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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炒派」涉違反國安法三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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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炒派」涉違反國安法三宗罪

2020年08月14日 20:01 最後更新:20:35

本周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部分攬炒派人士被捕,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有人見到部分被捕或被通緝的人士好像鄰家的女孩或者害羞的男孩,懷疑警方有沒有小題大做。當然,另一方面也有評論認為,涉案攬炒派犯齊了《港區國安法》下的4大罪行。

一般公眾可能對攬炒派的了解甚少,不知道他們原來已經有一套完整的理論,有清晰的行動綱領,並在過去一年多不斷付諸行動。在7月1日《港區國安法》正式實施之後,還繼續大搞。細心研究其中一個主要攬炒派組織及其負責人的訪問內容,不難發現他們的行為已不是踩界,而是完全過了界,涉嫌觸犯了《港區國安法》的幾大罪行。

一、顛覆國家政權罪。有攬炒派主要負責人在7月9日的一個媒體專訪內,講到他們的口號是「If we burn, you burn with us」(如果我們毀滅,要你一起陪葬)。而他們的理念不單要破,而是要「先破後立」,關鍵的是他們要破的對象,不光是特區政府,還直指中央政府。

攬炒派負責人明言,「目的就係要光復香港,攬炒對象就係中共同佢嘅走狗。」

《港區國安法》第22條規定,任何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意圖推翻中央政權機構或香港特區的政權機關,即屬犯罪。攬炒派有清晰的組織,明確的綱領,意圖清晰,問題是他們在7月1日之後仍然進行的顛覆行動。

二、分裂國家罪。《港區國安法》第20條規定,任何人想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無論是否使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攬炒派負責人在訪問當中,充滿了港獨的思想,他認為中國和香港是完全對立的,他說:「香港人被中共burn咗幾十年,所以我們至要burn番中共。」他們先破後立的理論,開宗明義提出「要重拾香港的民族性格,具備國際視野,同時曉得在國際間斡旋....成功攬炒中共之後,在外流亡的港人要帶著經濟資源,背肩香港的語言、文化、身分、歷史,重建香港。」其港獨思想,溢於言表。

三、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港區國安法》第29條規定,任何人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或者個人,要對香港和中國實施制裁,或者通過各種方式引發香港居民對特區政府的憎恨,即屬犯罪。

該攬炒派已經成立了非常有系統的組織,攬炒派負責人說他們最近的眾籌目標是175萬美元,很快已籌得150萬美元。他解釋,他們的團隊每年要有80萬元美元經費,減去眾籌網站的手續費之後,餘款會分發到美國、歐洲和亞洲三大地區,再細分到每一個國家。他們的目標是走國際線,發動外國制裁香港。「我自己心目中的路線是靠終極攬炒,靠國際制裁,特別是美國方面強力制裁,取消香港的獨立關稅地位,無得入口精密零件等,這些做法可以削弱,甚至大幅削弱中國掌握的龐大經濟資源。」目標是要打擊中共,褪去香港這雙為中共做事的「白手套」。

他們的行動已經相當具體,例如最近正式加入「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與13國的反華議員聯手推動要求各國進行更強硬的立場對抗中共。

攬炒派在勾結外國的罪名方面,行動最多、涉及最深。

四、恐怖活動罪。暫時未見到攬炒派有《港區國安法》第24條列明的危害社會的恐怖活動的行為。如果說他們涉嫌觸犯此罪,尚需其他證據。

當大家細心研究攬炒派的言論和具體行動後,便會發現,他們並非簡單講兩句「我要攬炒」便被指涉觸犯了《港區國安法》。從他們籌集數以千萬計的資金,在國際上大力活動,由言論到行動的分野相當明顯,執法機構也不難分辨。

當攬炒派涉嫌勾結外地勢力,要抵制香港、中國,甚至要推翻中共的意圖如此明顯的時候,任何人如果繞一個圈在外國捐錢給這些機構,亦涉嫌觸犯了《港區國安法》內的協助、教唆或者以金錢或其他物資資助顛覆或勾結等活動的罪行。最大的問題是,在今年7月1日《港區國安法》正式實施之後,這些違法活動並沒有停止,由於部份人已逃到外國,在外的活動更變本加厲。所以攬炒派並非只是說說而已,香港人想捐錢支持這些活動前要三思,小心會墮入法網。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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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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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泛民的故事

 

人大常委會確認現屆立法會延續職務一年,現時大家都在議論反對派會否重投議會,因為他們之前曾提出「總辭」的建議。我看「總辭」的機會不高,主要基於現實的考慮。反對派一旦總辭,他們不但會損失未來一年過百萬元的工資,還有可能因為總辭等於否定制度,未來的選舉可能被永久DQ,合指一算,很難落水。

我這樣說,或許有人認為我污辱了議員的「高潔」的人格。然而,議員也是人,無論是建制派、泛民、本土派,相當一些人視議員為一份職業,而且是一份很不錯的職業。在這裏,可以講幾個泛民人士的故事,全部關乎搶位。

一、做大佬的區議員。這已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大約20多年前,我在報館工作,要上夜班。某次為了趕一單大新聞,到凌晨12點才落班,之後與同事到銅鑼灣的一客家台灣食店宵夜。

在店內碰巧遇到一個泛民區議員,我們彼此認識,我便到鄰桌和他寒暄幾句。發覺平時在辦公室見到的他,與當時在飯桌上的樣子,完全是兩個模樣。與他同桌的是他的助理和工作人員,他儼然是一個「大佬」,不但叫了頗昻貴的美食(不是我們叫的那些頹食),而且還互相「隊酒」。我當時就覺得,他一定不可以沒有了區議員這份工作,除了月薪2萬多元之外,更重要的是有實報實銷開支,這才可以繼續享受這種「大佬」生活。他很想再上一層樓,多次競選立法會議員,希望再搶上位,經常拜托多寫兩筆宣傳宣傳,可惜他但連戰連敗,只能嘆一句「大大佬唔易做」。

二、大黨的立法會議員。我經常聽到立法會朋友講起一些議會小故事,話說特首林鄭月娥上任之初,當時政府民望高企,特首不時會到立法會與會議員飯聚。飯聚的座位安排一般是抽籤決定的,某次抽中坐在特首旁邊是泛民甲議員,泛民乙議員知道後,馬上與甲議員商量,與他調換位置,好讓他能坐在特首旁邊。有泛民議員看不過眼,私下笑稱乙議員為「林鄭契仔」。

時光流轉,政治一日也嫌長,去年爆發反修例風波,政府的民望從高位滑落深谷,乙議員搖身一變,成為狙擊政府的鬥士,還跑到美國遊說美國議員,促請美國制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制裁香港官員。乙議員由特首的擁躉,變身成為對特首的狙擊者,如今美國制裁11個中港官員,乙議員的遊說應記一功。

從這個「契仔變殺手」的故事,可見某些議員,根本談不上有什麼初心。那裏有位,就攝到那裏去。

三、泛民智囊。2014年的佔中之後,我與一位泛民智囊聊天。我問他泛民為什麼由「和理非」走上違法佔中的道路。他講到2010年通過政改,在2012年立法會選舉,直選及超級區議會議席雖然增加了,但激進派泛民冒起,全力追擊傳統泛民。傳統泛民、特別是民主黨在政改時與中聯辦協商,同意了政改方案。結果被激進派當成話柄,說民主黨向阿爺叩頭。他認為泛民相信,部分激進泛民是阿爺派出來的,阿爺表面上贊成政改,但實際上操控激進泛民搶奪傳統泛民的議席。

我當時覺得這個「阿爺派人搶位」的講法,實在太誇張。選舉政治,從來都是激進反對派一浪一浪地湧現,取代傳統派。由傳統泛民到激進泛民,再到後來的本土派,就是這種變局。如果說激進泛民是阿爺的打手,如今本土派風起雲湧,難度也是阿爺製造出來的?這些陰謀論講到阿爺太神化,一切都在他算計之中。

傳統泛民當日把選舉失利歸咎於阿爺,結果在2014年的佔中與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當中,都不願意與違法、甚至暴力行為割席,為的是不想丟失議席。

三個故事都指向一個方向,政治從來都是搶位遊戲,不要講到太過純潔。但在如今中美對立的環球變局中,本地政黨若行錯一步,最後都有滅頂之災。帶領一個政黨的政治領袖,從來都不應該從眾,人云亦云,根本就不算是領袖。傳統泛民大黨,面對激進派的衝擊,如果他們是真正的政治領袖,應該可以帶領群眾出一條「忠誠反對派」的道路,香港的民主才有出路。若果為求迎合年青人口味,搞激進的攬炒運動,想推翻阿爺的政權,根本是一條死路。不信,可以試1年、3年、5年、7年,就會知道。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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