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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嘴、紅磡搗軍火庫拘2男 檢電話爆炸裝置及無人機

政事

大角嘴、紅磡搗軍火庫拘2男 檢電話爆炸裝置及無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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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嘴、紅磡搗軍火庫拘2男 檢電話爆炸裝置及無人機

2019年10月16日 08:42 最後更新:08:59

共拘捕兩名分別17歲及23歲姓的青年。

警方昨日在大角嘴拘捕兩名分別17歲及23歲姓的青年,並在大角嘴橡樹街及紅磡黃埔花園兩個單位搗破「軍火庫」,包括兩個懷疑電話爆炸裝置。

毒品調查科(行動)鄒旺忠警司簡介案件。警方毒品調查科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晚約7時30分在大角嘴洋松街8至10號對開截查兩名男子,並分別搜查橡樹街73至75號及黃埔花園兩個單位,共檢獲6個懷疑汽油彈、2個懷疑電話爆炸裝置、一批懷疑用作製造汽油彈的原材料、3部無人機、3個投擲器、1支長棍、15把摺刀、3把長刀、4把短刀、1個丫叉、4個信號彈及5個煙霧彈。

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其後檢走該兩個懷疑電話爆炸裝置作進一步檢驗。

該兩名分別17歲姓丁及23歲姓董的本地男子亦懷疑早前曾參與非法集結,他們涉嫌非法集結、管有炸藥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54條,企圖導致爆炸或製造、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製造、管有或控制任何爆炸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或使他人能夠藉以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不論爆炸是否有發生及是否已對人身或財產實際造成損害,均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20年,而爆炸品則須予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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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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