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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欠政府五千萬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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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欠政府五千萬不還?

2018年08月14日 19:09 最後更新:20:30

最近英國BBC報道的一個香港故事,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原來在過去的12年,提出了30多次司法覆核官司,但只有一宗勝訴。他打輸官司原本要賠償堂費予政府,總計欠了政府5000多萬元的訟費,而他卻完全沒有打算要償還。郭卓堅今天又申請就高鐵「一地兩檢」進行司法覆核,結果被法庭否決了他的申請。

BBC載圖

BBC載圖

見到郭卓堅可以拖欠政府高達5000多萬元的訟費,還被老外媒體捧成英雄,可以用「令人震驚」四個字來形容。政府支出的律師費很多是用真金白銀外聘律師與郭卓堅打官司,是從納稅人口袋中拿出來的金錢。這還未計這30多單官司部份由法援律師代表郭卓堅打官司的成本,以及佔據了法庭的人力及物力和時間,如果加起來,政府花費的總成本可能過億元。

如果把5000萬元換成250元的醫療券的話,可以派給20萬名老人家,讓他們可以多看一次醫生。很多老人家「死慳死抵」,用完了醫療券,就算有病也不去看醫生。可以想像一下,把5000萬元的醫療券,可以幫到20萬個老人,但如今卻給一個老人花掉,無端端送進有份打官司的律師的口袋中。

現年79歲的郭卓堅,有法律知識,早年入讀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之後在香港做過律師樓文員。後來與太太離婚,子女也移民海外,他現時獨居長洲的鐵皮屋,每月靠3000元的生果金過活,以打司法覆核官司為樂。他過去曾經因為生意問題申請破產,現時當然沒有錢還給政府,卻說自己「越來越勇、沒有包袱」。

如果司法覆核制度本來是用來維持香港法律制度的公義,現在倒過頭來,有人濫用制度,浪費了5000多萬元公帑,政府和法院卻「懶懶閒」,沒有快速堵塞漏洞,對納稅人而言,是不是同樣地不公義呢?

看郭卓堅30多宗司法覆核官司,只有一宗勝訴,就知他搞的司法覆核官司有多無謂。該宗勝訴官司於2015年審結,郭卓堅指長洲鄉事委員會在長洲海濱亭無牌為居民進行殯儀儀式,對附近民居民造成滋擾,投訴食環署但不受理。他申請司法覆核食環署的決定,最後勝訴,但只是一種小案,不關乎什麼重大的法律原則。而他申請其他司法覆核官司,都是敗訴收場,但卻仍然可以不斷地申請司法覆核,亂花公帑。

政府也不是完全沒有行動去解決這個問題,只是動作十分緩慢,猶如螞蟻上樹,沒有著力的執行。第一,政府的確有收緊司法覆核申請的許可門檻。終審法院於2007年把申請司法覆核門檻由案件具「有潛在可爭辯性」,提高至「有合理的可爭辯性」。即是說,會考慮案件是有實質的勝訴機會,才批准司法覆核的申請。不過,現實上既然郭卓堅獲批的三十多宗司法覆核案件,大多數都是在提高了門檻之後提出的,當中也有不少是屬政治性的司法覆核,但結果只有一宗得值,可見法庭在執行這個所謂「合理的可爭辯性」的標準時,相當之寬鬆,以至大多數沒有勝訴機會的申請,仍然獲批進行司法覆核。

第二,政府也有減低濫用法援的行動。以往,郭卓堅提出的司法覆案件,很多都有法律援助,法援署於去年下令在未來三年都不會受理郭卓堅就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過去郭卓堅獲得法援打官司,都會請昂貴的律師代表他去打,政府也會悉力以赴還擊,雙方高昂的律司費用,都由納稅人埋單。阻止他濫用法援,客觀上可以減少公帑的流失。郭卓堅自費打官司,政府一方可以減低火力、減輕律師費支出。問題是這項措施來得來慢、來得太遲。而郭卓堅當時已聲言「三年後見」,即是說,到2019年,他又可以再度申請法援去打司法覆核官司。

第三,最大的問題還是政府沒有出力追債,以收阻嚇。郭卓堅拒不還債,但又話每月會捐400元給無國界醫生和宣明會。政府為什麼不申請他破產?即使對追收欠款沒有實質意義,也起碼可以加強對他的懲罰。

看完這事件,覺得政府要「扮好人」,顯得非常「鵪鶉」,好像覺得向一名79歲的老人追債,很不人道,甚至怕被人批評為政治逼害。但任由5000多萬元公帑流失,還不借此豎立例子,阻嚇濫用司法覆核的後來者。政府這些決定,可以說是行政失當,應該問責。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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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教導我們人權標準

2024年04月26日 23:33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30

正當美國和英國仍然就香港23條立法喋喋不休之際,他們國內就出現了一道又一道的美麗風景線。

第一,美國校園的反戰浪潮。拜登政府被巴以戰爭搞到焦頭爛額頭,亟欲將注意力轉到烏克蘭戰場,到處質疑中國支援俄羅斯。可惜這個轉移注意力的政治操作不太成功,美國國內特別是大學校園之內,燃起了暴烈的反戰之火。最近一個星期,美國的名校爆發大規模的示威浪潮,大量學生不滿以色列在加沙的戰爭,導致嚴重的人道主義危機,在校園內紮營抗議。由於美國國內猶太勢力強橫,策動政客連番向大學施壓,大學紛紛出招清場,結果就爆發一波又一波的衝突。這兩星期先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開始,警方進入校園拘捕示威學生,導致數百個哥大的老師及教職員也出來抗議,要求釋放學生。

接著南加州大學都出現清場事件,洛杉磯警方在4月24日在南加校園逮捕了數十名示威者。據傳媒報道,數百個學生在校園抗議,其實相對和平,學生高舉寫著「自由巴勒斯坦」、「停火」和「沒有學費就沒有戰爭」等標語。到洛杉磯警方介入清場時,只有100多人留下,對抗場面亦不算激烈,沒有太多暴力發生,只有個別事件例如學生將一樽蒸餾水掟向警察防線,其餘抗議者基本上在示威過程保持和平。

當然,南加大的學生並沒有香港2019年校園示威那樣,示威者在大學製造數以千計的汽油彈,用汽油彈襲擊警方,並且用弓箭射擊警察。但美國的和平示威者照樣被警方拘捕。 

美國前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曾經指香港的示威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現在這道美麗的風景線,就在美國全國大學校園遍地開花。美國警察火速清場,學校配合停止上實體課,全面改為上網課, 為何不見到美國有譴責「警暴」的聲音?如果套用美國同一標準,香港可以考慮制裁美國的高官,起碼要禁止洛杉磯警察首長入境香港。

第二,英國將難民轉送盧旺達。如果講侵犯人權程度,美國的緊密盟友英國就更加離譜了。英國在本周決定要將非法移民遣送到盧旺達,周一(4月22日)經過上下議院馬拉松式8小時辯論後,通過「盧旺達計劃」。這個拖延了兩年的遣送非法移民計劃,終於獲得通過。

「盧旺達計劃」最早是由英國前首相約翰遜提出,並在2022年4月和盧旺達政府達成協議,英國將部分非法入境的難民轉送到盧旺達,英國政府預付1.2億英鎊,由盧旺達處理這些難民。計劃之後得到兩任首相卓慧思和辛偉誠支持,但遭到國內外廣泛反對,指計劃嚴重侵犯人權。當時英國已經如箭在弦,在2022年6月要將難民押去機場,準備送往盧旺達,但最後一刻歐洲人權法庭叫停了盧旺逹計劃,阻止了飛機起飛。

之後英國政府一直在各級法院打官司,但最後被英國最高法院裁定計劃不合法,理由是盧旺達並非安全的第三國,而且難民很可能會被遣送回母國。不過,辛偉誠並沒有把英國最高法院的裁決放在眼裏,並表示政府會繼續推進這個計劃,由他擔任首相的一刻開始,就全力推進計劃,最後將法案提上國會。但在國會冗長的辯論當中,關心的主要不是人權問題,而是計劃太貴。

反對黨工黨攻擊盧旺達計劃,理由是費用太高,每遣送一名非法移民,當初預計要花17萬英鎊。而早在2022年,非法進入英國的移民人數已超過4.5萬人,考慮通脹等因素,英國政府在未來5年,要花費高達3.7億英鎊,才能夠將1%的非法移民送走,要全部送去盧旺達就需要370億英鎊,可以說是天文數字。英國人關心預算多於人權,相當現實。

想當年香港還在英國殖民統治之下,指令香港做「第一收容港」,全面收容越南船民。由歷史事例可見,叫人做事容易,自己做事艱難,雙重標準,莫此為甚。

觀乎美英的人權狀況,他們還好意思對香港的情況指手劃腳,既要制裁香港官員,又說要限制香港官員入境。看看他們的所作所為,就知道什麼是「面皮三尺厚」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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