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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大佬 累死細路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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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大佬 累死細路仔

2020年07月06日 19:36 最後更新:07月07日 00:42

《香港國安法》生效之後,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表示,國安法多條條文定義含糊,鎮壓只會適得其反。過去這一年,我看見香港法律界的連番表態,又看著年青人前仆後繼地暴力上街,對法律界真的是無話可說。

香港法律界大佬暴露了幾個問題:第一,經常為拗而拗。法律界的特點就是喜歡拗,一條法律某些地方寫得不太具體,就說條文定義含糊,其他地方寫得具體,就話魔鬼在細節中。而且,他們的論點還會兜兜轉轉。

2003年香港曾經就基本法23條打算自行立法,法例草案的最後版本已經剝晒牙,之前我也說過,在中央政策組社會和諧小組內,我問一個資深大狀、法律界代表,如何評價最新版草案,當時他說那條草案可以接受。過一陣子,他見到民陣帶頭上街成功,就馬上變臉反對草案。到今天阿爺自行立法,好似李柱銘那樣,又倒過頭來說應該由香港立法會自行立法。立法立了23年都立不到的法律,當年就是由法律界一手摧毀的,如今還說什麼自行立法,真是面不紅嗎?

第二,非常雙重標準。不要以為法律界因為大狀上庭打官司上身,所以是無方向感去拗,其實他們的拗法,很明顯有清晰取向,有雙重標準。例如,過去一年黑暴「裝修」和他們不同政見的商店,「私了」不同政見的市民,這些暴力違法的行為,持守法治的法律界,理應起而反對,但他們不單止無一言半語譴責,見到馬鞍山有暴徒淋天拿水放火燒人,都無動於衷。

更有甚者,有律師陳子遷於銅鑼灣保良局外被暴徒追打,由香港律師會發聲明譴責,大律師公會無動於衷,代表法律界的議員郭榮鏗還批評為何律師會會譴責這麼快。對國安法有這麼多意見,但對黑暴無動於衷,雙重標準,表露無遺。   

第三,鼓吹違法達義。港大副教授戴耀廷不停鼓吹「違法達義」的理論,他與港大法律學院舉辦過多次「法治教育計劃」通識課,向通識老師灌輸違法達義觀念,然後再透過他們向中小學生散播。在去年的動亂中,有9000人被捕,當中有3600人是學生,年紀最少的被捕者只有11歲。老師鼓吹「違法達義」的理論,就是學生暴力違法的根源。

陳文敏曾經是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如今是法律學院的教授,卻完全無視香港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馬道立曾發表講辭,以及「雙學三子」終院上訴案判詞,指不能以「公義」之名違法和施行暴力。陳教授作為港大法律學院的負責人,為何不公開出來否定違法達義的理論?為何不警告老師和學生,這種理論已被香港最高法庭否定,是一種教壞人的理論呢?大學法律系大教授一方面默許、甚至鼓吹違法達義,另一方面就質疑國安法鎮壓無用,其政治傾向,昭昭明甚。同樣道理,大律師公會天天把法治掛在口邊,為何視馬道立大法官的判詞如無物,無片言隻語譴責「違法達義」這種荼毒人心的歪理?

第四,利益衝突。香港法律界有很多人抱持上述的態度,其實他們有利益衝突。

1. 法律界有一種「司法獨大」的思想,全個社會都以他們的標準為標準。他們把自己界別的權力無限放大,基本法原本設計一個行政主導的政體,在他們口中,卻變成三權分立政體,在他們心中,其實想要一個司法獨大的體制。

2. 法律界打官司有利益。平日無休止的司法覆核,受益最大的本來已是法律界。去年一場的反修例運動,有9000人被捕,1700人已被起訴,請個律師去保釋要3幾萬,如果要找律師代表出庭,打幾天的官司更加是數以十萬計的開支。成場反修例的暴力運動,香港社會的大多數人受損,只是代表打官司的法律界,得到以億元計的生意。法律界針對政府時,經常將「利益衝突」掛在口邊,他們評論這些法律問題時,有沒有申報他們的界別利益?如果他們真是以公義為念,應該找出數百個免費的律師,為那些示威被捕的年青人打官司,我才真正信服他們為公義行事。

這些法律界大佬事事挑戰中央,客觀上鼓勵細路仔年青人上街抗爭,最後令大量後生仔被捕入獄。午夜夢迴,這些法律界大佬,有無半絲內疚?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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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封禁社媒平台 可以提高香港自由排名?

2024年05月10日 19:38 最後更新:20:43

美西方一個又一個的排行榜,把香港的排名壓得越來越低,有時低到一個露出馬腳的地步。

5月3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無國界記者公布2024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排名135名,在180個國家和地區的排名榜中相當靠後,較一些由軍政府控制的發展中國家排名更後。而美國就排55,位居中前列。可以看看美國這個如此重視新聞自由的國度,做了什麼促進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事情。

一,封禁TikTok。美國參眾兩院通過封禁TikTok的法案,強逼TikTok中國大股東字節跳動要麼將股權出售,要麼TikTok就被封禁,美國總統拜登火速簽署法案生效。事過境遷,美國政客就露出馬腳,他們打著「國家安全」旗號封禁TikTok的背後,真正目標是封殺言論自由。

5月3日,共和黨參議員羅姆尼主持麥凱恩研究所的一個論壇,訪問美國國務卿布林肯。羅姆尼問布林肯,「一般來說,以色列人很擅長公關,但為什麼以色列和美國為加沙戰爭所做的辯護,如此無效?」布林肯將矛頭指向社交媒體,「在社群媒體生態系統環境中,背景、歷史、事實都被遺忘了,畫面引起的情緒,佔據了主導地位。」

羅姆尼則附和稱,「有些人想知道我們(議員)為什麼壓倒性地支持可能下架TikTok的法案,但如果你看看TikTok上的作品以及巴勒斯坦相關視頻數量,與其它社交媒體相比,它是壓倒性的」。羅姆尼直言:「這觸及了真正利益。」

羅姆尼的說話坦白得令人震驚,猶太的利益原來就是美國「真正利益」。在這個真正利益面前,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都可以被犧牲了。

羅姆尼及布林肯的言論,受到言論自由派強烈反對,前《衛報》專欄作家羅賓遜在社交媒體X平台上寫道:「我不知道羅姆尼是否意識到,他這番承認的話將被寫入法律裡,用來主張TikTok禁令,這明顯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而國家安全只是一個藉口。」

美國政客因為不喜歡TikTok上有暴露加沙戰爭殘忍真相的大量視頻,為維護猶太利益,就直接封殺一個社媒平台。反觀香港,社媒平台將「榮光歌」 虛假地列為香港國歌,特區政府並無封禁社媒平台,如今向法庭申請到臨時禁制令,也不是馬上強硬執行,而是慢慢勸說社媒平台矯正錯誤的搜尋結果,將「榮光歌」在香港搜索時下架而已。

二,學生示威一天清場。美國大學校園爆發大量支持巴勒斯坦人的反戰抗議活動,美國政府就鐵腕對待。最突出的例子是哥倫比亞大學,學生在4月17日宣佈紮營抗議,校方在4月18日就引入當地警察清場。這還不止,美國國會火速通過反猶法案,客觀上將支援巴勒斯坦的抗議活動定為非法,即使是和平進行亦都會被指為犯法。

反觀香港,在2019年發生大量佔領大學校園事件,以理工大學為例,當年10月就被示威者佔領了13日,當中黑暴在校內大量製造了數千個汽油彈,和警方對峙。香港警方長期忍耐,並無強硬攻入校園。事後理大花了5億元來修復校園,據校內的老師說,如今很多後樓梯等地方,仍然無法完全恢復舊觀,黑暴對學校的破壞,成為了校園的一道烙印。 

香港警察對待嚴重暴力的學生示威長期忍讓,美國警察就對和平的學生示威一天就出手了。

對比香港和美國發生的事情,你就會發覺,這些所謂新聞自由的排名十分搞笑,難道香港要好像美國一樣,通過法例,鐵腕封禁社媒平台,才能獲得更高的自由排名?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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