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步向死亡,想起我親身經歷的3個與《蘋果》有關的小故事,值得一書。
一、挖角飯局論盡辦報風格。《蘋果》於1995年創刊,以每份2元低價殺入市場,當時的報紙每份賣5元,《蘋果》的低價速銷策略,把全行打得人仰馬翻。《蘋果》創刊3年之後即1998年,其大老闆黎智英約我吃飯,想挖我過檔去《蘋果》。我當時是《經濟日報》的副總編輯,肥佬黎約我到尖沙咀天香樓見面,想請我做《蘋果》財經版副總編輯。他一開口就是銀彈政策,沒有問我多少人工,就說可以出比我當時多三成至到五成的薪金請我過檔。
我對《蘋果》的風格不太認同,本來無心轉工,應約飯局只想探探「敵情」,了解一下肥佬黎的辦報思路。誰知整場飯局,肥佬黎沒有講怎樣去搞財經版,卻用大部份時間去講「風月版」,話風月版不止男人看,女人也看,對谷銷量十分有用。
肥佬黎的辦報原則,只關心報紙大賣,其他一切都不重要。這也印證了《蘋果》一個政治版高層透露的消息,說肥佬黎話,如果97回歸之後,《蘋果》擁護中國共產黨可以銷量大升的話,他會毫不猶豫地去擁共。
人有動物性,也有社會性,而肥佬黎只以讀者是否受落作為原則,他辦報其實是要激發讀者的動物性,搞風月版如是,搞政治版也如是,最後終於搞出大禍。
我吃完飯後,當然回絕了肥佬黎的挖角請求,只覺得《蘋果》這份報紙很不對勁。
二、十則圍之的焚城策略。到了1999年,《蘋果》已搞得相當成功,肥佬黎的左右手周安橋找上門來,想收購《星島》的海外版。我當時是星島的行政總裁,便開門迎客,與周安橋會面。星島無意出售海外版,與周安橋見面只是探探《蘋果》發展海外市場的意圖。肥佬黎的想法很簡單,要麼收購現有的海外華文報紙的網絡,要麼自行經營。商業談判無果,倒是閒聊有趣。
當時肥佬黎開展了另一門網上銷售生意「蘋果速銷」,我不太看好,覺得肥佬黎鬥不贏李嘉誠。當時「蘋果速銷」剛搞了3個月,我問周安橋,肥佬黎如何看待這門生意。周說肥佬黎要大灑金錢,第一個月蝕了2000多萬元。黎智英看完數簿之後大罵「掟錢掟得唔夠」,他們只好加大使錢力度,月蝕超過3000萬元,肥佬黎之後便不再看數簿,蝕得多也不睇不理。
周安橋的講法,印證了我對黎智英營商策略的分析。黎智英的營商手法其實並不高明,只簡單地「掟錢焚燒市場」,也就是《孫子兵法》中的「十則圍之」的入門策略。即遇著弱小或膽小的對手,就用10倍兵力摧枯拉朽地打開市場。例如在1990年肥佬黎創辦《壹週刊》時,香港報館的編採人員一般只有約50人,而《壹週刊)卻有200人,並且用高於市價3到5成的工資四處挖角,以確保報館能夠聘請到最好的人才。此外,還會做大量的市場推廣或低價促銷,從人才、產品質量和推廣,都以「賣大飽」的方式攻入市場。
不過,「蘋果速銷」用這個十則圍之的策略,去圍李嘉誠的百佳,就猶如一腳踢上了硬石頭。由於兩人積怨已久,李嘉誠財雄勢大,就和肥佬黎鬥到底。結果是「蘋果速銷」搞了一年多,蝕了15億元,「蘋果速銷」執笠收場。
說穿了,肥佬黎只是一個有勇無謀的投機家而矣。他遇上比自己強的對手,「十則圍之」的策略不管用,就無後著了。到他要和強大10倍的中共硬踫時,結局早已寫在牆上。
三、阿爺全殲《蘋果》策略早定。在2014年佔中之後,我參與一個與中央官員的飯局,在座有一個加拿大富商的公子。原來,有財經界中間人向加拿大富商兜售整個壹傳媒集團。富商派兒子問中央官員的意見,阿爺的態度是反對他收購《蘋果》,那個加拿大富商亦相當合作,終止了收購洽談。其後見到肥佬黎無論是想出售台灣《蘋果》或者香港《蘋果》,都是「只聞樓梯響,不見有成交」。顯見阿爺已定好策略,即使讓《蘋果》易手是一個簡單答案,但阿爺偏要將《蘋果》往死裡打,要全殲對手,不會讓對手賺錢脫身。
看完這3個小故事,你就會知道肥佬黎搞媒體,不是特別有才,只是以財大氣粗的方式,轟開市場吧了。他初時狙擊政府只為促銷,到玩政治玩上癮,就走上歪路,最後逼到阿爺這個超強出手反制,已不容許他有全身而退的活路了。
盧永雄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