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議員提名「雙學三子」角逐諾貝爾和平獎之際,香港終審庭在爭議聲中,就「雙學三子」於2014年衝擊政府政總部東翼前地的上訴案審結,推翻了上訴庭判處他們入獄6至8個月入獄的決定,回復裁判法院判處三人較輕的社會服務令的刑罰。
去年8月17日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判案的時候,指案件涉及暴力元素,要判處即時入獄,以阻嚇其他人以身試法。而終審庭如今判決時,首席法官馬道立指上訴庭作出的是一個對非法集結案件的「新指引」,馬道立一方面認同這個「新指引」,說要強調暴力元素去判案,即使暴力程度偏低,也不能認同,是應該判處即時入獄。更指香港是和平社會,要判阻嚇的刑罰,不理動機是什麼,即使公民抗命,假若過了火位,牽涉暴力,也要處罰。
不過,馬道立話鋒一轉,說上訴庭訂立了「新指引」,但不恰當地用新指引追溯刑期,因此裁定雙學三子上訴得直,只需接受裁判法院判處的較輕社會服務令刑罰。
如果詮釋終審法院的意思,上訴庭的「新指引」,不應該有追溯期,即是說,在楊振權法官在去年8月17日宣布「新指引」之前犯下的暴力罪行,「新指引」都不適用,要在這之後出現的犯罪行為才適用。
有朋友問我,上訴庭這樣判決是否一方面放生雙學三子,以至所有佔中策劃人及參與暴力示威者,終審法院是否在打茅波?
我說,估計終審法院想中間落墨,很難說她是「打茅波」,因為她根本就是決定是否茅波的球證。香港行普通法制度,即使沒有立法會制定的成文法律,香港法庭可以透過判案的案例變相立法,終審法院根本就是球例制定者。
事實上,法律上本有規定非法集結可判較重刑罰,上訴庭判處6至8個月的刑期,也遠未到《公安條例》第18條規定,非法集結罪最高可判處監禁5年的刑期。上訴庭考慮案情涉及較嚴重的暴力,判以較高刑罰,可以理解為合理的判刑,而並不是什麼「新指引」。退一萬步講,即使是一個「新指引」,法庭經常作出指引以阻嚇某種罪行大量湧現,預防所謂floodgates,馬上就後來的案件判處較嚴的刑罰,也是常有之事。
由於上訴庭並非定立一條新的罪名或新的刑罰,去追溯此前的犯法者,只是在現在的框架底下判處較高的刑罰。普通法中不可以有溯及力(retrospective)的原則,基本上不適用。所以,從法理角度而言,終審法院指上訴庭的判決不恰當地追溯刑期,只是一種看法,並不是必然的法律推理。
當我們見到終審法院門外那代表香港司法公正的蒙眼女神雕像,手上拿著天秤,意指法律對所有人都是公平的。終審庭這個判決放生了雙學三子,甚至其他佔中組織者和暴力示威者,在勸喻年青人不要犯法的政府宣傳中有句金句:「生命無Take 2」,但終審法院的判決,卻給予雙學三子可以Take 2重來。
這樣問題就來了,在佔中時忍不住打人的七警,被重判三年監禁,甚至在執行職務時因為行為過火的朱經緯警司,被判入獄三個月,他們的生命又是否有take2呢?如果佔中者有take2,而執法者卻沒有,厚待示威者,薄待執法者,法庭的判決,就不能夠給人有「看得見的公正」了。
盧永雄
美股接連兩日暴跌,週一單日跌幅4.6%,觸發港股大跌1649點,跌幅5.1%,跌勢驚人。
美股大跌雖因市場擔心利息上升,但當天沒有什麼特別消息。而高盛估計是因為大量量化對沖基金利用一種叫做CTA、即商品交易顧問策略(Commodity Trading Advices)去買賣,簡言之,就是追逐短期趨勢,見升市就買升,見跌市就買跌。當美股跌穿某個關鍵位的時候,這些執行CTA策略的對沖基金就大幅沽出,便引發股市暴跌。
今時今日在電腦科技超級發達的年代,美國的程式交易愈來愈盛行,那些公司甚至搬到交易所附近,旨在較接近交易系統的終端,爭取0.1毫秒的信息優勢。這些交易按程式指示進行,交易量會很大,在跌市時會加速股市的下跌,倒過頭來,在升市時同樣會把升幅擴大。程式交易盛行,自然會增加股市的波動。
今次美國股市閃電,讓我想起31年前,即1987年的美股暴跌。1987年10月19日,可以說是美股的黑色星期一。當日杜指跌了508點,大家或許不知,當時杜指不是今天有兩萬幾點那樣高,杜指大跌前只有2246點,跌508點相等於暴跌了22.6%!
當日的跌市沒有原因,最後解釋為程式買盤沽貨所導致。30多年前,個人電腦才剛剛起步,什麼是電腦程式買盤,大家都不甚了了,但估不到會有這樣大的殺傷力。
當時美股暴挫,亦令到港股急插。時任聯交所主席李福兆半夜急急打電話給當時的財政司翟克誠,建議暫停股市,翟克誠瞓到「矇查查」便應承了。結果港股停市四天,給環球金融界詬病,港股復市之後再大瀉。李福兆因事件遭到調查,其後因為其他案件入獄收場。
那時候我在當年唯一的財經報紙《信報》工作。股災發生時,我剛好到北京訪問《基本法》的起草委員會會議。本來作為政治記者,不採訪財經新聞,但當年的報紙要求記者是多面手,什麼都要做。當時的《基本法》起草委員當中,包括了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和九倉主席包玉剛等「大孖沙」。報館派我去追訪這些大孖沙評論大跌市。
當年李超人眼光獨到,在跌市前策動了一個百億元的供股集資計劃。大市暴跌,市場關心供股的進程之餘,亦有聲音指李超人要撤資走人。我記得當年在李超人住的酒店內埋伏了半天,等到他出現,便問他有關撤資的指控。李超人平時很少接受專訪,可能是對批評按捺不住,於是接受了我的專訪。當時他提到長實完全不是撤資,還計劃投資幾十億元在九龍東興建麗港城,顯示他對香港前途的信心。
1987年的美股閃跌,可以算是一種無名腫毒,雖然搞到港股很傷,但並不是有什麼核心原因,股市在1988年已回復過來。不過,這事件令我清楚見到股市升得多,就會跌,有時是不講原因的。
至於今天的暴跌事件,也讓起想起更早的一段往事,時為1973年,當時香港股市經歷了第一波大暴升,恆指幾年內由一、兩百點暴升到1700點。當時真是全民皆股,我見到老爸每天炒股,賺得很開心。當時股市還是實物交收,我經常陪老爸到經紀行交收股票。好景不常,1973年因為假股票事件,觸發股市暴跌,恆指由1700點一路插至150點!當時很多人借孖展炒股,放低5%、10%按金炒100%的股票,股市大插七、八成,股市不知道殺了多少人。我老爸的股票經紀亦因為欠債太多,要逃到南美,最後不知所蹤。
由於我從小時候就見識過不少跌市,長大後變成了膽小鬼,炒股從不借孖展,只抱著小賭怡情的心態,從來不會瞓身。投資市場的走向難料,如果你的身家有一千萬元,拿一百萬元炒股,就算輸清也不會太肉痛。但如果你只有十萬元,卻借一百萬元炒股,輸了就會破產。所以,炒股不是純粹是估未來走向,估升到那裡或者跌到幾多,主要還是講如何控制風險,買股之後,最緊要瞓得著才好。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