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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在變 G7難搞 美國形象崩塌始於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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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在變  G7難搞  美國形象崩塌始於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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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在變 G7難搞 美國形象崩塌始於青年

2021年06月10日 19:14 最後更新:19:52

這個星期美國總統拜登很忙,他將在歐洲打轉,展開重塑美國領導力之旅,還想把G7( 7大工業國) 打造成一個針對中國的D7( 7大民主國),問題是他會成功嗎?

拜登將飛越大西洋,先前往英國,參加G7首腦會議。然後踏上歐洲大陸,到布魯塞爾出席北約(NATO)峰會。然後在6月16日到瑞士日內瓦,與俄羅斯總統普京會面,想穩住俄羅斯,集中力量對抗中國。

拜登在臨行前設定議題,將問題界定為民主與非民主的問題,撰文指「我此次歐洲之行的意義,是要團結世界的民主國家…應對中、俄的有害行為」。拜登在文章又重提「美國必須從實力的地位出發,領導世界」。沒有中國外交官坐在對面桌說「中國人不吃這一套」時,拜登在自家主場講這句說話,顯然會輕鬆一些。

相信歐洲人不會如中國那樣,面斥美國之非;4年前G7領導人峰會上,「6大派圍攻光明頂」的名畫、特朗普被G6領導人圍攻的場面,相信不會再重現,但美國和歐洲盟友之間嫌隙已深,除了因為特朗普太露骨的單邊主義之外,也因為美國的疫情失控,美國失去的大國領導力,並沒有因為拜登上台而回來。

數據最會說話。馬歇爾基金會和貝塔斯曼基金會發表一個跨大西洋趨勢報告, 當中一個對11個歐美國家進行的最新民調顯示,抗疫無能造成60多萬美國人死亡後,美國作為「國際領導者」的聲望,在法國和德國繼續受挫,並沒有「拜登反彈」(Biden bounce)。

這個民調在拜登起程赴歐前發布,顯示拜登並沒有讓美國恢復疫情前的地位,反而是中國的聲望在法、德進一步略微提高。

這個11個歐美國家進行的民調顯示,總體上有62%人認為美國在國際事務上最有影響力。

這個11個歐美國家進行的民調顯示,總體上有62%人認為美國在國際事務上最有影響力。

這項在11個歐美國家進行的民調顯示,總體上有62%人認為美國在國際事務上最有影響力,認為中國最有影響的有20%,認為歐盟最有影響的是14%。

再細看不同國家人民的取態,55%的德國人認為美國最有影響,56%法國人認為美國最有影響,這個結果差不多和去年大流行後的數字一樣,今年在德國和法國只是各自多了1個百分點的人認為美國最有影響,可以說是看法基本和去年持平。

反觀對中國的看法,22%德國人認為中國最有影響,比去年大流行後上升了2個百分點,28%法國人認為中國最有影響,和去年持平。要注意的是去年大流行後的調查顯示,認為中國最有影響的人數大幅上升,今年仍維持在高水平。

另一個有趣的發現是歐美11國的18至24歲的年青人比年長者更多地認為,美國影響力不再。同樣地18至24歲的年青人對中國的感覺比較正面,更加覺得中國是一個夥伴,特別在美國、加拿大、德國和英國,例如德國和加拿大的18至24歲的年青人有42%認為中國是一個夥伴,但整體地只有27%加拿人和28%德國人覺得中國是一個夥伴。

這是一個有趣的發現。雖然整體上歐美人對中國較敵視,但反叛的年青人,可能覺得中國是一個進步的力量,對中國的感覺較正面,和香港人的年青人的表現很不一樣。歐洲在俏俏轉變,美國形象崩塌始於青年。

這個跨大西洋趨勢報告撰寫機構、馬歇爾基金會巴黎辦事處副主任昆塞斯表示,民調結果表明,「拜登效應並未發生,美國影響力的衰落,在今天仍然與特朗普執政時相同。」

《華爾街日報》評論拜登歐洲之行時話,雖然拜登「擁抱歐洲」,但歐盟有所顧慮,因為拜登的一切政策,都已經謹慎地貼好了價錢牌——這是歐洲人知道的。

歐洲多國是否會回應拜登聯歐抗中的計畫?英國《金融時報》發文表示,一些歐洲領導人對美國的「新冷戰論調」,抱有懷疑。

我們又看看這場G7大戲,如何收場。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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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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