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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硬打八折 震懾留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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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硬打八折 震懾留一手

2020年06月22日 19:48 最後更新:19:50

人大常委會上周開會之後發出「説明」,透露了《港區國安法》的梗概,除了四項罪名的具體內容並未披露之外,整個港版國安法的執行機制及運作原則,已經全面公開。最後版本跟我之前聽到的略有不同,主要有兩大特點:

1.     強硬打八折。

如果以0至10去為強硬度評分,香港本來無國安法是0,澳門就二十三條立了法大概是6,本來聽到的《港區國安法》版本強度是10,現在實際出來的評分大約是8。相信阿爺都是聽取了意見,調降了港區國安法的強硬度,希望令法案有效打擊威脅國家安全活動之餘,不要產生太大副作用。

減辣主要有幾個方面,第一,將來法案按普通法的原則,包括無罪推定、罪刑法定、同一案件不會重複起訴、以及法例無溯及力。第二,明確表示兩條國際人權公約特別是「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部份仍然有效,保障香港的人權。第三,確立國安公署的人員要遵守本地法律。

在眾多減辣的做法當中,我認為法例無溯及力是最具體的,溯及力是指可追溯法例訂立前的罪行。之前盛傳《港區國安法》部份罪名有溯及力,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亦曾經承認這一點。據悉主要想有溯及力的罪名是勾結外國勢力這部份。在阿爺的眼中,好像黃之峰等人去美國鼓動美國政府制定《香港人權與民主法》,去制裁香港、制裁中國,這些是賣國行為,必須嚴懲。

如今根據人大常委會的「說明」,雖然沒有直接講及法例無溯及力,但據悉阿爺已經作此決定,所以好似黃之峰這類過去勾結美國的行為就無法追究(當然他參選時可能被DQ就是另一回事)。據悉即使是建制派內亦有不少人向阿爺提供意見,要求《港區國安法》有溯及力,除了針對黃之峰此類勾結外國行為之外,亦都針對2014年的佔中運動發起者。不過最後阿爺敲定採取較寬鬆的做法,只要未來不生大變,相信《港區國安法》沒有溯及力。

2. 震懾留一手。

未來國安法的執行部門主要是警務處下設的特別部門,換言之就是重設「政治部」。這將會是一個龐大的部門,有大量警務人員做刑偵工作。而阿爺設立的國安公署只是在極例外的情況下,才會對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

我就認為設立國安公署的主要目的,是起震懾作用。去年的反修例風波令中央震怒,其中一個關鍵時點,就是7月2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中聯辦,污損國徽。當時由於多個地區、特別是上環有大規模的衝突,並無警力保護中聯辦,示威者差不多要攻破中聯辦,闖進辦內。這個行為令到阿爺覺得香港已經失控,非用嚴厲的方法,無法扭轉香港的亂局。國安公署的存在,就是要告訴那些勾結外國、想顛覆中央政府的人,你夠膽再做,阿爺就會直接出手。阿爺留有一手,就要起震懾作用,這個就是我一直講香港人「自作孽」的問題。香港如果不是做得過分,阿爺亦都無動機出手。

現實上我覺得真正有重大實質作用的反而就是警隊的政治部。至少在回歸之前有2000多人在政治部內搜集各種情報,進行偵查,事先就各種類型的顛覆活動杜漸防微。去年香港暴亂爆發之後,即使明顯有外地勢力干預的手影,但政府仍然是無知無覺,皆因沒有專責的偵查部門。拖到10月之後,政府才開始知道問題的嚴重性,但出手已經太遲,同時亦沒有專責的部門去搜集情報,搗破幕後的黑勢力,行事也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警隊的高層透露,沒有國安法及政治部,即使想調查疑似外來的資金來源,亦有很大的困難,因為銀行大條道理不提供資料。但有了國安法之後,就有一個很明確的法理基礎,要求金融機構披露黑錢的最終來源。

總的來說,如今的《港區國安法》,並不是最強硬的版本。但內地及香港是個不斷變化的互動關係,如果香港的激進反對勢力不自我克制,如果香港人不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最後逼到得阿爺出手,阿爺都已作好準備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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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支爆」大陰謀

2024年04月25日 20:00 最後更新:21:03

黎智英案進入戲肉,但由於審訊曠日持久,外界的注意度下降,但近日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的作供非常有爆炸性,主要有幾個方面。

第一, 揭露「支爆」大計。之前作供的李宇軒由於無直接接觸黎智英,因此他間接引述黎智英或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的說話,只屬由第三方聽到的「聞說證供」(hearsay evidence),較易受到挑戰。但陳梓華是和黎智英有直接接觸的人,曾和黎智英見面3次,包括一班人2020年年初在台北開過會,並有不少和黎智英直接溝通的電話短訊,所以他的供詞不是聞說證供,而是直接證據。

陳梓華參與的台北會議,黎智英會上提出「支爆」大計,所謂「支爆」,即是「支那爆炸」。支那是日本當年侵華時對中國的一個貶損名稱,光是名稱已經顯見其惡毒含意。而所謂「支爆」就是要令中國從政治上和經濟上崩潰,政府倒台。當日在台北會議上,其中一名與會者「攬炒巴」劉祖迪,不相信真的會做到「支爆」,但是黎智英就很有信心,指根據歷史經驗很快就會「支爆」,因為中國政府用了很多資源監控人民,例如中國明朝就是這樣。

黎智英並具體詳述「支爆」4部曲,教導與會的「攬炒團隊」說,「國際游說唔係好似你哋咁做,要有4個步驟:1. 要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情;2. 再呼籲他們譴責及關注;3. 將外國的『枱底人』或外國政府想法帶回香港,只有這樣做香港人才會知道,外國政府冇離棄或者忽視佢哋; 4. 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可影響到他們的對華政策,可以推動到制裁,甚至將來可以推翻中共。」

黎智英的「支爆」計劃,不單是一種空想,還設計了非常具體的步驟。

第二, 要做反對派大佬。從陳梓華的作供可以知道,在台北與黎智英開會期間,另一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不在現場,但會後陳梓華及「攬炒巴」劉祖迪與李宇軒開網上會議,向李交代黎智英建議,話要改變國際游說方向,團結不同板塊及民間力量,達到「支爆」,推動制裁,3人決定分工,由劉祖迪做精神領袖及打「議會線」、李宇軒打「國際線」,陳梓華則續聯繫「勇武派」及聯絡政治素人,並推廣「攬炒」論述,推動制裁政府措施。

黎智英做幕後大佬,出謀獻策,出錢出力,主動提出要支付流亡海外的劉祖迪生活費,並安排自己的助手Mark Simon為他們解決聯繫外國政要推動制裁中國的困難。整件事清楚見到黎智英不單是一個反政府傳媒的老闆,還是一個想推翻中共的政治行動核心策劃者,要做大佬,指點江山。

第三,     勾連外地的政府。黎智英最可疑的外地政治聯繫,主要有兩方面,第一是台灣,他搞《台灣蘋果日報》,和民進黨的高層關係密切,在之前的壹傳媒高層作供中可知,黎智英見過蔡英文,和蔡英文十分友好。而陳梓華等在台北的時候,黎智英又安排民進黨元老施明德和他們見面,施明德親自教授他們鬥爭方略,教他們如何長期鬥爭,以圖推翻政府。

至於美國方面,黎智英的關係更深,他的助理Mark Simon 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而黎智英自己就見過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在內等高層,和共和黨核心人物關係密切。不過這次作供最得人驚的,是不斷提到美國的「枱底人」,黎智英並沒有和陳梓華具體交代這些美國「枱底人」到底是什麼人,但美國「枱底人」和黎智英顯然有緊密聯繫。

從犯證人的作供,全面勾勒出一幅想全面顛覆中國政權的圖畫,而黎智英就是幕後大佬,所以說黎智英案是香港黑暴案件的眾案之母,一點也不為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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