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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硬打八折 震懾留一手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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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硬打八折 震懾留一手

2020年06月22日 19:48 最後更新:19:50

人大常委會上周開會之後發出「説明」,透露了《港區國安法》的梗概,除了四項罪名的具體內容並未披露之外,整個港版國安法的執行機制及運作原則,已經全面公開。最後版本跟我之前聽到的略有不同,主要有兩大特點:

1.     強硬打八折。

如果以0至10去為強硬度評分,香港本來無國安法是0,澳門就二十三條立了法大概是6,本來聽到的《港區國安法》版本強度是10,現在實際出來的評分大約是8。相信阿爺都是聽取了意見,調降了港區國安法的強硬度,希望令法案有效打擊威脅國家安全活動之餘,不要產生太大副作用。

減辣主要有幾個方面,第一,將來法案按普通法的原則,包括無罪推定、罪刑法定、同一案件不會重複起訴、以及法例無溯及力。第二,明確表示兩條國際人權公約特別是「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部份仍然有效,保障香港的人權。第三,確立國安公署的人員要遵守本地法律。

在眾多減辣的做法當中,我認為法例無溯及力是最具體的,溯及力是指可追溯法例訂立前的罪行。之前盛傳《港區國安法》部份罪名有溯及力,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亦曾經承認這一點。據悉主要想有溯及力的罪名是勾結外國勢力這部份。在阿爺的眼中,好像黃之峰等人去美國鼓動美國政府制定《香港人權與民主法》,去制裁香港、制裁中國,這些是賣國行為,必須嚴懲。

如今根據人大常委會的「說明」,雖然沒有直接講及法例無溯及力,但據悉阿爺已經作此決定,所以好似黃之峰這類過去勾結美國的行為就無法追究(當然他參選時可能被DQ就是另一回事)。據悉即使是建制派內亦有不少人向阿爺提供意見,要求《港區國安法》有溯及力,除了針對黃之峰此類勾結外國行為之外,亦都針對2014年的佔中運動發起者。不過最後阿爺敲定採取較寬鬆的做法,只要未來不生大變,相信《港區國安法》沒有溯及力。

2. 震懾留一手。

未來國安法的執行部門主要是警務處下設的特別部門,換言之就是重設「政治部」。這將會是一個龐大的部門,有大量警務人員做刑偵工作。而阿爺設立的國安公署只是在極例外的情況下,才會對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

我就認為設立國安公署的主要目的,是起震懾作用。去年的反修例風波令中央震怒,其中一個關鍵時點,就是7月2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中聯辦,污損國徽。當時由於多個地區、特別是上環有大規模的衝突,並無警力保護中聯辦,示威者差不多要攻破中聯辦,闖進辦內。這個行為令到阿爺覺得香港已經失控,非用嚴厲的方法,無法扭轉香港的亂局。國安公署的存在,就是要告訴那些勾結外國、想顛覆中央政府的人,你夠膽再做,阿爺就會直接出手。阿爺留有一手,就要起震懾作用,這個就是我一直講香港人「自作孽」的問題。香港如果不是做得過分,阿爺亦都無動機出手。

現實上我覺得真正有重大實質作用的反而就是警隊的政治部。至少在回歸之前有2000多人在政治部內搜集各種情報,進行偵查,事先就各種類型的顛覆活動杜漸防微。去年香港暴亂爆發之後,即使明顯有外地勢力干預的手影,但政府仍然是無知無覺,皆因沒有專責的偵查部門。拖到10月之後,政府才開始知道問題的嚴重性,但出手已經太遲,同時亦沒有專責的部門去搜集情報,搗破幕後的黑勢力,行事也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警隊的高層透露,沒有國安法及政治部,即使想調查疑似外來的資金來源,亦有很大的困難,因為銀行大條道理不提供資料。但有了國安法之後,就有一個很明確的法理基礎,要求金融機構披露黑錢的最終來源。

總的來說,如今的《港區國安法》,並不是最強硬的版本。但內地及香港是個不斷變化的互動關係,如果香港的激進反對勢力不自我克制,如果香港人不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最後逼到得阿爺出手,阿爺都已作好準備了。

盧永雄

香港對可能出現的國安威脅越是無知無覺,中央對香港成為國家的其中一道軟肋會越發擔心,怕會嚴重影響到國家安全的事態,會由香港開始爆發,威脅到內地整個制度。

香港是一個自由港,從來都是間諜甚至恐怖分子進出之地,早年就有疆獨恐怖分子,準備從內地逃到外國,想取道先潛逃到香港,然後飛去土耳其。這些疆獨恐怖分子去到廣東韶關,被公安截查身份證時,他們以為潛逃香港的計劃已經暴露,馬上折返,結果最後被捕落網。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週四提上了議事日程。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周一在深圳一個研討會上發言,透露了《港區國安法》的重點,包括:

第一、中央政府會直接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他形容這是必需有的「實際抓手」,可以產生有效震懾,不能只是喊喊口號、做做樣子。

第二、特區政府設置相應的執行機構。這就是所謂警隊內重設「政治部」的安排,這和上述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是兩套班子。

我與高人談過,他說香港回歸前,警務處內的政治部大約有2000人,相信這個警隊內的執行機構,未來人數不會少過以前。

第三、中央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對特區發生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有管轄權。但鄧中華指中央實行管轄的案件是少之又少。

鄧中華講出香港設立維護國安執行機構的梗概,對比香港及澳門的安排,香港的規格較嚴格,反映中央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更為重視。這也是我一直講的,敵對勢力對中央的挑戰越大,中央的回應也會相應加大,可惜香港人完全不明白這個簡單的邏輯。可以說,香港為國家帶來的國安危機,已令阿爺進入高度戒備的狀況。

令人遺憾的是,雖然激進反對派已經把他們的「陽謀」公然披露,並把溫和派綑綁上戰車,但大多數的香港人卻對其嚴重性質無知無覺,例子多不勝數,例如一、反對派在網上廣泛散播所謂「支爆」(支那爆炸)的言論,但很多香港精英卻視而不見;二、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講「攬炒十步」,最後一步就是外國制裁香港及中國。他的潛台詞就是借助外國的制裁,推翻中國的政權。無論是攬炒或者制裁,背後都有一個清晰的顛覆中央政權的議題,性質極其嚴重。

在阿爺的眼中,這樣公然地策動、挾逼所有反對派的議員參與,在網上廣泛宣傳的顛覆行為,已經徹底踩過了阿爺的紅線。

阿爺過去一直展現出一種科學化的決策模式,在正常情況下,只會作出一些比較溫和的日常決定,但當情況惡化,甚至去到臨界點的時候,阿爺就會180度扭轉政策,改用一種極高效、高規格的方式去制止危機的發生。你回看阿爺抗疫的決策模式,就是這樣。今年1月初至1月中,中央仍讓湖北武漢市處理初發的新冠疫情,但當多次派出專家組到武漢之後,發現當地醫院出現人傳人後,中央便馬上180度改變政策,全面提升應對級別,把武漢封城,遏止疫情外溢。同時動員全國醫護人員到湖北支援,不會讓封鎖地區的居民等死。反觀西方國家抗疫,雖然也有一定程度的封城措施,但她們作決定的反應比中國遲緩,執行的力度亦較中國弱。

如今阿爺解決香港的國安漏洞問題,所採取的決策模式,與抗疫無異。過去一直以來都是比較溫和的政策,但經過去年發生連串事變之後,阿爺發現當中潛藏著巨大國安風險,政策馬上來個180度轉變,決定直接為香港訂立《國安法》,並派駐國安機構到香港,保留對嚴重案件的管轄權。這種極高規格的應對措施,背後就是要堵塞香港的國安風險。

所以,千萬不要看少看阿爺雷霆萬鈞的意志,當他意識到重大危機,馬上變招應對時,無論是政策的嚴厲性和執行的力度,都會遠超對手的估計。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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