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佬黎捐錢事件流血未止,今日收了錢的李卓人再解話,話去年底收到肥佬黎捐款50萬後,一直放在自己私人戶口之內,準備用於成立一個有關環保社會企業「綠色公社」,但由於社企至今仍未開戶,工黨決定先由他保管捐款。由於公眾關注,他將款項轉回工黨,強調不是「補救」。
外界聽到人哥稱聲代工黨收公款,但長期將之放在私人戶口之內,嘩然有聲,有「唔係呀嘛」的反應。
有公職人士話,這種代收公款長期放私人帳戶內的做法,聞所未聞。即使真係代收,收到後開張支票給公家,都只是3、5分鐘之事,完全理解不到為何人哥不做。試想如果是私人公司,公司CEO收到公款,存入自己私人戶口長期不還,可以報警拉人,涉嫌虧空公款,因為公款放在私人帳內,不但利息不知怎樣計,還有私人挪用公款之嫌,可以拿去炒股,可以去賭兩舖,對公家的風險極大。
他又話,他們作為公職人士更加緊張,更不會這樣做,不要說收50萬,收5000元也不會這樣做。他做了公職人員之後,就知道受《防止賄賂條例》中有關「公職人員」那部份規管。私人機構員工若得老闆同意,可以收受利益。公職人員無論有誰同意都不可以收取利益,所以見到錢基本上不收,必需要收必定申報,代收馬上轉到應收的機構裏去,收50萬公款放自己戶口半年、又不申報的做法,可以用「匪夷所思」四個字去形容。
這個公職人士認為,人哥這個狀況,可以話「一身蟻」。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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