並不合理,指被告可以亦應該簡單地請X讓開,這只會花費他少量時間,並不影響其工作,終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ESCC641/2026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