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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錯名 成拒交斯諾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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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錯名 成拒交斯諾登的理由

2018年12月11日 18:09 最後更新:18:19

加拿大正進行是否准許華為CFO孟晚舟保釋外出的聆訊。美國有60日時間申請引渡她,但仍未提出申請。中國上周六對加拿大發出嚴重抗議,要加拿大「為此承擔全部責任」。有加拿大朋友說,他們國家只是依法辦事,把涉嫌在他國犯法的人拘捕和引渡,為什麼會受中國的壓力?

然而,國際政治從來不是「依法辦事」這樣簡單,所謂涉及他國法律,很多時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香港當年如何處理斯諾登,就是一個好例子。

2013年美國情報分析員斯諾登,因為不滿美國進行非法監控,下載了大量資料,於5月20日逃到香港,藏身在美麗華酒店,他接受英國《衛報》採訪時說,「願意犧牲所有一切,因為看到政府利用自己的監視體系,破壞私隱、網絡自由和基本自由權利,他的良心非常不安。」這個「監控門」事件引起重大震動,美國旋即要求香港協助拘捕斯諾登,並引渡回美國。

香港與美國在1996年簽署了引渡條約,允許美國通過程序引渡刑事犯回國。但按條例規定,如果美國的請求是出於政治動機,例如斯諾登因為政治觀點而被追究,可以拒絕引渡申請。不過斯諾登是美國人,要拒絕移交一個美國指控違反當地國安法的美國人回國甚為困難。另外涉及這樣重大的外交事件,相信香港一定有諮詢中央政府,才決定是否引渡斯諾登。

美國初時不承認有監聽這回事,美國政府表示,除非內容涉及恐怖主義,否則不對電話進行監控。當時的美國總統奧巴馬更表示,「沒有人監控你們的電話。」

據一個前官員說,美國當時對香港施加巨大壓力,要香港把斯諾登引渡回美國。港府不想引渡斯諾登,當中也有頗曲折,據說美國首次發出拘捕和引渡要求的文件中,把斯諾登的全名Edward Joseph Snowden當中的Joseph搞錯了,港府就要求美國政府澄清,人名不同難以抓人,澄清名字的過程中需要一些時間,斯諾登就利用這個空檔,在6月23日離開香港。斯諾登逃到外國之後,進一步披露美國其實不但監控國民,連外國領袖的電話也有監控,例如德國總理默克爾的電話亦受到美國監控。如果港府沒有拒絕把斯諾登引渡回美國,相信默克爾也不知道她的電話正受到美國的監控,所以默克爾應多謝香港。

斯諾登這個例子可以說明,即使兩地有引渡條約,也不一定是機械式操作,對方提出要求,就馬上執行拘捕和進行引渡。在華為這個個案,美方如果覺得華為違反美國的制裁禁令,私下與伊朗交易,應該在美國向華為公司提出訴訟,而不是想方設法逮捕華為重要人物孟晚舟。斯諾登的個案亦說明,如果加拿大認為美國動機有政治性,大可以拒絕引渡,也不是收到美方的要求,就一定要馬上執行。

可能有人會說,加拿大是在美國的保護傘之下,根本就是美國的小弟,與美國對抗,完全沒有牙力,很難拒絕美國的要求。實情正正是這樣,加拿大這個考慮並不是純粹法律考慮,而是政治考慮。如果是政治考慮,加拿大不敢得罪美國,就只能夠選擇得罪中國了。既然這是一個政治選擇,中國聲言採取報復,同樣也是一個政治反擊,相信也是在加拿大政府的計算之中。這是典型的「順得哥情失嫂意」的情景。國際政治以利益掛帥,所有原則問題,都只不過是煙幕而已。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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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支爆」大陰謀

2024年04月25日 20:00 最後更新:21:03

黎智英案進入戲肉,但由於審訊曠日持久,外界的注意度下降,但近日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的作供非常有爆炸性,主要有幾個方面。

第一, 揭露「支爆」大計。之前作供的李宇軒由於無直接接觸黎智英,因此他間接引述黎智英或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的說話,只屬由第三方聽到的「聞說證供」(hearsay evidence),較易受到挑戰。但陳梓華是和黎智英有直接接觸的人,曾和黎智英見面3次,包括一班人2020年年初在台北開過會,並有不少和黎智英直接溝通的電話短訊,所以他的供詞不是聞說證供,而是直接證據。

陳梓華參與的台北會議,黎智英會上提出「支爆」大計,所謂「支爆」,即是「支那爆炸」。支那是日本當年侵華時對中國的一個貶損名稱,光是名稱已經顯見其惡毒含意。而所謂「支爆」就是要令中國從政治上和經濟上崩潰,政府倒台。當日在台北會議上,其中一名與會者「攬炒巴」劉祖迪,不相信真的會做到「支爆」,但是黎智英就很有信心,指根據歷史經驗很快就會「支爆」,因為中國政府用了很多資源監控人民,例如中國明朝就是這樣。

黎智英並具體詳述「支爆」4部曲,教導與會的「攬炒團隊」說,「國際游說唔係好似你哋咁做,要有4個步驟:1. 要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情;2. 再呼籲他們譴責及關注;3. 將外國的『枱底人』或外國政府想法帶回香港,只有這樣做香港人才會知道,外國政府冇離棄或者忽視佢哋; 4. 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可影響到他們的對華政策,可以推動到制裁,甚至將來可以推翻中共。」

黎智英的「支爆」計劃,不單是一種空想,還設計了非常具體的步驟。

第二, 要做反對派大佬。從陳梓華的作供可以知道,在台北與黎智英開會期間,另一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不在現場,但會後陳梓華及「攬炒巴」劉祖迪與李宇軒開網上會議,向李交代黎智英建議,話要改變國際游說方向,團結不同板塊及民間力量,達到「支爆」,推動制裁,3人決定分工,由劉祖迪做精神領袖及打「議會線」、李宇軒打「國際線」,陳梓華則續聯繫「勇武派」及聯絡政治素人,並推廣「攬炒」論述,推動制裁政府措施。

黎智英做幕後大佬,出謀獻策,出錢出力,主動提出要支付流亡海外的劉祖迪生活費,並安排自己的助手Mark Simon為他們解決聯繫外國政要推動制裁中國的困難。整件事清楚見到黎智英不單是一個反政府傳媒的老闆,還是一個想推翻中共的政治行動核心策劃者,要做大佬,指點江山。

第三,     勾連外地的政府。黎智英最可疑的外地政治聯繫,主要有兩方面,第一是台灣,他搞《台灣蘋果日報》,和民進黨的高層關係密切,在之前的壹傳媒高層作供中可知,黎智英見過蔡英文,和蔡英文十分友好。而陳梓華等在台北的時候,黎智英又安排民進黨元老施明德和他們見面,施明德親自教授他們鬥爭方略,教他們如何長期鬥爭,以圖推翻政府。

至於美國方面,黎智英的關係更深,他的助理Mark Simon 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而黎智英自己就見過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在內等高層,和共和黨核心人物關係密切。不過這次作供最得人驚的,是不斷提到美國的「枱底人」,黎智英並沒有和陳梓華具體交代這些美國「枱底人」到底是什麼人,但美國「枱底人」和黎智英顯然有緊密聯繫。

從犯證人的作供,全面勾勒出一幅想全面顛覆中國政權的圖畫,而黎智英就是幕後大佬,所以說黎智英案是香港黑暴案件的眾案之母,一點也不為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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