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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社會缺少一點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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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社會缺少一點人性

2018年01月09日 19:20 最後更新:19:29

5歲女童「臨臨」懷疑被至親虐殺死亡案件,今日提堂。據其八歲兄長「逸仔」的口供,妹妹被拋高虐打,甚至利剪刺胸,被虐致死,其生父及繼母被控謀殺。隨著案情逐步披露,只能夠用「震驚」兩個字來形容。

現今社會越來越開放,什麼事也有很多人評論一番。但臨臨被虐殺事件曝光後,無論是政府高官、議員政客,絕少人出來關懷事件,我們見到的只是一片推卸責任之聲。一名八歲、一名五歲的小孩被長期虐待,身上常帶傷痕,連吃飯也吃不飽,情緒自然低落,學校如果能夠及早發現,轉介社署跟進,或可避免慘劇發生。即使是逸仔的同學,也懂得講見到逸仔眼角有傷痕,在校經常顯得悶悶不樂。 

但無論是臨臨或者逸仔就讀的幼稚園和小學,都沒有發覺事情的嚴重性。臨臨生前就讀的屯門路德會富泰幼兒園事後說,校方未見到臨臨有傷痕,又說沒有見到她的情緒有異樣。

去年10月底,臨臨最後一次上學,家人以辦喪事為由,為女兒請假,之後一直沒有返學,至12月臨臨退學,學校再無跟進。至於逸仔就讀的屯興德學校聲稱,早前已經把個案轉介予社署跟進,結果引發一場爭論。香港政府華員會屬下社會工作主任分會出來駁斥屯門興德學校的講法,指其容易令人誤會社署及社署社工未有及時及適當跟進個案,導致悲劇發生,表示遺憾。重申校方只是就福利事情諮詢社署,不是轉介,又是一宗「羅生門」事件。

無論是學校、社署、以至高層官員,都沒有很多人出來評論事件,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就話,政府對慘劇表示非常痛心,社署及警方正進行調查,不想公開談及個案內容。除羅致光外沒有多少高官開口,到如今告上法庭,各方更加順理成章地說由於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什麼事情也不宜評論。政制越開放,什麼事情都講求問責。一旦有問題出現,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不想負上責任。校方如是、社署如是、官員如是,都怕出來表現一些關心,馬上被追傳媒追究責任,就出現一個人人少講為妙的局面。

1986年,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還是社會福利署署長時候,就發生了「郭亞女事件」,當時傳媒揭發6歲女童郭亞女懷疑被患有精神病的母親幽禁在新界葵涌葵興邨的住所。社署接手處理,最後社署決定引用《保護婦孺條例》聯同警方破門入屋救出女童。女童被送往竹園兒童院,而其患有精神病的母親被強行送進醫院接受精神病治療。

「郭亞女事件」引發當時社會的廣泛討論,有輿論批評社署濫權,並質疑破門入屋的必要性。雖然事件演變成富爭議性的政治問題,但當時的官員卻敢於出來表達意見,當年覺得陳方安生表現得冷冰冰,而如今的問題是連冷冰冰的官員也見不到了。

這個社會究竟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呢?多了民主,失去人性。現時政治講求化妝,高官重視民望,任何可以爭取到民望的事情,大家撲出來爭著說,可能影響民望的,就避之則吉。香港發生一起這樣慘絕人寰的兒童虐殺事件,竟然沒有多少人站出來表達一些關注。

過去我們見到有災難發生,見到有官員出來慰問,我們會覺得他們在做「騷」,如今見到官員避之則吉的態度,連「騷」也不做,才真的感覺到何謂「人情冷暖、世態炎涼」。香港這個社會對政治問題,都很熱衷地討論,高鐵「一地兩檢」,人人追咬,死了孩子卻漠不關心,到底是這個社會有病,還是我有病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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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僭建居所的歲月

 

僭建是從政者的魔咒,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就捲入「僭建門」中,被批評得體無完膚。講起僭建,我自己深有體會,我就是在僭建物中長大的。

小時候父母在深水埗開一個小商舖做生意,前舖後居,當大多數小朋友都住在徙置區(公屋)的年代,住在小商舖的居住條件已算不錯了。由於店舖狹小還要居住,所以爸媽都想方設法增加「空間」。店舖後面有一個天井,爸媽不知那裡學來的法律常識,知道不能加建固定結構,但移動結構(moveable structure)就可以走到法律隙,所以就在天井加一個可移動的上蓋,其中一半可以拉開,平常上蓋可以放下來,變成一個有蓋廚房。

本來一家四口睡在一張床上,後來我和姐姐逐漸長大,不能和爸媽逼在同一張床上,爸媽又想到方法,在門口外騎樓的簷篷下,凌空僭建一個大約一百呎的閣仔。當時幾歲的我,天天都看著這個僭建物如何施工,工人首先在四面騎樓底上空四個牆角找出鋼筋位,然後鑿穿石屎,再用鐵枝勾入鋼筋之內,形成四個掛在鋼筋的掛勾,再在下面用鐵板做成一個凌空的閣仔。

這個凌空閣仔大約一百呎,左右兩面就間開了兩個小房,我和姐姐各佔一半,我終於有自己的床和書桌,我的童年就在這個僭建物中渡過。年紀小小的我亦都知道,這些建築並不合法,但當時滿街滿巷都是僭建物,人人都是如此,亦沒有覺得有甚麼大不了。

後來長大之後,住進大學宿舍,搬離哪裡,十多年後就聽聞政府發信指那個凌空做的閣仔是僭建物,下令清拆,我的兒時居所就此拆除。由於當年家中僭建的地方很多,現在看到僭建新聞,就回憶起自己是在僭建物中長大的。

星期天剛巧從內地回來,坐長途巴士由深圳灣過境進入香港,馬上見到遍地布滿僚屋,七凌八落,看樣子應該全部都是僭建物。政府眼見得到、力所能及的地方,特別是容易清拆市區僭建,二三十年前都已開始要求拆缷,但好似新界這些僭建物遍布的地區,強如今日特首林鄭月娥,當日做發展局局長時,都曾經想清拆新界的僭建物,最後都是不了了之。

另一種好像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住的豪宅,聽測量師講,好多結構上都已設計了可以僭建地下室的空間,甚至有中小型發展商都建好僭建才出售給業主,所以伙伙都有相同的僭建地下室。如果你今天行入去這些豪宅別墅之內,特別是十年以上的建築,真是十間都有八、九間有僭建。

時代變了,社會對僭建的取態改變,當年人人都做,如今覺得不應該做。普通人搞僭建無問題,高官搞僭建就一定死。公眾大惑不解的是,為何政府如此掉以輕心,新任律政司司長上場前,沒跟她過一過冷河,解決僭建問題,結果搞出一個醜聞。如今最好的拆解之法,是盡量清楚向公眾交代,並且盡快清拆所有僭建物,負應負的責任,以免繼續受非議質疑。

有個朋友看見鄭若驊的新聞,就whatsapp傳來一句留言:「千萬不要從政」。若要為官,只能比清水更清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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