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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媒體 法律工具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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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媒體 法律工具齊全

2021年04月20日 18:42 最後更新:04月22日 12:02

早前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國務院港澳辦一齊發表文章,表示支持港府在傳媒和教育上進行撥亂反正的工作。其後警務處長鄧炳強在立法會上針對部分媒體的不合理言論,他說:「不少外部勢力透過香港的代理人,用假新聞、假消息的方法,在香港社會中煽動仇恨、分化社會、製造矛盾等等。」從中央的評論到特區官員的炮轟,令人們覺得媒體若繼續行歪路,取締媒體的確是政府的其中一個選項。

我最近和一些社會傳統精英講起這個問題,不知道為什麼,他們都認為,取締媒體是不可以的,香港的法律怎麼可以這樣做呢?而我認為有這種想法的人,只是想當然而已,他們其實是對法律沒有認識。香港的法律是相當嚴厲的,過去也曾取締過媒體。可能是時間太久遠,不妨和大家重溫一下當年往事。

1967年香港爆發暴動,同年的8月9日,港英政府引用緊急法,在一天之內查封了《田豐日報》、《香港夜報》和《新午報》三份小報,拘捕了負責人。查封小報,是對大報的警告。究竟這幾份小報報道了什麼新聞?做了什麼事情,導致政府的查封呢?

《新午報》於同年7月25日曾發表題為《華警夢醒矣》的社論,目的是想挑動華人警察背叛港英政府。結果《新午報》被控刊登文字意圖引起警隊不滿,觸犯了《警察條例》而被起訴。至於《香港夜報》於同年6月2日刊登一則標題為《中共三十艘炮艦大示威,闖進兄弟島海面截查港緝私船》。港英政府指這是假消息,並無其事,報館被控刊登虛假消息,觸犯《報刊註冊條例》。而《田豐日報》於同年7月2日發表標題為《犧牲鷹犬也難卸罪責》的短評,單看題目,已經知道該短評作者嚴厲炮轟港英政府,結果被控「刊登煽動性文字」,觸犯了《煽動罪》。

3份報紙,幾名主要編輯,一共被控21條罪。包括《警察條例》、《煽動罪》和《報刊註冊條例》。被控的幾份報紙的負責人幾條罪相加,合計要坐監9年,由於同期執行,結果坐了3年監。這個故事告訴大家,香港有取締替報紙的先例,雖然幾十年過去,這些法例基本上還是存在的。

非常諷刺的是,這些古老罪名遺留下來的其中一個原因,原來與2003年政府為基本法23條條立法失敗有關。當年政府為國家安全立法,把舊的法例統合更新,當時的23條立法其實真的如「無牙老虎」,但依然被反對派推翻了。新的法例立不到,舊的「有牙老虎」法例,就流傳至今。所以,在香港取締報紙既有先例,也有法律可依。

《港區國安法》在去年6月底才開始實施,實施之後相關媒體有否觸犯《港區國安法》,仍有待研判。但即使不控告她們觸犯國安法,法律工具仍然相當齊全。

如今煽動罪放在《刑事罪行條例》內,當中第9條是煽動意圖罪。過去兩年,有很多激進的媒體的內容,已經涉嫌觸犯煽動意圖罪的1(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人民政府或者是特區政府,激發對其叛離;或者1(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或者1(c)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者1(f)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者1(g)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大家回憶一下起2019年那場風波的高峰期,媒體究竟涉嫌觸犯了多少項煽動意圖罪呢?我相信不是一項,而是很多項。當中也包括所報道的內容完全並非事實,831警察在太子站內打死六人等等。報道這些虛假內容,絕對會跌入煽動罪的範疇。

政府在2019年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實施《禁蒙面法》。若再引用《緊急條例》關停傳媒,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結論是政府取締媒體,並不是沒有法律依據,而是法律工具齊全,問題是政府是否下這個決定而矣。有些媒體言行仍然是完全過界,要和中央死鬥,他們豈非在逼阿爺出手?你繼續想推翻中央,又豈能怪中央想取締你?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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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學什麼叫「胸懷國之大者」

 

香港過去是英國殖民地,香港人從少到大受的教育,都沒有什麼國家觀念。

早前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講「愛國者治港」標準時,提到在香港政權架構中,身處重要崗位、掌握重要權力、肩負重要管治責任的人士,必須是「堅定的愛國者」,對他們應該有更高的要求,其中一點是「胸懷國之大者」。夏寶龍說香港命運從來與祖國命運緊密相連、休戚與共。要站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高度和國家發展全域,謀劃香港的未來,辦好香港的事情,推進一國兩制實踐。

我聽完他的話,心中在想,到底有多少香港人明白什麼叫「胸懷國之大者」?後來我在多個場合,和高官、議員談到這個問題,問他們什麼叫「胸懷國之大者」,發覺沒有太多人答得上來。很多從政者都是打著自己個人的小算盤,或者在想香港的小局,沒有多少人看到國家的大局。不要叫他們貢獻國家了,就連叫他們辦好香港的事,不要搞出大問題,不要影響到國家,不為中央添煩添亂,也不一定能辦到。

我只能上網查一下,看看習主席又是如何論述「胸懷國之大者」。發覺他近年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到「國之大者」這個概念。

首先是對中青年官員的要求,是要他們看清大局作科學決策。去年10月10日,習主席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青年幹部培訓班開班儀式上發表講話,他強調,年輕幹部要提高科學決策能力。做到科學決策,首先要有戰略眼光,看得遠、想得深。領導幹部想問題、作決策,一定要對「國之大者」心中有數,多打大算盤、算大賬,少打小算盤、算小帳,善於把地區和部門的工作融入黨和國家事業大棋局,做到既為一域爭光、更為全域添彩。

看到這裏,我反思香港近年做了什麼事情,可以做到一域爭光、更為全域添彩呢?

再進一步是對領導幹部的要求,處理重大問題要「講政治」。去年12月24日至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民主生活會,由習主席發表重要講話。他認為領導幹部要旗幟鮮明講政治。要找准座標、選准方位、瞄準靶心,善於從政治上觀察和處理問題,使講政治的要求從外部要求轉化為內在主動。具體來說,就是要提高三種能力:提高政治判斷力、提高政治領悟力、提高政治執行力。

「講政治」正是準確把握「國之大者」的關鍵所在,是中央對內地對官員幹部的根本要求。

說到這裏,想起中美鬥爭如斯激烈的現況,要講政治,香港那能崇美?但香港從政客到官員,卻還有不少人,希望走兩邊討好的中間路線。正因為有這樣那樣的問題,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才發表講話,指「我們絕不能幻想名義上回歸,但還認美國、英國做老板,拿美英的價值做衡量標準,我們絕不能覺得中央的利益可以討價還價,而英美的利益就唔郁得。」

從看大局作科學決策核心,到處理重大問題要「講政治」,香港有多少人做到「胸懷國之大者」?決策荒腔走板的例子,所在多有。

例如落實「疫苗氣泡」政策。香港疫情搞不好,中央既怕香港傳播病毒回內地,也怕你出大事要中央來救。香港做不好全民檢測,搞出「疫苗氣泡」政策,希望全民打疫苗,也是無辦法中的辦法。其中一項措施是如飲食業員工若已打疫苗,食客也接種了疫苗的話,就可放寬限聚措施。新措施遭到部份業界人士反對後,最近傳聞政府想讓步,計劃只要餐飲業員工自行申報不適合打疫苗,就可以不打,改以檢測取代。若然如此,整個政策就廢了。根本不是看大局作科學決策,而是受到政治壓力就隨意施為。

又例如在沙嶺興建「超級殯葬城」,那個地方與羅湖口岸一河之隔,香港把厭惡設施設在深圳鬧市的家門口,又有無考慮鄰近地區的感受?鬧出深港矛盾,又要去勞煩中央來協調。

出現種種問題,皆因本地決策,根本沒有全局觀念,當然更談不上「胸懷國之大者」。

未來香港,必須改變。有新人事,就有新作風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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