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美容師聲稱提供免費機票和住宿,誘騙兩女子出遊泰國,又要求她們運送泰銖。惟二人到埗後隨即被持棍和持槍男子押送至緬甸,期間事主獲告知已遭「賣」到詐騙園區,須支付50萬美金或做到同等金額的詐騙業績,才可獲釋。事主向家人求助後,終在支付贖金後獲䆁。女美容師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罪,案件星期二(10月27日)判刑,法官謝沈智慧斥被告行為歹毒、泯滅人性,須判處嚴厲刑罰以起阻嚇作用,終判囚4年。
美容師誘騙兩女到緬甸詐騙園區認欺詐罪判囚4年
33歲被告潘心怡,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案情指,24歲彭姓女事主及21歲廖姓女事主自2024年中旬相識,二人分別認識被告。在2024年11月中下旬,兩名事主與被告聚餐,被告邀請兩事主一同到日本及加拿大旅行,住宿等全部旅遊費均由被告承擔。事主們表示有興趣,但當日未訂下任何計劃。12月27日,被告在Whatsapp群組中告知,已為兩人訂購機票及住宿,另要求兩人協助運送泰銖。兩人到達泰國後,被人持械押解,並獲告知已被「賣」到緬甸。2人去年1月因親友支付贖金才獲釋及回港。同月13日,被告被捕。
法官判刑時指,辯方援引一系列欺詐案例作求情,惟案例均為網上騙案等,本案則涉及販賣人口、人身安全等,與案例截然不同。本案兩名事主被押解到詐騙園區及被囚禁,情況極為可怕,兩人最初更被要求交出50萬美元贖金,與案例中的被告罪責,不可同日而語。
法官謝沈智慧斥被告行為歹毒、泯滅人性,須判處嚴厲刑罰以起阻嚇作用。
法官指,被告自2024年11月中已開始誘騙事主外遊,可謂早有預謀犯案,而被告更要求事主刪除手機WhatsApp群組訊息,藉此毀滅證據,又訛稱自己會在事主到埗後再乘坐飛機到泰國會合,而案中亦有人安排機票、司機和持械人士押解事主,犯罪計劃周詳及具跨境元素。
法官指,雖然被告本身沒恐嚇或暴力對待事主,但兩名年輕女事主遭奪去護照及押解到詐騙園區,「驚嚇程度極高」,案例也沒出現使用武器的情況,本案涉及的贖金金額亦較高。
法官指,被告完全罔顧兩名事主的人身安全,行為歹毒、泯滅人性,須判處嚴厲懲罰,以收阻嚇作用。基於被告認罪,終判入獄4年。
案件編號:DCCC69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