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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陣事件,看香港搞民運如何「求求其其」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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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陣事件,看香港搞民運如何「求求其其」

2021年03月15日 19:29 最後更新:19:33

新加坡《聯合早報》日前爆料,指「民陣」並無合法社團註冊,正被特區政府調查,又指民陣或因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取締。參與民陣的團體雞飛狗走,公民黨、民協、教協等紛紛離場,當然也有組織堅持下去。

睇睇民陣的前世今生,也是香港回歸24年這一場失敗的民主運動,一個活生生的寫照。

民陣全名「民間人權陣線」,在2002年9月成立,主要針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當時政府提出23條立法的法律草案,諮詢公眾,泛民政黨多番提議修改,政府大量吸納了意見,大幅修改立法內容,泛民政黨私底下收貨。但民陣這個更草根、更激進的組織不收貨,在2003年發動7.1遊行。事前泛民大佬不太看好,並不積極參與組織遊行。但這一年正值沙士疫症,加上公務員減薪,火乘風勢,怨氣冒升,最後有大量市民參與遊行。民陣指有50萬人上街(而警方公布數字也有35萬人),結果當時的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倒戈,23條立法夭折。

即使從反對派的角度回顧,當日民陣發起的遊行,成功推翻被稱為「無牙老虎」的23條立法,但反對運動越演越激,完全過界,最後換來《港區國安法》,也是一個賠本生意。

香港的民主運動,充斥著這種「水鬼升城隍」的故事。表面看水鬼很成功,人人爭著做,最後就爆煲了。

但從政也需專業,失了了專業性,胡亂來,最後難逃一敗塗地的命運,不要被其一度成功假象所蒙蔽。民陣有三大罪,令其萬刧不復。

第一,    講大話。民陣2003年發動第一次遊行,號稱有50萬,那一年雖不中亦不遠矣,起碼真有30萬以市民出遊行。但到第二年即2004年,民陣號稱有53萬人參與,比2003年更多,那時民陣其實已經開始講大話。當時學者估計2004年遊行人數比2003年少,實際上不夠20萬。我當時已發文批評,以趙高的「指鹿為馬」為例,說搞民主不能為了壯大自己的聲勢,就硬作遊行人數。我信學者實地點測的遊行人數,通常是民陣報稱數字的一半以下。但民陣造假已成習慣,以後年年如是。

一個政治團體公然講大話,大部人都怕了它,不敢指正它,就是它失敗的開始了。

第二,    不註冊。民陣由此至終都沒有註冊。它作為社團,按《社團條例》規定,任何香港社團或其分支機構須在成立後一個月內,要以指明的表格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註冊,或申請豁免註冊。民陣成立18年,一直沒有申請註冊,也沒有申請豁免。這種態度,可以稱為「求求其其」。

聞說民陣每次向警方申請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只是以負責人的個人名義申請,而不是以組織的名義申請。民陣未曾註冊也無法開戶口,就借用屬下團體的戶口去做收支工作。民陣就此不合法地存在了18年多,也沒有想過有後果。

按《社團條例》非法社團負責人最高可被監禁3個月。而民陣亦可能按條例第8條(1)(a)被取締。

過去反對派相當惡,政府也不敢踫他們,民陣也是這樣,胡亂來,越搞膽子就越大,越過份了。

第三,    由非法到暴力到顛覆。民陣過去也是一年春秋二祭,搞搞遊行,逐漸陷入激進反對派所講的「行禮如儀」的狀態。激進派搶繮出位,倒逼民陣也越搞越過。近年民陣有兩件事完全過界:

1. 2019年的7.1遊行。當日事先聲明有包圍立法會事件,到下午近6時,遊行隊伍去到金鐘,就有民陣揸咪人士,叫遊行群眾去立法會。此舉偏離遊行路線,將合法遊行變非法集結,壯大了包圍立法會的人數,最後發生闖入立法會事件。如果香港警察採取美國國會山警察的死守做法而不是撤退,就可能發生美國那樣在鏡頭前擊斃示威者的事件。

2. 2020年的7.1遊行。當時《港區國安法》已經生效,民陣申請集會不被批准,照樣上街。當天發生電單車手揸旗撞警察等多宗違反《港區國安法》兼襲警的事件。民陣最起碼是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港區國安法》。

民陣由搞非法集會,到縱容暴力,即使按原來的本地法律,已涉嫌顛覆了,並不是表達意見咁簡單。

香港的民主運動已到了無稽化的境界,求求其其,無視法律,喜歡做什麼便做什麼,是一種完全沒有想過後果的巨嬰心態。

當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曾警告,反對派搞初選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但反對派當時就當他唱歌,如今47人被告上法庭,又出現喊苦喊忽的賣慘場面。

今日明知民陣是非法組織而不退場,他朝難保又有大量人被告上法庭。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醒醒吧,不要明年又來賣慘了。搞民主運動,可否專業一點呢?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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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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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變中香港的政治失序

 

全國人大作出完善香港政制的決定,授權人大常委會進行規劃香港新政制方案的工作。預計人大常委會最快會在本月底為香港政制拍板定案。這是2019年的「黑暴風波」之後,中央為香港撥亂反正的第二部曲,第一部曲是去年6月制定《港區國安法》。至於有沒有第三部曲,就要看香港能否恢復政治秩序。

中美高層將於3月18日在阿拉斯加會談,相信中央修訂香港政制的藍圖,不會因為會談而改變。

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強調,香港出現的問題不是要不要民主的問題,而是「涉及奪權與反奪權、顛覆與反顛覆、滲透與反滲透的較量」,中央沒有退讓的餘地。

現在回看香港2019年的那場風波,到處打砸燒,11月更發展到暴徒在眾目睽睽下放火燒人的地上,真如一場惡夢。在動亂的高潮時,我想起了美國政治學大師亨廷頓(Samuel Huntington)的名著《轉變社會中的政治秩序》(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這本名著的最大價值,是點出在新興國家或地區,維持政治秩序及穩定,本身就是一個重要政治目標,可能比發展民主更為重要。

亨廷頓完書的時候是上世紀1968年。自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很多前西方殖民地紛紛獨立。她們很多都在西方扶持下建立西方式的民主制度。

當時美國的主流學術界的發展理論,仍在高唱民主制度如何幫助這些新興國家復興之際,亨廷頓已經看出了問題,發現在轉變的社會中,一下子跳到西方的民主政制,大量地擴大民眾參與,很多國家不但不會發展出一個穩定高效的新制度,反而出現連場動亂,形式五花八門,演變成軍人政府有之,文人政府十分衰弱,不斷地轉換有之,反正就是不能維持政治秩序。出現政治衰敗比出現政治發展的機會大。失去了政治秩序,社會經濟發展無從說起。

亨廷頓當時提出這種意見,被主流社會視為是一種保守派理論。然而50年後的今天看來,他的確有真知灼見。他敢於講出一些被視為政治不正確的見解,點出了問題的核心。

世界發展到今天,從中東、非洲到亞洲,仍有大量新興國家,經歷了幾十年的試驗探索,在民主路上跌跌碰碰,大多數的國家最後得到的只是不穩定的民主制度,伴隨著非常落後的社會經濟發展。

亨廷頓提出的核心思想是在傳統社會走向現代化的時候,舊有的社會組織急速解體,新興的利益群體蜂擁而至,政治參與度大增,但舊秩序打破了,新的秩序卻並未建立,照抄西方式民主制度,也不能在當地落地生根,結果是動亂頻生。

香港回歸24年以來的民主發展道路,亦相當坎坷,主要體現了兩種問題。第一種是政治動蕩。擴大了政治參與之後,理論上可令到過去不能夠被代表的利益,在政制內表達,可以舒緩了政治壓力,提高政制的穩定性。但現實上卻恰恰相反,各種利益代表湧入政治體制之內,首先是對政府造成五花八門的約束,也讓外部勢力可以輕鬆地透過金錢或其他資助,培育本土代理人,在政制內興風作浪。他們提出一些連英美都無法做到的絕對民主口號,建議一些難以想像的攬炒行動綱領,以自殺式的方式推動所謂一步到位的民主政制,目的是要推翻中共政權,出現張曉明所形容的顛覆與奪權。

第二種問題是社會經濟發展完全受到窒礙,一方面是紛亂的政制吸扯了政府的注意力,政府花了九成的精力去解決政治問題和抬高自己的民望,以求維持執政;另一方面是大財團透過民主體制,左右政府施政。其中的一個例子是前殖民地政府在1997年出售了3萬個居屋單位,到今天的民選政府,每年只出售了3000、4000個居屋單位。香港的發展完全扭曲了。

過去24年的情況,就像亨廷頓書中另一章,出現「轉變中香港的政治失序」。政治衰敗的狀況, 十分明顯。如今只能靠阿爺有形之手,令香港回復政治秩序。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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