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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天職非政治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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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天職非政治籌碼

2020年02月21日 19:09 最後更新:19:12

武漢肺炎疫情依然嚴峻,對公共醫療服務的需求有增無減;一方面我很感激前線醫護人員的無私奉獻,但另一方面我對於之前一小撮醫護組成的工會發起的罷工行動,感到很不以為然。疫情當前,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讓以救人為先,不應該以此作為政治籌碼。

任何工會成立的目的都應以保護職工人員的權益為先,團結工會會員,提升行業競爭力。但若工會成立後組織一些活動,與勞資關係或會員的福祉沒有關係;甚至藉著工會的名義進行影響市民的政治活動,這實在令人不齒。

我們不能說一些人員在組織工會後,其認受性肯定會提高,又或其組織的所有活動都會得到公眾的認可,更不能因此而進行有損社會利益的行為。工會當然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同時,也並非因為工會願意出面,所以活動都肯定是合法的。如果工會以其名義組織活動,但活動性質卻是不合法的話,便可以被演繹為非法集結。出席的人士便有可能干犯非法集結罪,亦有機會面對嚴重的後果。

按照公安條例,非法集結的人士可能需要面對高達5年的監禁;假若有任何人士串謀進行非法集結的行為,監禁期可以不少於7年。

我可以舉個例子來解釋何謂串謀非法集結,例如有工會,可能是航空界或醫療界的工會,舉行一些與追求業界權益沒有關連的活動,並結集了大量人士;那麼,這些活動便有機會變成非法的集會。

我相信以目前環境,大家也會儘量避免人多的集會或聚會,祝各位身體健康。




前裁判官 黃汝榮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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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心抗疫 小心洗黑錢陷阱

 

最近天氣時冷時暖,別說是武漢肺炎,普通的傷風感冒也更容易「中招」。希望大家在外出保護自己之餘,也要注意保暖。還有就是在齊心抗疫,好意幫助有需要的人士時,各位有可能遇上一些由團體或機構發起的募捐活動。活動規模可能只是小至一個捐款箱或獎券活動,但這些眾籌或接受捐款是否合法呢?

香港有眾多各類型的團體,像工會或政治團體等,他們在舉行一些活動時,有時會同時向市民募捐。其實在公眾地方進行募捐活動是受法例規管的,法例規定有意舉行籌款活動的組織須事先向社會福利署等相關政府部門申請適當的許可證或牌照,方可進行。

我的了解是,很多時候市民捐款是因應一些組織或團體的活動目標,舉例主辦方表示籌款是為了援助弱勢社群,當前有可能用作購買口罩送予基層市民等。收到的捐款需要計算在相關組織或機構的基金之內,這個基金當然也是受到法律規管。基金的收入及支出等項目都有著嚴格的監管,每年需要由核數師核實。

政府事實上也有責任謹慎認真地留意這些眾籌活動,因為這些活動的過程很容易被用作洗黑錢的途徑。或者你會問,捐款助人跟洗黑錢有甚麼關係?洗黑錢的定義其實十分廣泛,從接收某些財物,到把財物用在某些支出的過程中,都有可能滲入洗黑錢的非法行為。

我認為不但政府應該要多加留意這些募捐活動,市民也要了解組織或團體的性質與目的,免得受到誤導,浪費了自己助人抗疫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