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被問到香港染紅的問題時說,香港自97年回歸開始就是紅色,是紅色中國一部分,不存在染紅不染紅的問題。他還說,香港本來就是紅,惹起一個染紅的爭論。
王振民說,一國兩制由中共提出,《基本法》也是源自國家憲法,故香港不能抗拒中共領導。1997年7月1日之後,香港這個地方在政治上的顏色,毫無疑問是變紅,也就是說它成為紅色中國的一部份,所以在香港不存在染紅不染紅的問題,因為香港本來就是紅。
王振民的言論顯然是在回應一些事事對抗中國的言論,但講到香港早已染紅,我就不敢苟同,這個涉及對一國兩制的基本理解。
一國兩制的概念包括一國,亦包括兩制,一國是承認中國對香港的主權,兩制是內地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就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我覺得若說支持一國,就等如支持香港染紅,就是一個觀念的錯置。
所謂染紅是甚麼意思呢?紅即是社會主義,香港染紅就是實行社會主義的一套,但香港要實行社會主義的一套嗎?社會主義的一套包括經濟上是國家所有制,政治上是一黨專政,但這些制度會在香港實施嗎?
無論是去年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訪港,抑或今年國家主席習近平到港,他們對一國兩制的描述,都是既有一個亦有兩制,承認兩制有差異、不忘記差異,習主席還講要「求大同存大異」。香港保留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關鍵就是不會染紅,不實施社會主義制度。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並不等如要脫離中國,亦不等如要鼓吹推翻國內的社會主義制度。
如果香港要染紅,香港要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就會變成為內地其中一個城市,跟北京、上海一樣,並不是一個國際城市,就不再存在香港的特色,這就去到一更加重要的問題,就是一國兩制的初心。
1980年初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解決香港問題時,他的初心亦都是要用這個制度,同時解決台灣的統一問題,鄧小平講到解決台灣問題的一國兩制,可能更加寬鬆一些,甚至可以保留自己的軍隊。難道用一國兩制解決台灣問題時,台灣又要染紅,台灣又要實行社會主義制度?
所以如果講香港回歸就是染紅,這似乎背離了一國兩制設計的初心。
或許有人會反駁我,中央現在講到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這個就不是染紅嗎?我覺得這都是概念的混淆。中國有中國的憲法,裡面提到四個堅持,提到共產黨一黨專政,故特別要立一個《基本法》,就是要講明給大家聽,這些內地實施的基本制度,不在香港實施。但不實施內地的制度,不等如中央對香港沒有全面的管治權力。全面管治權力不單只包括國防、外交,亦都包括對特首及主要官員的任命權力,包括對香港的違憲審查權,當然亦包括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中央對香港的權力是全面的,但這並不等如中央要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將香港染紅。事實上如何保留香港一制的特色,就是整部《基本法》的關鍵。
我覺得這個香港染紅論,有少少是愈講愈過的講法,這些說法開始偏離了《基本法》的基本設計,開始偏離了一國兩制的初心,或許是大意之言,故應該矯正。承認兩制的差異,反而更加容易推動多一些香港人接受一國,不同的制度在同一個框架上面和諧共處,這個就是一國兩制的美妙之處。港獨要反,但不能反過頭,不要為了倒一些污水,將嬰兒都倒了出去。
盧永雄
北京大興區一場大火,觸發當局全面清理違章建築,結果在零下低溫驅趕了大批住在違章建築內的無戶籍人群,他們要在街頭露宿,令北京市當局深受批評。有些經常針對中國政府的人會將事件提升到中共執政問題,這些說法顯然誇大,但亦須深入研究,為何會出現如此低級的施政錯誤。
冬季天氣乾燥,容易引發火警,北京有很多這些違規居住區,由於人口擠逼、電線亂搭,很易出現火警。其實北京的大火並不只一次,早在美國總統特朗普結束訪華當天(11月10日),特朗普在上午走,國家主席習近平下午亦乘飛機離開,前往越南出席亞太經合組織(APEC)會議,據說飛機飛上半空時,北京就有一個地區出現一場大火、濃煙密布。
後來大興區另一場大火,更造成19人死亡。由於死亡人數眾多,令北京市政府急急採取行動,全面清拆火警附近的大片違章建築,包括住宅、小作坊,甚至商鋪。由於當局雷厲執行,就出現了深夜破窗、趕人拆屋等現象。後來出現所謂「低端人口」的名詞,令事件進一步惡化,這個清拆違章建築的行動,最後演變成驅逐低端人口的行為,感覺甚差。
整件事的本質不是政治問題,而是城市管理問題。大城市的貧民窟各國各地都有,通常都是出現大災難,才會觸發政府立定決心處理,不過,北京市今次處理大興區的手法太粗糙,充分暴露了決策質量不高的問題。
從短期處理做法而言,在零下低溫,將人從屋裡驅走,即使抱著最起碼的人道主義精神,都不能夠如此將人群驅趕到街上,任由他們在街頭露宿、流離失所。還幸沒有人因此而冷死街頭,否則北京市政府要負更大責任。
最簡單的短期處理做法,是在清拆違章建築的同時,找一些類似室內體育館的建築物,臨時安置受影響人群,這些體育館應有暖氣供應,提供毛氈、食水、食物。由於這些人群在北京並無戶籍,理論上應該返回原居地,但政府提供一個臨時庇護所給他們,讓他們慢慢返回原居地方,是比較人道做法,亦不會觸發重大批評。
至於長期解決方法就更加複雜,既牽涉到處理貧民,亦牽涉如何解決城市基層勞動力。這些外來打工人口,雖有部分會在北京做小生意,但絕大部分都是在北京做基層工作,例如派送速遞,或在餐飲服務業工作。由於城市快速發展,城市人群不願意做這些工作,就由外來的非法勞工填充,如果一下子將這些人趕離城市,當地的基層勞動力都會出現很大問題。當這些人在城市長期非法居留及工件十年、二十年後,其實都是城市人口的一部分,究竟是否要將他們驅離,都是一個問題。如果不驅離,就要安置。
世界各地都有很多改造貧民窟的例子,很多時都是由災難觸發。以香港為例,香港整個公共房屋政策,就是從1953年石硤尾一場大火開始。當年石硤尾是一個充滿著非法寮屋的地區,在1953年聖誕發生一場大火,居住在裡面的人流離失所,政府除了提供短期安置,並在石硤尾木屋區原址興建香港第一個公共房屋:石硤尾徙置區。從徙置區這個名稱都可看到,這些房屋本來是臨時遷徙和安置之用。這些房屋都十分細小,只是一兩百多呎一間,連廁所都是公共廁所,但為居民提供了一個比住在木屋區較好的環境,亦成為香港公共房屋發展的開始。英國在1940至1970年這30年亦大力發展公共房屋,安置了300萬在倫敦東部貧民窟的人口。
中國急速發展,亦都面對著其他城市急速發展時的問題,如果執政者有更加立體的思維,更加多的人文關懷,相信施政效果就會更好,理念上沒有低端人口,只有低端施政。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