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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義工奔走羈留室 化解青少年仇警偏見

警察義工奔走羈留室 化解青少年仇警偏見

警察義工奔走羈留室 化解青少年仇警偏見

2020年07月09日 10:59 最後更新:11:05

有青年通過談話,反思「違法達義」謬誤之處。

大批參與反修例示威青少年涉嫌違法被捕,一批警察義工為了解他們想法和給予協助,化解因誤會引致仇警偏見,經常奔走各區警署羈留室,與被捕青少年進行真誠溝通,當中兩名警察義工接受《星島日報》專訪透露,有少年查詢「踢保」細節,獲告知仍可能面對檢控後,隨即打消拒絕接受擔保條例的想法,亦有青年通過談話,反思「違法達義」謬誤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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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參與反修例示威青少年涉嫌違法被捕,一批警察義工與被捕青少年進行真誠溝通。資料圖片

大批參與反修例示威青少年涉嫌違法被捕,一批警察義工與被捕青少年進行真誠溝通。資料圖片

有關「警員強姦示威者」等謠言,部分青少年深信不疑。資料圖片

有關「警員強姦示威者」等謠言,部分青少年深信不疑。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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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茶敍分享會」日前舉行,中西區及南區逾20所中學校長和老師紛紛到場參與。

「警校茶敍分享會」日前舉行,中西區及南區逾20所中學校長和老師紛紛到場參與。

大批參與反修例示威青少年涉嫌違法被捕,一批警察義工與被捕青少年進行真誠溝通。資料圖片

大批參與反修例示威青少年涉嫌違法被捕,一批警察義工與被捕青少年進行真誠溝通。資料圖片

探訪參與示威被捕青少年的警察義工,自去年下半年反修例運動開始後組成,自願參與的警務人員會利用公餘時間,奔走各區警署羈留室,與被捕年輕人進行溝通,當中兩人接受《星島日報》專訪,透露當中小故事、大意義。

警察義工黃Sir表示,他們探訪被捕青少年時,不會問及其案情,只作為聆聽者,若對方有查詢才作回應,當中部分人會查問「踢保」利弊,但獲告知拒絕保釋條件後獲無條件釋放,警方日後仍可作出檢控,眾人紛紛打消踢保念頭。

有關「警員強姦示威者」等謠言,部分青少年深信不疑。資料圖片

有關「警員強姦示威者」等謠言,部分青少年深信不疑。資料圖片

有關「警員強姦示威者」等謠言,部分青少年深信不疑,警察義工Ken Sir透露,曾在警署與一名少女溝通,對方聲稱已帶備避孕套,打算「提醒拘捕她的警員使用」,當被押往警署後證實是虛言,但她仍感疑惑,向他查問:「點解無人強姦我?」經他循循善誘,少女明白不能聽信未經核實的假新聞,對警隊的印象也改觀。

協助年輕人,亦是警察義工目的,Ken Sir說一名青少年談及警員在示威現場沒有展示警員編號的問題,指出若遭遇警員不合理對待會投訴無門,他則解釋警方基於大量警員及其家人被網民「起底」,故此不展示編號,雙方交流後認為應找出改善方法,對方於是提出設立行動代號,他認為建議很好,遂向警隊反映。據悉,行動代號隨後獲警方落實使用,但未知是否源自Ken Sir的建議。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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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警察義工與被捕青少年的溝通經歷,獲西區警區關注 ,認為有助探討新世代的社會心理及價值觀,於是邀請兩人與天主教慈幼會伍少梅中學李建文校長,以及臨牀心理學家周寶玲女士,上月26日擔任「警校茶敍分享會『Shall We Talk』」的主講嘉賓,中西區及南區逾20所中學校長和老師紛紛到場參與,西區警區指揮官黃少卿和警民關係主任余剛則擔任主持。

「警校茶敍分享會」日前舉行,中西區及南區逾20所中學校長和老師紛紛到場參與。

「警校茶敍分享會」日前舉行,中西區及南區逾20所中學校長和老師紛紛到場參與。

Ken Sir表示,當日在會上分享被捕少年談及的「半盒飯」故事,對方稱被捕前與其他「手足」四出堵路,令警方疲於奔命,他們則可以輪流休息,他被捕後又要求看醫生,令警察沒法休息,要陪同前往醫院,至當晚10時折返警署後,因肚餓要求提供飯盒,但因夜深沒法購買,不料拘捕他的警察拿出自己的飯盒,分一半給他吃,他聞言淚流不止,稱該警察全日沒進食,比他更肚餓,「我真係無諗過會係佢分一半飯畀我!」半盒飯雖微不足道,但卻改變仇警少年的偏見。

2019年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法案期間,建制派及民主派爭奪法案委員會主席之位,法案委員會一度「鬧雙胞」。會議期間,民主派佔領主席台,建制派欲奪回,期間林卓廷疑與陳恒鑌、周浩鼎發生衝突,被控兩項「特權法」下的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受審。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星期四(11月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指,接納石禮謙作為辯方證人的供詞,認為林卓廷沒做出激烈行爲,裁定林卓廷罪名不成立。

被告林卓廷。資料圖片

被告林卓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今身穿黑西裝到庭應訊,裁決後表示「感謝法官閣下」。

鄭官裁決時指,他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被告出於關心問他「是否OK」等。鄭官引述石的証供,「雖然有感受到危險的時刻,但並不是從被告方向而來」,也感受不到林接觸他的手有用力。鄭官認爲,辯方證人石禮謙雖然已八旬,但對答如流,記憶清晰,他庭上的證供簡單、清楚、直接,鄭官表示沒理由質疑其説法。如果被告真的有「搶咪」,石沒有理由感受不到。

法官指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資料圖片

法官指接納辯方證人石禮謙的説法。資料圖片

鄭官指,據錄影片段,被告的確沒有做出任何激烈行爲,相信案發時,他不希望輕易選出主席,但不代表他有妨礙、騷擾。當時情況混亂嘈雜,被告希望聽清楚石禮謙説話,需接近石禮謙,並不出奇,可以理解。雖然被告手接觸石禮謙20多秒,不一定等於他有意圖「搶咪」。

鄭官續指,控方證人陳恒鑌及周浩鼎,即使他們盡量記憶當時情況,惟兩位證人亦皆無法具體説出林和石禮謙之間對話具體内容。而周浩鼎供稱有見到林的拉扯行爲,但根據錄影片段,周當時站在人群外圍,距離甚遠,難以看清楚情況。 

鄭官認為,本案無足夠證據推論被告有襲擊、妨礙或騷擾議員,因此裁定他無罪。

辯方向法庭申請訟費,但控方以「自招嫌疑」為由反對。控方指,被告出庭作供沒有解釋伸手動作,屬可疑。辯方指,控方檢控基礎不足,伸手動作可演譯為正面或負面,未必是「自招嫌疑」。鄭官聽罷陳詞後指,被告有伸手向前的動作,屬於「自招嫌疑」,拒絕其訟費申請。

本案的律政司一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高級檢控官勞泳珊代表;林卓廷由黃錦娟、郭雅媛及管致行大律師代表;案件由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審理。

48歲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一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陳恒鑌及周浩鼎。翻查資料顯示,本案共7名被告,同案被告范國威、郭家麒因認罪協商,獲准撤回控罪;被告區諾軒因認罪協商,獲准簽保處理;被告朱凱迪及陳志全早前認罪,被判處監禁;被告梁耀忠因認罪協商獲撤1罪,另1罪認罪被判監禁。

案件編號:ESCC 2514/2019

西九龍裁判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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