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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警廉風暴特赦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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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警廉風暴特赦揭秘

2019年04月08日 18:45 最後更新:18:56

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觸發反對派和商界的反對,條例草案上周三交立法會,接著進入法案委員會審議的階段,獲建制派支持的議員謝偉俊出任有關法案委員會主席,但他卻主動提出折衷方案,話可以參考成立廉政公署時的做法,以劃線方式收窄逃犯移交的追溯期。建制派支持的委員會主席一開波不去硬撐修例,令人感到意外。

1977年警廉衝突發生時,我雖然是10多歲的小朋友,但仍記憶猶新,當時看電視見到大批警員包圍位於和記大廈的廉政公署執行處辦公室,襲擊廉署人員,看到也覺心驚。後來當記者追問當時的局中人,更覺動魄驚心。

警廉衝突遠因是廉署成立,而觸發廉署成立的是葛柏事件。葛柏如果至今未死,已經97歲,事發時他是皇家香港警察總警司。那些年社會貪汚風氣盛行,警員收黑錢是公開的秘密。葛柏在1952年30歲時由英國來港,加入香港警隊任職見習督察。那時英國人來香港這個殖民地做警察,很快就會升任警隊高層。葛柏多年來運用職權,大貪特貪,受賄逾430萬(以今天物價計可能等如3、4億)。

葛柏(星島日報圖片)

葛柏(星島日報圖片)

當時警察內部有反貪汚部,葛柏貪得太厲害,終於東窗事發,他在1973年6月潛逃祖家英國。由於英國沒有香港《防止賄賂條例》內「收入與官職不相稱」的罪名,沒有同等罪名,以致香港政府未能將葛柏引渡回港。他潛逃後輿論譁然,民間出現「反貪污、捉葛柏」社會運動。

當時的港督是麥理浩爵士,在1967年暴動後,他在1971年被委派來港,是一個比較體察民情的港督,他都覺得貪汚問題嚴重。葛柏潛逃後,麥理浩馬上在1973年6月緊急委任最高法院高級副按察司百里渠,就香港貪污問題提交報告;同年10月,麥理浩按百里渠的建議,在《施政報告》提出要成立一個獨立於警隊的反貪機構,促成「總督特派廉政公署」在翌年2月成立。

廉政公署成立後,馬上部署緝拿葛柏歸案。葛柏終在1974年4月在英國家中被當地警方拘捕,並在9個月後在廉署人員押解下引渡返港,後來判監4年。服刑兩年多後,葛柏在1977年10月獲准提早出獄,並移居西班牙,隱姓埋名過其餘生。

而廉署繼續雷厲風行打貪,不少警官移民他國,警隊中人人自危,至1977年發生嚴重的警廉衝突。當年10月27日,數千名休班警及家屬集會,指控廉署逼害警員,到28日更有百多人包圍和記大廈的廉政公署執行處辦公室,衝入內部搗亂,襲擊廉署人員。

1977年警廉衝突,一名在廉署示威的警察,企圖把當時的廉署副執行處長夏烈(被扯領帶者)拉出來 。

1977年警廉衝突,一名在廉署示威的警察,企圖把當時的廉署副執行處長夏烈(被扯領帶者)拉出來 。

當時情況有點失控,港督麥理浩終於在11月5日晚發表「重要聲明」,宣布「今後廉政公署對於有關在1977年1月1日之前所犯罪行之投訴或證據,在普通情况下將不予受理,惟那些經已被接見之人士、已被通緝之人士及現時不在香港之前任公務員則屬例外」,這就是所謂「有條件特赦」而非全面持赦。當時有不少人批評政府放生貪官,但事後看特赦收窄了打擊面,掃除了廉署後來的執法障礙。

當時的行政局議員透露,麥理浩宣佈赦前,原來並無召開行政局會議商討,只是由港督向英廷禀告就馬上拍板。可見事態的敏感和緊急,只能權宜處理。

當年的「有條件特赦」,如今有無參考價值呢?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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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支爆」大陰謀

2024年04月25日 20:00 最後更新:21:03

黎智英案進入戲肉,但由於審訊曠日持久,外界的注意度下降,但近日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的作供非常有爆炸性,主要有幾個方面。

第一, 揭露「支爆」大計。之前作供的李宇軒由於無直接接觸黎智英,因此他間接引述黎智英或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的說話,只屬由第三方聽到的「聞說證供」(hearsay evidence),較易受到挑戰。但陳梓華是和黎智英有直接接觸的人,曾和黎智英見面3次,包括一班人2020年年初在台北開過會,並有不少和黎智英直接溝通的電話短訊,所以他的供詞不是聞說證供,而是直接證據。

陳梓華參與的台北會議,黎智英會上提出「支爆」大計,所謂「支爆」,即是「支那爆炸」。支那是日本當年侵華時對中國的一個貶損名稱,光是名稱已經顯見其惡毒含意。而所謂「支爆」就是要令中國從政治上和經濟上崩潰,政府倒台。當日在台北會議上,其中一名與會者「攬炒巴」劉祖迪,不相信真的會做到「支爆」,但是黎智英就很有信心,指根據歷史經驗很快就會「支爆」,因為中國政府用了很多資源監控人民,例如中國明朝就是這樣。

黎智英並具體詳述「支爆」4部曲,教導與會的「攬炒團隊」說,「國際游說唔係好似你哋咁做,要有4個步驟:1. 要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情;2. 再呼籲他們譴責及關注;3. 將外國的『枱底人』或外國政府想法帶回香港,只有這樣做香港人才會知道,外國政府冇離棄或者忽視佢哋; 4. 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可影響到他們的對華政策,可以推動到制裁,甚至將來可以推翻中共。」

黎智英的「支爆」計劃,不單是一種空想,還設計了非常具體的步驟。

第二, 要做反對派大佬。從陳梓華的作供可以知道,在台北與黎智英開會期間,另一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不在現場,但會後陳梓華及「攬炒巴」劉祖迪與李宇軒開網上會議,向李交代黎智英建議,話要改變國際游說方向,團結不同板塊及民間力量,達到「支爆」,推動制裁,3人決定分工,由劉祖迪做精神領袖及打「議會線」、李宇軒打「國際線」,陳梓華則續聯繫「勇武派」及聯絡政治素人,並推廣「攬炒」論述,推動制裁政府措施。

黎智英做幕後大佬,出謀獻策,出錢出力,主動提出要支付流亡海外的劉祖迪生活費,並安排自己的助手Mark Simon為他們解決聯繫外國政要推動制裁中國的困難。整件事清楚見到黎智英不單是一個反政府傳媒的老闆,還是一個想推翻中共的政治行動核心策劃者,要做大佬,指點江山。

第三,     勾連外地的政府。黎智英最可疑的外地政治聯繫,主要有兩方面,第一是台灣,他搞《台灣蘋果日報》,和民進黨的高層關係密切,在之前的壹傳媒高層作供中可知,黎智英見過蔡英文,和蔡英文十分友好。而陳梓華等在台北的時候,黎智英又安排民進黨元老施明德和他們見面,施明德親自教授他們鬥爭方略,教他們如何長期鬥爭,以圖推翻政府。

至於美國方面,黎智英的關係更深,他的助理Mark Simon 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而黎智英自己就見過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在內等高層,和共和黨核心人物關係密切。不過這次作供最得人驚的,是不斷提到美國的「枱底人」,黎智英並沒有和陳梓華具體交代這些美國「枱底人」到底是什麼人,但美國「枱底人」和黎智英顯然有緊密聯繫。

從犯證人的作供,全面勾勒出一幅想全面顛覆中國政權的圖畫,而黎智英就是幕後大佬,所以說黎智英案是香港黑暴案件的眾案之母,一點也不為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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