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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搞震最後只會搞到窮人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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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搞震最後只會搞到窮人

2019年09月04日 18:36 最後更新:18:43

政府昨日提出四大行動 1.正式撤回修例 2.委任兩名新成員加入監警會 3.政府高官走入社區聽民意,搞對話平台。 4.邀專家學者研究深層次問題。這些建議能否止暴制亂,還需拭目以待。

社會反修例的聲音很響亮,另一邊的聲音就無人代表,但不等如這些聲音不存在。上週六晚暴力示威者到處流竄,當他們坐地鐵去到太子站的時候,便和車內的中老年人爆發衝突。這其實只是在一列地鐵車廂內的一個隨機的處境,證明了社會上也有一大批反對暴力示威的市民。我與不同的中老年人談過,他們對近期的暴力示威不滿。

第一是失去了安定的自由。有一位八十多歲的婆婆,每次在電視上看到有人堵塞馬路和投擲汽油彈,都十分不滿。由於她住在荃灣區,暴力示威者經常搞到這個地區。她對暴力示威者的最大不滿是他們破壞了香港的安定。她提到1930年代的抗日戰爭,說當年日軍打到她家鄉所在的廣東農村,燒了她家儲存糧食的小倉庫,從此一家人便要挨餓,一家人吃完家裏的木瓜樹上的木瓜之後,把樹砍掉,把樹心挖來吃充饑。她的兩名弟弟餓到腳也腫了,後來全靠村裡的「大天二」(即黑社會)好心分給他家一些糧食,才不致全家餓死。她說自己後生時在香港也挨得很辛苦,好不容易晚年有一個比較安定的環境,但卻被現時的暴力示威者破壞了。

她氣憤地說:「示威嘅人搞搞震!搞嚟搞去只係搞到啲窮人,你驚會搞到啲有錢佬咩?」的而且確,富豪的錢食十世都未食完,暴力示威搞到經濟不好,他們只係賺少一些,窮人就手停口停。持續的示威活動,最後會令到廣大市民的生活大受影響,這個道理連80多歲婆婆也明白,但示威者卻不理會。

第二是失去搵食的自由。示威已搞了很長的時間,對經濟已造成嚴重的影響。旅遊業、飲食業、零售業等都受重大損害,已有很多酒樓倒閉。傳媒想訪問已倒閉酒樓的老闆和員工,他們也不敢出鏡,怕樣貌曝光後會被起底和網上欺凌。在8月5日的所謂「三罷運動」,很多年青的示威者阻礙港鐵開動,他們在很多列車上與乘客發生嚴重口角。有些乘客說:「我哋唔返工,邊有錢養你哋?」反對派搞罷工活動不太成功,他們唯有堵塞交通工具,阻礙別人上班。這是一些人在行使其政治自由的時候,嚴重侵害他人搵食的自由。

第三是失去免受政治污染的自由。9月2日開學日,示威者發動罷課。有朋友見到當年他的兒子當年很想報讀的名校都在罷課,他很慶幸兒子入讀了一所Band 2學校,該學校相對平靜。另一位朋友的女兒正在讀幼稚園K2,該幼稚園雖然沒有罷課,但老師卻在課堂上講解罷課的事情,小女兒回家問她為什麼她不可以罷課。試問4歲的小朋友,心智有多成熟,可以理解這些政治事件呢?朋友控訴向心智未成熟的小朋友灌輸政治理念,無異於洗腦。

警方上周六在太子站內拘捕了一名13歲的學童,他的背包內便發現藏有汽油彈。究竟這名少年的思想受了什麼影響,年紀這樣小便帶著汽油彈去示威呢?為什麼那些支持學生罷課的政團,不解釋一下他們有什麼權利在學校灌輸其政治理念?到底家長是否可以選擇子女在學校免受政治污染的自由呢?

暴力的、違法的示威者,就是把自己的政治理念無限放大,標榜成公義,然後肆意侵擾別人的自由,透過干擾別人自由去癱瘓政府,以達致其政治目標。政府在注重示威者的意見的同時,如何保障到基層小市民的自由不會受到侵害,有安定的生活呢?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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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民望戰還是反暴戰?

 

香港這場暴亂久久不散,表面上是政府無回應到反對派的訴求,但如果整場運動的主旨是反對逃犯條列的話,政府實質上已經放棄了修例,已回應了最大訴求,暴亂未息除了因為年青人的憤怒情緒之外,也源於幕後人想策動推翻政府的亂局。

我跟一位了解1967年暴動的高人傾過,他憶述說當時的暴動遠比現在的劇烈,因當時是戰後廿多年,大批新移民教育水平好低,戰後一代不少人未受高深教育,民風彪悍,說白了就是不怕死。再加上暴動背後有內地文革背景,有豐厚的意識型態土壤,示威者清楚打出反殖民主意的旗號,很快就用極端的恐怖手段,製造土製炸彈攻擊,所以當年港英政府的抗暴形勢遠比現在的凶險。即使當年英國政府內部有主和派及主戰派,但都只是程度及手法不同,基調仍然是要「打暴動」。

現在街頭的暴力示威者弱了,但政府同樣亦弱了。現在看不出政府有一條心去打暴力的心理狀態,經常在打與和之間猶疑,想和談的主要動機除了受「和理非」的理念影響之外,很多高官背後的考慮是自己的民望。滲入了民望的考慮因素,令很多人都唔願意出來打仗,只抱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遇到政策建議,第一個反應是:「咁樣會唔會俾人鬧架?」。政府核心高官如是,政府其他部門以致其他公共機構亦有樣學樣,變了一盤散沙,抗暴不力。我覺得這個「民望論」的分析甚有見地,結果產生幾方面的影響。

第一:行動動機。如果政府的行事動機只是為了維持民望,他們自自然然對所有「硬」的事情都不願意做,或者做了都不願意出來講,但遇上「軟」的行動便爭着做,做不到便說只是其他人不讓他做。動機錯了,難有所成。

第二:戰略部署。如果政府高官的心只是放在自己維持民望之上,或者存心想做軟性功夫和「和理非」交差,就不會在戰略上全面統籌打好抗暴戰。上面提過的熟識67暴動的高人講起,抗暴戰如行軍打仗一樣,要有精密的部署,當年英國調動了軍情人員來港協助港督戴麟趾。打擊暴力首先將比較和平的示威者與核心的暴力示威者分離,然後好精準地打擊核心暴力示威者,切斷其領導、資金、人手、溝通宣傳網絡。打擊後要有跟進支援,組織好法庭快捕﹑快審﹑快判。其實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完全可以用公眾利益為理由,定出判刑指引,要因應現時暴亂情況,指示各級法庭的法官不要批准涉及暴動等重罪者保釋外出,審訊時要從重判刑,甚至可以組織特別法庭加快審判。這既可以大大減少最激烈的示威者人數,亦可挫傷對方的銳氣。這些行動需要特首帶頭去組織,聯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律政司司長部署進行。如果政府的心思不是放在打暴動之上,只是刻意求和,又怎會部署法庭作這些超常規行動呢?

第三:影響。即使不動用緊急法,特首本來已有好多工具及權力可打擊暴力,但特首及其高層官員的打擊暴力的意志薄弱,就不會運用那些權力,影響很壞。即使形勢逼使到警隊及部份公共機構要出手打擊,但事前無部署,事後無跟進,就變成事倍功半,打一打又放軟,令那些極端暴力份子及其幕後組織者,有很多空間去喘息抖氣,重整旗鼓再進攻。

結論是政府要立定打暴力的決心。即使從民望的角度,社會上支持反對派和建制派本來是6成與4成之比,但特首的民望只得兩成,連建制派都有一半以上不支持特首,已到一個輸無可輸的境地,何不放手一博?當然更重要的是在歷史轉折的大時代,做好件事,比搞好自己民望,重要一千倍,這亦是對社會大眾最好的交代。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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