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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警廉風暴特赦揭秘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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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警廉風暴特赦揭秘

2019年04月08日 18:45 最後更新:18:56

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觸發反對派和商界的反對,條例草案上周三交立法會,接著進入法案委員會審議的階段,獲建制派支持的議員謝偉俊出任有關法案委員會主席,但他卻主動提出折衷方案,話可以參考成立廉政公署時的做法,以劃線方式收窄逃犯移交的追溯期。建制派支持的委員會主席一開波不去硬撐修例,令人感到意外。

1977年警廉衝突發生時,我雖然是10多歲的小朋友,但仍記憶猶新,當時看電視見到大批警員包圍位於和記大廈的廉政公署執行處辦公室,襲擊廉署人員,看到也覺心驚。後來當記者追問當時的局中人,更覺動魄驚心。

警廉衝突遠因是廉署成立,而觸發廉署成立的是葛柏事件。葛柏如果至今未死,已經97歲,事發時他是皇家香港警察總警司。那些年社會貪汚風氣盛行,警員收黑錢是公開的秘密。葛柏在1952年30歲時由英國來港,加入香港警隊任職見習督察。那時英國人來香港這個殖民地做警察,很快就會升任警隊高層。葛柏多年來運用職權,大貪特貪,受賄逾430萬(以今天物價計可能等如3、4億)。

葛柏(星島日報圖片)

葛柏(星島日報圖片)

當時警察內部有反貪汚部,葛柏貪得太厲害,終於東窗事發,他在1973年6月潛逃祖家英國。由於英國沒有香港《防止賄賂條例》內「收入與官職不相稱」的罪名,沒有同等罪名,以致香港政府未能將葛柏引渡回港。他潛逃後輿論譁然,民間出現「反貪污、捉葛柏」社會運動。

當時的港督是麥理浩爵士,在1967年暴動後,他在1971年被委派來港,是一個比較體察民情的港督,他都覺得貪汚問題嚴重。葛柏潛逃後,麥理浩馬上在1973年6月緊急委任最高法院高級副按察司百里渠,就香港貪污問題提交報告;同年10月,麥理浩按百里渠的建議,在《施政報告》提出要成立一個獨立於警隊的反貪機構,促成「總督特派廉政公署」在翌年2月成立。

廉政公署成立後,馬上部署緝拿葛柏歸案。葛柏終在1974年4月在英國家中被當地警方拘捕,並在9個月後在廉署人員押解下引渡返港,後來判監4年。服刑兩年多後,葛柏在1977年10月獲准提早出獄,並移居西班牙,隱姓埋名過其餘生。

而廉署繼續雷厲風行打貪,不少警官移民他國,警隊中人人自危,至1977年發生嚴重的警廉衝突。當年10月27日,數千名休班警及家屬集會,指控廉署逼害警員,到28日更有百多人包圍和記大廈的廉政公署執行處辦公室,衝入內部搗亂,襲擊廉署人員。

1977年警廉衝突,一名在廉署示威的警察,企圖把當時的廉署副執行處長夏烈(被扯領帶者)拉出來 。

1977年警廉衝突,一名在廉署示威的警察,企圖把當時的廉署副執行處長夏烈(被扯領帶者)拉出來 。

當時情況有點失控,港督麥理浩終於在11月5日晚發表「重要聲明」,宣布「今後廉政公署對於有關在1977年1月1日之前所犯罪行之投訴或證據,在普通情况下將不予受理,惟那些經已被接見之人士、已被通緝之人士及現時不在香港之前任公務員則屬例外」,這就是所謂「有條件特赦」而非全面持赦。當時有不少人批評政府放生貪官,但事後看特赦收窄了打擊面,掃除了廉署後來的執法障礙。

當時的行政局議員透露,麥理浩宣佈赦前,原來並無召開行政局會議商討,只是由港督向英廷禀告就馬上拍板。可見事態的敏感和緊急,只能權宜處理。

當年的「有條件特赦」,如今有無參考價值呢?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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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政府必反 那就不用反恐了

 

現在做政府的確難做,因為很多人逢政府必反,有時他們用諷刺手法,乍看真的難分真假。

近日在臉書上看到一張圖片,說政府花500萬在銅鑼灣崇光對出裝置巨型防撞柱,圖中所見那些紅白的巨柱,有3、4個人那麼高,感覺十分離譜,即時反應是政府為什麼搞這些無謂的事。但細心一想,理智回復,就懷疑這是不是AI圖片。

誇張版設計圖

誇張版設計圖

只見這個打著藝術創作旗號的帖子下,充斥著罵政府的留言,大罵政府「浪費資源,不知所謂」,誘發了大量「逢政府必反」的評論。我嘗試進一步查證,發現政府為防範恐怖襲擊和嚴重交通意外,的確打算在崇光門口的馬路邊安裝汽車防撞設施,但從政府的設計圖所見,防撞柱小得多,只是到膝頭高一點的高度,和那張誇張失實的AI圖片,有天淵之別。

安裝汽車防撞設施,是政府反恐3層防範機制之下,「社會防控工作小組」的重要工作之一,目標是主動辨識風險地點,落實相應防控措施,提升城市整體安全的韌性,小組評估風險較高的地點。由於世界各地近年都發生多宗以車輛作為恐怖襲擊的工具,車輛容易取得,操作簡單,可以造成重大傷亡,並引發公眾恐慌,所以世界各地政府都視為要優先處理的公共安全議題。

政府經過專業評估,將銅鑼灣軒尼詩道555號及百德新街行人專用區,訂為首批安裝防撞裝置的位置,率先安裝符合國際標準的防撞裝置,阻止車輛意外或故意衝上行人區,進一步加強高人流聚集地點的安全保障。

千萬不要以為政府大驚小怪,其實由去年至今年初,國際發生多宗嚴重的汽車蓄意撞向人群事件。

1.美國紐奧爾良事件

在2025年1月1日元旦凌晨,一名42歲男子駕駛福特 F-150 Lightning 電動皮卡車,衝進波本街跨年慶祝人群,隨後與警方交火並被擊斃,事件造成14人死亡,超過50人受傷。美國聯邦調查局證實肇事者身屬恐怖組織ISIS,定性為本土恐襲。

 2.德國慕尼黑事件

去年2月13日,一名24歲阿富汗籍尋求庇護者,駕駛Mini轎車 衝撞一場工會遊行隊伍,造成兩人死亡43人受傷,德國政府懷疑襲擊者具有伊斯蘭極端組織背景。

3.加拿大溫哥華事件

去年4月26日,一輛黑色休旅車在溫哥華「拉普拉普日」街頭慶祝活動中,高速衝向人群,造成11人死亡,數十人受傷,30歲司機被捕。加拿大警方排除了恐怖襲擊,指司機有顯著的精神病史。

4.美國洛杉磯事件

這是最近期發生的事件,在今年1月11日,一輛U-Haul貨車在洛杉磯西木區,衝撞正在參加反伊朗政府示威的人群,現場當時聚集了3000人,事件造成至少兩人受傷。警方初步判斷可能源於群眾衝突,並非恐怖主義所致。

由於世界各地都接連出現用汽車作工具的恐襲,多國都在高人流的地區安裝汽車防護裝置,包括防撞柱、防爆欄、花盆護欄等等,最常安裝在行人道、廣場、主要購物街、車站出入口等等,例如倫敦西敏寺、紐約時代廣場、墨爾本聯邦廣場等,這些設施極其堅固,可以有效阻止恐怖分子發動的汽車襲擊。

香港整體恐怖主義威脅評估為「中度」,雖然並沒有具體情報顯示香港正面對有針對性的恐襲,但在國際環境瞬息萬變之下,有關風險不宜低估。

這個社會上存在很多「逢政府必反」的心理,有時用戲謔搞笑的方式出現,正如用AI做出巨大的防撞柱, 這種手法製圖者可能抱著「玩下啫」的心態,但實際上對公眾印象構成很大的負面影響。

災難往往在意料不到的情況下發生, 政府未雨綢繆,實在十分必要。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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