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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就是非法手段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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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就是非法手段

2020年07月15日 20:04 最後更新:20:24

戴耀廷策劃的「35+計劃」,要透過立法會否決預算案攬炒香港,是一個有意識的顛覆政府運動。

有人問我香港的選舉制度雖無初選安排,但初選看來並不違法。先不討論初選開支如何計算的問題,針對戴耀廷整個「35+計劃」的核心構想,是要捆綁超過35個激進議員,一齊不問情由否決預算案,以此觸發特區和中央政府的一系列的回應行動,逼中央「非常血腥的」鎮壓香港(戴耀廷的原話)。而這次初選,目的就是把不夠激進的傳統泛民篩走。

初選是「強逼激進化」過程的第一步,與去年的反修例運動,強逼傳統泛民齊上齊落,不能與暴力割席的手法一樣,主要透過兩個方法達到目的:

第一是論壇圍剿。在反對派搞的初選論壇上,傳統泛民被激進的本土派圍攻。以上月28日的九龍東論壇為例,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便被大量激進派質問為何沒有簽署「攬炒聲明」。胡志偉一度回應說不能夠所有民生法案都要否決,但最終還表明民主黨會否決預算案,又話「簽署聲明與否並不重要」。這是把原來較理性地自主行事的泛民議員,強逼其轉化成集體行動的激進議員。傳統泛民被逼在論壇上表態,將來就可以用這些「承諾」,作為綑綁他們集體否決預算案的理據。

第二是有利激進派的投票方式。這次的反對派初選,有59.2萬多人在網上投票,只有2.1萬是實體投票。去年的區議會選舉,有294萬名選民投了票,當中有165萬投票給反對派。這次初選只有61萬人投票,只佔去年投給反對派的人數的37.1%。在反對派初選中,網上投票的佔96.6%,在網上投票的是年青人居多,所以可以肯定這次反對派初選,年青人佔了主導,這就令到激進反對派大佔優勢,傳統泛民被投票的設計逼出圈外。

從個別選區的結果,也看到這個狀況,以九西選區為例,民協的何啟明在網上得票排第5,得6900票,而本土派馮達浚,得到7400票,領先何啟明500票,但加入九西僅5100票的實體票之後,何啟明得票反超馮達浚。由此可見,實體投票和網上投票的選民取向有很大的歧異。真實的選舉是實體投票,怎能夠以一個96.6%是網上投票的初選結果,來決定實體投票的參選人呢?

其實,隨機抽樣調查反對派選民,遠比網上投票為主的所謂初選公平。而初選放大了年青人的票數,將傳統泛民踢出局,可見初選是整個「35+計劃」的主要部分,就是要篩走、打殘傳統泛民,不讓他們參與來屆的立法會選舉。而傳統泛民政黨蠢就蠢在願意參加這個旨在踢他們出局的遊戲。

另外,也有人提到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罪有兩個條件,一是以暴力或非法手段,二是嚴重干擾、阻撓和破壞特區施政,戴耀廷的「35+計劃」是否用「非法手段」進行?

我昨天已經談到整個顛覆行動是要推翻香港制度,違反《基本法》總則。反對派議員不問情由地否決預算案,亦違反了《基本法》73條(2)賦予立法會審批法案的權力,這條文並無授權立法會借審批預算案程序去癱瘓、推翻政府。

還有一個問題是,反對派借立法會審批程序脅逼特區政府及中央,還事先聲明,要逼到中央「作出非常血腥的鎮壓」。這種行為本身已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性質與郭榮鏗做立法會內會主持人,開了大半年,都在有意阻撓選不出主席一樣。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是一條普通法罪行,其中一個典型案例是R v Dytham (1979) 1 QB 723。案中英國警員Dytham駕車巡邏時,經過一間夜總會,夜總會傳來尖叫聲,之後見到一名男子在門外被一班人拳打腳踢。當時Dytham 已接近下班,他選擇駕車不顧而去,最後被毆打的男子傷重不治,Dytham終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主審法官Lord Widgery CJ 指一個公職人員有義務履行他的責任。

這罪行包括幾個元素,第一是涉案人是公職人員; 第二是他有意識地作出不當行為,或不執行職務或不作為;第三是其不當行為傷害到公眾,去到公眾對公職人員不信任的程度。受薪的公職人員責任尤重。

  雖然戴耀廷經常口口聲聲說《基本法》賦予立法會是否決預算案的權力,但是稍為用正常心智思考,都知道《基本法》沒有可能會賦予議員權力借否決預算案去推翻政府,激發中央政府血腥鎮壓香港。

如果立法會議員有組織進行「35+計劃」,以為可以鑽到《基本法》的空子,否定預算案,顛覆政府的話,本身就是公職人員嚴重失當罪行。他們濫用權力,做出傷害公眾的事情。

《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很明顯是有意針對改變香港制度的行為,而戴耀廷等人經常說他們的行為合法,和今年7.1時,有示威者帶著寫有港獨標語的旗幟,但在標語旁邊用小到針眼的文字加上「不要」兩字,以為可以脫罪的小學雞的行為,沒有分別。有清晰意圖濫用權力去推翻政府,相信難逃國安法的法網。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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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抵制 我就要去投一票

 

近期反政府聲音湧現,指向周日(12月7日)的選舉投票。

昨日(12月4日)一名男高級督察在南丫島海面接受飛虎隊遴選時,跳水後重傷昏迷,失去知覺,送院後情況危殆。這本來是一宗意外新聞,但更意外的是相關新聞的社交媒體帖子下的留言,湧現了一大批諷刺回應,在其中一個相關新聞的帖子最高有近800個點讚的留言是叫那個督察「記得7號投票」,而佔據高位的留言,差不多大部分都是諷刺選舉投票的回應,仇警味道很濃,而且大多數都是自動聯繫到12月7日的選舉,出現一個「恨港黨」對號入座的現象,將對特區政府及中央的仇視,完全投射到12月7日的選舉上。

第一、沒有理性 只有仇恨

政治是眾人之事,本來有正反意見,正常不過,大家理性討論,真理會越辯越明。我自己對不同政見的人,只會思考其論點的對錯,完全不會想去消滅對手,但這些充滿仇恨式的留言,就以消滅對手為出發點。

上述高級督察意外的新聞帖子相關留言,就有「唔知點解會笑咗」、「危殆都要投票㗎」這些想警察死的留言。正如我早前說過,2014年前有一則關於中國女排搭飛機的報道,最高點讚的留言竟然是「希望裝著中國女排的飛機跌落來」,恨國仇港的味道很濃。這些評論沒有理性,只有仇恨,不知何故有滔天之恨。當仇恨情緒不斷發酵時,不但在街頭扔汽油彈變得合理,用𠝹刀鋸警察頸,或者用天拿水放火燒人,都會惹來大量掌聲。

第二、政府所做 全部皆錯

就以其中一個媒體報道高級督察危殆的新聞留言為例,除了大量與選舉和投票相關的留言之外,另外有幾個關鍵詞句都經常出現,包括「關愛隊」、「安排社工比家屬」、「超哥生日(12月7日)」「多謝習主席關懷」,全部都在諷刺危殆的督察和政府。留言反映發文者的政見,就是政府做的所有事情都是錯,搞關愛隊錯、安排社工幫大埔火災家屬錯、搞選舉錯,當然最後就是針對特首李家超和國家領導人了。

這些「政府所做皆錯」的思想,就是顛覆政府的心理基礎,政府在大埔火災之後全面動員,盡一切力量幫助災民,當災民所有家當都燒光,連身份證都沒有的時候,政府就組織各類型的政府部門和公共機構,安排櫃枱在現場給居民申請;當居民投訴櫃枱太多、自己一個人力量有限時,政府再安排一戶一社工及幾個公務員義工去幫忙,處理各種類型的服務申請問題,這些安排有錯嗎?

第三、人家抵制 我要支持

現在湧現的反政府浪潮,加上潮湧的諷刺評論,黑暴味太濃了,就是2019年黑暴運動爆發前的那種感覺。駐港國安公署近日連番發聲批評有人「以災亂港」,警務處國安處接連出手,拘捕發布假訊息或煽動言論的人,起到一定的效果,但看到這些網上留言,仍然覺得反對力量暗流湧動、伺機爆發。

他們反對的,正正是我們要支持的。他們大力反對12月7日選舉,我們就要支持當日的選舉,要出來投一票,選出好議員,令香港遠離2019的暗黑歲月,繼續走上健康的發展軌道。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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