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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市之時要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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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市之時要作為

2021年02月24日 19:58 最後更新:20:22

打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在麥高樂當財政司司長的年代, 我作為傳媒經常拜訪位於壽山村道的財政司官邸財。 歷任財政司司長都喜歡用飲茶的輕鬆方式,推銷他們的理財哲學。 回歸之前,香港經濟急速增長,政府累積了大量「尷尬」的盈餘, 做財政司其實相當容易,只需要想想在什麼地方放水派錢就可以了。 但回歸之後,香港經濟步入高原地帶, 再加上出現財經和政治的衝擊,做大掌櫃已沒有那麼容易了。

在梁錦松當財政司司長的年代,2003年正好遇上「沙士」,他「 落雨收遮」,在經濟環境轉差的時候,計劃削減公務員工資4. 75%。他在公佈預算案前夕, 把完全停止派糖及減公務員人工的消息告訴我的一幕, 仍然記憶猶新。當時覺得這種在經濟滑落時減薪的順周期行為, 恐怕不會有好結果,結果不出所料。

時光飛逝,到了今天,香港在2019年先經歷黑暴事件的衝擊, 再在去年遇世紀疫症,經濟重創。雖說環球開始接種疫苗, 經濟今年可望改善。政府亦預測香港GDP會由去年的萎縮6%, 變成今年有3.5%至5%的正增長,但普通小市民依然感覺冰涼, 期望政府救濟。這是一個「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局面, 一方面經濟下滑,需要政府有逆周期措施支持, 另一面政府財政緊拙,水頭有限。政府去年大量派錢, 雖然股票交易的印花稅收入超出預期,令到至3月底的本年度赤字, 由原先估計的3000億元下降到目前估計的2576億元, 但已等同一年消耗了四分之一的財政儲備。財政儲備剩下9027億 元,等於政府儲備由23個月的政府開支,下降至只有13個月。 在這樣的環境下,政府派不派錢?怎樣派?如何支撐經濟, 都是極之頭痛的問題。

財爺公佈了預算案,簡單總結,有幾方面的措施。在派糖方面, 繼續推逆周期措施,最大的一招是派發消費券,向年滿18歲的合資 格港人,每人派5000元電子消費券。此舉雖然不及舊年去年派1 萬元現金那麼豪爽,但也等同於現金津貼。 派消費券有一石二鳥的作用,既幫到市民,亦幫到企業,估計有72 0萬市民及商戶受惠。市民收消費券雖不及收現金那麼爽, 但消費券同時可以推動消費,有助經濟。 另外離港人士難以用到消費券,可將資源集中支持本地人士。

據說過去政府內部有很多官僚考慮,認為消費券很難實行得到, 今次終於衝破障礙,這個態度值得支持。 這次預算案雖然沒有公屋租金津貼,但仍然有電費補貼、 退回住宅差餉及綜援多發半個月的津貼等。派糖雖然減少, 但較能聚焦於較多本地受惠者。在政府赤字高企、 預計來年還會有赤字1016億元的前提之下,這次派糖, 應可收貨。

另一個市民關心的是失業問題。工會一直推動政府派發失業救濟金, 這是一重大財政缺口,易放難收。現時, 長期失業的人士可以領綜緩,但如果再加上失業救濟金的資助類別, 在經濟環境惡劣的情況下,政府每年的新增開支會相當驚人。 如今政府拒絕發放失業救濟金的要求, 取而代之的是推出失業貸款計劃,政府百分百擔保, 銀行向失業的人貸款最多6個月工資或8萬元的失業貸款。 貸款者只需支付年息1厘利息,如果能夠在5年內全數歸還, 還可收回利息。這是政府最大槓桿的做法, 以一般信用卡的違約率大約5%計,政府擔保總額150億元, 估計政府的支出只是7.5億元。另外, 這個失業貸款計劃不只是資助低階層,中產階產也可以受惠。8萬元 雖然不算很多,但仍是一種及時雨,遠比用信用卡貸款要支付20厘 以上的利息好很多。政府也是做了一定的支援工作。另外, 政府亦會花66億元開設三萬個職位, 亦會放寬申請綜援的失業津貼門檻,有針對性的舒緩失業問題。

是次的預算案中,也有逆市加稅措施,是將股票交易印花稅由0. 1%加到0.13%,以及增加汽車的首次登記稅。在逆市中加稅, 預計會被人罵,但香港現時百業蕭條,獨旺炒股。政府只加了0. 03個百分點的印花稅,對於現時股票動輒有5%至10%上落的環 境下,股民照例還會罵,但對他們也不是很大的負擔。

總體而言,財爺要在這種無油無鹽的環境下煮餸, 這個大廚並不易為。而財爺要推消費券和失業貸款, 聞說政府內部也有很多不同的意見, 他花了很大的功夫才能令政策出台, 也預了這些政策會惹起很大的爭議性。但正如習主席說的:「 為官避事平生恥」,當官若將以前有些財爺一樣「hea住做」, 只知蕭規曹隨的話,不做不錯,搞高民望。這個財爺願意做事, 不怕捱罵,逆市要有作為,又是另一種形態。 我們期望特區有更多肯做事的官員,推動香港改革向前。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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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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