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兩個月內第二次遊行。
法律界再遊行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與30名法律界選委,今日(7日)將再度發起黑衣靜默遊行,要求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今次遊行是法律界繼「6.6」靜默遊行要求政府撤回惡法後,兩個月內第二次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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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隊伍將於下午12時半在中環終審法院集合,途經遮打花園、長江中心及花園道,遊行至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辦公室律政中心後,再舉行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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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在電台節目上表示,法律界再度遊行,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不再參與遊行示威相關的檢控工作,改由外判大律師負責,又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郭榮鏗指,鄭若驊在逃犯條例中是推動修例的主要官員,質疑她有角色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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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批評鄭若驊一直未有檢控元朗無差別攻擊事件的白衣人,但控告年輕人暴動的速度就非常快。他又引述消息指,鄭若驊否決刑事檢控專員提出,成立獨立委員會處理相關個案的建議,因此要求鄭若驊出來交代原因。他更稱今日的集會要等到鄭若驊出現,「會等到鄭若驊出來為止,除非她不上班下班。」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