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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社會缺少一點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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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社會缺少一點人性

2018年01月09日 19:20 最後更新:19:29

5歲女童「臨臨」懷疑被至親虐殺死亡案件,今日提堂。據其八歲兄長「逸仔」的口供,妹妹被拋高虐打,甚至利剪刺胸,被虐致死,其生父及繼母被控謀殺。隨著案情逐步披露,只能夠用「震驚」兩個字來形容。

現今社會越來越開放,什麼事也有很多人評論一番。但臨臨被虐殺事件曝光後,無論是政府高官、議員政客,絕少人出來關懷事件,我們見到的只是一片推卸責任之聲。一名八歲、一名五歲的小孩被長期虐待,身上常帶傷痕,連吃飯也吃不飽,情緒自然低落,學校如果能夠及早發現,轉介社署跟進,或可避免慘劇發生。即使是逸仔的同學,也懂得講見到逸仔眼角有傷痕,在校經常顯得悶悶不樂。 

但無論是臨臨或者逸仔就讀的幼稚園和小學,都沒有發覺事情的嚴重性。臨臨生前就讀的屯門路德會富泰幼兒園事後說,校方未見到臨臨有傷痕,又說沒有見到她的情緒有異樣。

去年10月底,臨臨最後一次上學,家人以辦喪事為由,為女兒請假,之後一直沒有返學,至12月臨臨退學,學校再無跟進。至於逸仔就讀的屯興德學校聲稱,早前已經把個案轉介予社署跟進,結果引發一場爭論。香港政府華員會屬下社會工作主任分會出來駁斥屯門興德學校的講法,指其容易令人誤會社署及社署社工未有及時及適當跟進個案,導致悲劇發生,表示遺憾。重申校方只是就福利事情諮詢社署,不是轉介,又是一宗「羅生門」事件。

無論是學校、社署、以至高層官員,都沒有很多人出來評論事件,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就話,政府對慘劇表示非常痛心,社署及警方正進行調查,不想公開談及個案內容。除羅致光外沒有多少高官開口,到如今告上法庭,各方更加順理成章地說由於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什麼事情也不宜評論。政制越開放,什麼事情都講求問責。一旦有問題出現,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不想負上責任。校方如是、社署如是、官員如是,都怕出來表現一些關心,馬上被追傳媒追究責任,就出現一個人人少講為妙的局面。

1986年,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還是社會福利署署長時候,就發生了「郭亞女事件」,當時傳媒揭發6歲女童郭亞女懷疑被患有精神病的母親幽禁在新界葵涌葵興邨的住所。社署接手處理,最後社署決定引用《保護婦孺條例》聯同警方破門入屋救出女童。女童被送往竹園兒童院,而其患有精神病的母親被強行送進醫院接受精神病治療。

「郭亞女事件」引發當時社會的廣泛討論,有輿論批評社署濫權,並質疑破門入屋的必要性。雖然事件演變成富爭議性的政治問題,但當時的官員卻敢於出來表達意見,當年覺得陳方安生表現得冷冰冰,而如今的問題是連冷冰冰的官員也見不到了。

這個社會究竟是進步了,還是退步了呢?多了民主,失去人性。現時政治講求化妝,高官重視民望,任何可以爭取到民望的事情,大家撲出來爭著說,可能影響民望的,就避之則吉。香港發生一起這樣慘絕人寰的兒童虐殺事件,竟然沒有多少人站出來表達一些關注。

過去我們見到有災難發生,見到有官員出來慰問,我們會覺得他們在做「騷」,如今見到官員避之則吉的態度,連「騷」也不做,才真的感覺到何謂「人情冷暖、世態炎涼」。香港這個社會對政治問題,都很熱衷地討論,高鐵「一地兩檢」,人人追咬,死了孩子卻漠不關心,到底是這個社會有病,還是我有病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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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重建費時失事

 

大埔宏福苑災民善後處理,特別是長遠的安居問題,必須盡快解決,拖得越長,居民和社會受的損害就越大。

最近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領導的宏福苑「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透過「一戶一社工」向宏福苑業主徵集長遠安置問題的意見,主要詢問幾個選項。

第一、會否考慮接受政府購買業權。

此方案是政府出現金向業主收購業權,拿了現金業主可以購買私人樓宇,也可以在二手市場購買居屋。此方案的最大好處就是靈活度高,業主選擇多,解決問題速度快。

第二、會否希望政府容許購買全新居屋或綠置居項目單位。

這也是第一選擇的相關項目,如果居民接受了政府的現金收購,能買新居屋就更加吸引。

第三,會否接受以樓換樓方式換取價格相約的全新居屋單位。

業主可以和政府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換取一個價格相約的全新居屋,政府在文件中也表明,如果業主選擇樓換樓,就毋需向政府繳納差價,政府也不會向業主補付任何金錢。此方案的好處除了同樣有時間和選擇上的靈活度之外,業主也不必處理由於買賣樓宇所牽涉的大量繁瑣法律手續,可以快速上樓。

第四、原址重建。

即在宏福院災場原址清拆重建。按這個做法,政府要收購現有業主的全部業權,重新入則起樓。

第五、原區重建。

政府文件提到在大埔頌雅路西、毗鄰富蝶邨及富亨邨的一塊熟地上興建新屋苑,由於不用收購業權,加上該土地交通配套齊全,估計最快3年後在2029年就可以入伙。

宏福院居民眾多,在正常情況下,10個人有10種意見,自然也有人會支持原址重建,但是這個方案其實是最費時失事的方案,對居民未必有利,但是就會浪費大量公帑。

原址重建第一個問題就是觸景傷情。在出現這場重大火災之後,很多居民根本就不想回去原址居住,怕勾起災難的回憶。在照顧災民的情緒而言,這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

其二是時間極長。由於政府要就宏福苑展開獨立調查,現有屋苑仍擁有大量涉及事件的證據,不能夠馬上清拆,首先要等調查完全塵埃落定之後,如果涉及法庭訴訟,甚至要包括所有訴訟結束,以及收齊所有業權之後,才開始清拆工作,重新興建樓宇。政府估計原址重建需要9至10年,這是一個極其漫長的過程。

按人口普查資料,宏福苑居民37%是長者,34%是退休人士,高於香港平均水平。對長者而言,如果要等9至10年才可以重新覓得長遠居所,這是很大的煎熬。

第三是成本極高,有業界人士說原址重建需要清拆、重新設計招標和施工,再加上收回業權和制定補償方案,涉款可能高達75至95億元,當中還未包括居民需要等候9至10年期間的住屋需要,如果資助亦涉及巨額款項。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收到的捐助約29億元,相對於95億元原址重建費用,差額有66億元。如果原址重建涉及這麼龐大的公帑,除了考慮居民的意願,亦都要考慮社會資源,是否值得將錢花在一個沒有效率的方案上。

總體而言,政府處理宏福苑業主的長遠住屋安排,固然需要情理兼備,但亦都要綜合平衡不同居民的需要和社會資源的運用,當中原址重建似乎是最不可取的方案。由於已經有原區重建的方案,即使很喜歡在區內居住的居民,原區重建的方案,已能滿足到他們的需求。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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