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至2019年9月,羅某、周某多次在泰州興化非法捕獵「三有」保護鳥類3500多隻,賣給潘某、徐某等另外12名被告人當「野味」。近日,江蘇南通如皋法院審理了這起特大非法捕獵和收購野生鳥類案,14人被分別判處刑罰,並共同承擔105萬元公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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