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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做新香港 ——「香港公司」模式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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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做新香港 ——「香港公司」模式

2021年04月16日 18:30

去年實施《港區國安法》,今年改變選舉制度,阿爺正在打造一個新香港。

有人說香港政制的新安排就如「一夜回到解放前」,回到香港回歸之前的時候。我覺得這種講法有點誇張了。

讓我們回顧一下香港在九七之前的政制是怎樣的。回歸前的香港由港督管治,港督由英國委派,完全不是選出來的。而當時的決策核心,是港督為主,兩局議員為輔。兩局是行政局和立法局。當中有幾個關鍵議員是身兼兩局的議員,算是管治香港的「核心智囊」。

到香港殖民時代後期、回歸之前,英國開始放權,核心智囊們分管不同政策領域。我聽過其中一個當年的兩局議員說,現在的香港根本上非常自主,中央管得很少。97之前,香港人有何決策權呢?是什麼都沒有。

以保安事務為例,回歸前香港要支付軍費,每年要支付英國50億元軍費,現在呢?雖然阿爺在香港駐軍,但沒有收香港人一分錢。

香港當年要俾巨額軍費,俾了錢但無權,保安政策上事無大小,都要聽英國指揮。運作方式是這樣的,英國當時的外交及聯邦事務部設在倫敦,遇到事情,香港都要諮詢英國,例如一些重要事情,港督決定了,知會兩局議員,然後保安科的小官草擬好相關的政策建議,去到港督府(即現時的禮賓府),發電報(長途電話當時還未流行)到倫敦,向外交及聯邦事務部請示,等候批准。我和一個當時的小官了解過實際情況,他如今已成大官,說這是當時生活的日常。

香港回歸之前的情況就是這樣,香港略為重要一些的事務,都要由英國作決定。

回歸之後,香港情況完全不同,香港引入了選舉,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特首有很大的權力,當然也有很多政客可以影響特首了。

至於現時的新政制,其特色其實是回復到「行政主導」,但也未至於去到九七回歸之前那樣集權、全由宗主國「話晒事」的地步。那麼,未來的行政主導,又是不是由特首「話晒事」呢?我看也未必。未來的立法會內,反對聲音的確會很少了,在選舉委員會內,反對派也不會佔到很多席位。但是,「行政主導」不等於特首主導。未來的特首,一樣會有老闆的,就是那些選他/她出來的人,仍會對特首有很大的制約。

我會用公司制度,來形容香港政制的新安排。未來選委會內有總召集人,每個界別又有一個界別的召集人。要留意的是,這個召集人制度,已在人大常委會決定內清楚列明,是一個正式制度。而總召集人由國家領導人級別的港人擔任,目前香港只有兩人具備這個資格,他們是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和梁振英。至於未來是雙召集人制還是其中一人當總召集人,現時仍未知道。而總召集人會統領產生特首及40名立法會議員的選委會。

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正規化的模式,我會將未來的特首比喻成一家公司的CEO,擁有實權的執行者。而總召集人就是公司的Chairman,即主席。公司當然有大股東,大股東就是阿爺了。這就形成一個三重架構,背後是阿爺,即大股東;一個正式機構----選委會和總召集人,即公司主席;以及一個恆常的執行者、公司的CEO,即特首。在這個架構下,特首是否可以「話晒事」呢?應該不可以。

所以,不要少看阿爺這個安排,因為當中包含了一個很深的意思,就是要令到未來的香港有規有矩,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有相當大的自主權,而這個自主權也不是無限制的。在一國的問題上,在影響香港的大政方針上,無論是Chairman和大股東,都會有很大的影響力。大家試想一下,遇到大政方針問題,特首做出來的事情很不合大股東心意的話,公司的Chairman召開公司董事會,批評一下,即使身為CEO,也真的會「腳仔軟」,就會想深一層,三思之後再做。

當然,大股東不能事無大小都執著CEO的手去做事,但大政方針問題上,大股東的確有發言權的,尤其是某些一旦辦得不好,整個香港法就會亂起來的重要事情。

簡單總結,在新的安排下,香港就如一家公司,所有事情都有規有矩、高效地運作。要謹記的是,以公司的方式運作,1. 是要求有高效率,內部不再互相扯皮、不再天天吵鬧、不再亂成一團。2. 公司架構也有規有矩,不是一個人,包括公司的CEO也不可以說了算,不可以胡作非為。

政制的改變並非回到解放之前,但會回歸有規有矩的行政主導,很大程度會將香港過去很混亂的狀況,一次過抹去,無論是街頭叛亂、議會騷亂以及財團亂政,都應該不會再發生。

在阿爺的設計下,這家「香港公司」未來應該可以很高效地運作,而且是在有監察之下運作。

盧永雄

今日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首個國家安全教育日。阿爺就在這一日公布,內地人李亨利於本月2日因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央視新聞》更播放李亨利的認罪片段,詳細自述他涉及香港的犯罪過程。這個賣國故事,可以給香港人很大的警示。

去年4月23日,廣州市國家安全局宣布,伯利茲籍男子李亨利涉嫌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案,移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央視新聞》更播放李亨利的認罪片段。

《央視新聞》更播放李亨利的認罪片段。

內地國安機關破案的緣起,來自2019年香港爆發反修例風波。當時國安機關追查下發現,內地有大量資金通過非法途徑流向香港,用於支持反中亂港活動。追蹤這些資金進行流向後,幕後金主李亨利就被國安機關鎖定。

這個李亨利用一個洋名,其實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大陸人,他原名李滬祥,1955年出生於上海,在國內經商。內地披露的案情指出,李亨利「和境外人員開始合作」,做生意搵到第一桶金。但在80年代,李亨利因為詐騙和安排他人賣淫,被捕留有案底。

或許因為這些原因,他開始仇視中國。首先把自己打扮成外國人,包裝自己成為美國駐華企業「美東有限公司」的高管。然後他開始主動接觸海外反華民運份子,出錢出力資助他們。其中一個關鍵人物是「楊某某」。阿爺沒有開名,相信是指在美國的楊姓民運人士。

阿爺公開李亨利涉港的幾條罪行。1. 2014年,香港佔中事件發生後,約見香港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並出錢資助周永康赴歐洲遊說。由於李亨利想用與周永康合影回去炫耀,讓他的親戚在遠處偷偷拍下他與周永康見面的場景,最後照片被查出,連周永康也不能否認見過李亨利。

李亨利的親戚,在遠處偷偷拍下李亨利與周永康見面的場景

李亨利的親戚,在遠處偷偷拍下李亨利與周永康見面的場景

2. 2018年,李亨利得知某西方大國(應指美國)正準備研究出台涉港制裁法案,而楊某某有機會參與其中,他就透過楊的介紹也參加進去,出謀獻策,助力外國制裁中國。

3. 2019年6月,香港爆發修例風波時,李亨利用假帳目騙了內地銀行510萬元人民幣貸款,偷運到香港支持反對派,包括支持黃之鋒等組代表團得以與某西方大國(應指美國)高級官員直接見面。

看完李亨利的個案,我有幾點感想。

第一,有好好的中國人不做,走去扮洋人,心理上全面洋化,完全認同了對方的一套。不是人家來收賣李亨利,是他主動獻身,去做外國的走卒。這種由崇洋變賣國的心理歷程,香港人要引以為戒。

香港過去是殖民地,當年不少本地精英做英國人「賣辦」出身,模糊了自已的國家觀念,百多年亦復如此。在中美關係日趨對立時,若然假洋人的心理作崇,就很易走上違法賣國之路。香港人開始要認清自己的國民身份,若真是不喜歡做中國人,就乾脆移民他國算了。

第二,不要吃裏扒外。李享利是一個經典的吃裏扒外的例子,他在中國做生意賺了錢,竟然想用那些錢資助外國反華勢力去搞中國,還要自己長期留在中國。除了賣國,還很愚笨。這讓我想起幾年前一間香港書店相關的案件,有香港人在港出版反華書藉賺錢,那些書還要在內地印刷,自己在深圳娶了老婆,住在當地,他真是當內地的國安機構不存在。這些吃裏扒外的人,只能用一個「蠢」字去形容。

第三,香港的確有一國兩制。有人說香港有了《港區國安法》之後沒有了兩制。其實這些人稍為看看內地執行《國安法》如何嚴厲,就知道香港的兩制還是好好的。李亨利只是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就被監11年,香港即使直接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又那有判11年的?

這個世界有不少賣國者,也有不少糊塗人。香港進行國家安全教育,除了要教年青人愛國,要保護國家安全之外。還要告訴人們,《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已定出清楚的法律界線,在法治社會,過界必遭重罰,不要糊糊塗塗去犯法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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