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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B方案

政事

並無B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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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B方案

2015年05月27日 19:32 最後更新:05月28日 15:27

中央安排了這個星期日在深圳會見全體立法會議員,包括泛民議員,各界生起很多猜測,估計泛民議員會否和中央的官員,好快就傾出一個妥協方案,增加政改方案通過的機會。固然亦有一些泛民成員表示,阿爺有心搞局,定在31號六四遊行之日,叫議員去深圳開會,令他們陷入一個兩難選擇之中。

就開會的日期問題,可能比較簡單,因為政府打算6月17日在立法會表決政改方案,已定在6月2日就政改方案刊登憲報。在刊憲的前夕,阿爺利用這個機會,在深圳和包括泛民議員在內的所有議員,解釋政改方案來龍去脈,闡述中央的原則和底線,其實開會日期主要因應方案刊憲的時間。

早前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榮順落過深圳,但那次只是見建制派人士,無見泛民議員,所有這次和所有立法會議員會面,是希望有一個機會,和泛民的議員當面交流,所以阿爺並無揀正六四遊行來開會的想法,選擇時機只是巧合而已。

不過調番轉頭看,由於過往歷史的經驗,2007年的政改方案,討論在最後一刻有變,所以有不少人估計,阿爺有一個Plan B(B方案),會在這次會面上提出和泛民討論。

就這個問題,我與熟悉北京情況的知情人士傾過,他好直接地說,北京並無B方案,政改方案不單止不可以與人大8‧31決定相違,其實現時特區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已無修改的空間。

知情人士又提到,既然中央有真心誠意去落實普選,為何不拿出一些反對派能夠接受的方案,現時的方案很可能被反對派否決,最後實現不了普選。知情人士引述北京官員對這個問題的三點答案。

第一,如果為了普選而普選,是可以妥協的,但是中央是為了香港擺脫長期以來的政治困境,這個困境是指反對派不惜一切同中央對抗,而中央認為脫困方法是透過堅持愛國愛港立場去實現普選,所以不能進行無原則的妥協,否則不但不能達到此目的,還會令到情況更惡化。

第二點,阿爺認為在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同基本法的框架裡面,不存在著一個反對派能接受的方案,例如泛民堅持公民提名,就是不接受基本法的規定,這樣的妥協方案並不存在。

第三點,8‧31的決定是經過長時間的研究,以及廣泛諮詢香港各界的意見,阿爺認為是正確的東西是不能妥協的。

阿爺的結論很明確,他是不會改變現時的政改方案,那位北京官員亦都提到,為何中央現時為何不能事先應承,這個方案不是「袋一世」,為何不可事先承諾2022年是再作進一步修改普選方案?北京官員說,任何的法律的確可以修改,但以為作出這樣的承諾就可換取反對派支持,就太天真了,他認為一講2022年可以修改,反對派馬上就會要求你如何改,如改法不是按他們的要求去改,反對派仍然是不會支持現時的普選法案,所以現在講都無用。

從北京官員這個講去看,中央的態度比較強硬,對政改方案沒有修改的空間,似乎我們不好期望在最後階段,有什麼密室談判,或者阿爺會接受什麼修改方案。現實點看,球是在泛民腳下,如何踢就要他們自己決定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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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了光 無得搞

 

內地男童肖友懷逾期居留九年,曝光自首,引發社會極大爭議,有本土派示威者走到有意取錄懷仔入讀的學校抗議,嚇得小學生驚哭。示威者點搞都好,不要再去學校搞學生了,留點空間給孩子吧。

無論如何,事件已經政治化,但討論對錯是非前,要還原一些基本事實。懷仔逾期居港九年,一直沒有人發現。最後在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的協助下自首,事件因而曝光。這類向入境處申請以人道理由酌情居留的個案,若低調進行,入境處會考慮個案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批准,根本無需要在鎂光燈下進行。

嫻姐事後的解釋是想給予入境處壓力,令到個案可以盡快處理。假設嫻姐這個講法是真的話,這明顯是一個失著,玩政治壓力玩大了。事件曝光,事情急促政治化,一旦政治化,便很難處理。

據在港照顧懷仔的外婆周婆婆之說法,她的女兒、懷仔的媽媽懷孕的時候,患上癌症,爸爸則因為工業意外而截肢,父母覺得懷仔「腳頭不好」,於是將他拋棄深圳街頭,周婆婆得知此事,托親友照顧了懷仔三年,後來親友沒法照顧,於是安排懷仔拿雙程證來港,之後逾期居留。至於懷仔為何要自首,周婆婆謂,有一名無證女孩自殺的新聞,覺得懷仔受著很大的壓力,怕他也會自殺,所以情願自首,希望政府可以用人道理由,讓懷仔留居香港。

入境處如今發了行街紙給懷仔,但不等如會讓他居留。入境處會先調查他逾期留港的過程,以及聯絡懷仔的父母,如果懷仔的父母願意照顧懷仔,當然是將懷仔遣返內地,交由父母撫養。現時的難題是,懷仔逾期留港的過程屬實,但找不到他的父母。入境處便要考慮,將懷仔遣返大陸,交由內地托養孤兒的機構撫養,還是以人道理由,酌情批准他留在香港,由外婆照顧。

嫻姐若真是只想幫助懷仔,這種處理就和本意相違,效果適得其反,因為事情若不曝光,入境處認為事情合乎足夠的人道理由,便可以酌情處理,批准懷仔留在香港,一般而言,入境處處理這些個案,也不用向外界交待。

但如今事情曝了光,最大壞處是反對新移民的社會情緒爆發,不光是本土派團體不滿,社會亦有反對聲音。反對讓懷仔留港者提出很有力的理據:香港是法治社會,無證便不可以居留,不應該因為個別理由而酌情處理。此例一開,後患無窮,將來不知道有多少已在港逾期居留的無證兒童會冒出來。更有甚者,會引發大量類似處境的內地兒童會湧來香港逾期居留,以尋求相同的安排。今時今日,很多人已很懂得利用司法覆核這個手段去挑戰政府的決策,如果有了先例,其具體詳情又曝了光,將來入境處拒絕某些類似個案,不排除會惹起無盡的司法紛爭。所以,當事件曝了光,就大大增加政府決策的限制。

懷仔本來值得同情,但如今覆水已經難收。對政府來說,上策是依法處事,最好是找到懷仔在內地的父母,或找到其他願意在內地收養他的親友,讓他重回內地讀書,開展新的生活。下策是簡單地以人道理由收容懷仔留港,此舉既惹來不守法律之譏,更進一步激化本地和內地的矛盾。

這個故事教訓政客,如果真心想幫助一些弱勢社群,低調處理,效果更佳。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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