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蘋果日報》結業,很多網媒、KOL宣佈剷走過去的文章和影片。剛出獄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索性將其facebook專頁移除。有人問,他們是否反應過大呢?
我的看法剛好相反。自從《港區國安法》在去年6月30日生效之後,香港整個政治法律環境已經撥亂反正。若再在香港搞顛覆性的政治活動,已進一個溫水煮蛙的處境。我覺得這些「青蛙」不是反應太快,而是反應太慢;不是反應過大,而是過小。
有一個在反對派媒體工作的人問我,未來的香港,是否連批評一下阿爺的言論都不可以發表呢?這樣做是否已經犯法呢?香港還有從政的空間嗎?這些問題要分層次作答。
一、先論媒體。香港有言論自由,批評政府並不犯法。但在《港區國安法》訂立之後,所有顛覆、勾結外地勢力、分裂國家和進行恐怖活動等行為,都屬違法。我會把媒體的行為分成3類:1. 新聞報道,2. 評論,3. 鼓吹;媒體人應該懂得分別。客觀中立的新聞報道,不應該會有問題;要評論的話,就要先了解法律的界線;至於鼓吹,特別是涉及《港區國安法》的4大範疇,就很大機會出事。例如過去每有遊行集會,無論合法、非法,《蘋果日報》很多時會把報紙頭版或中間大頁製作成海報,呼籲市民參與,這肯定是在鼓吹,而非新聞報道了。鼓吹參與非法的政治行為,十分高危。反過來說,客觀的新聞報道,不用擔心犯法。
至於踩界行為是否涉及刑事罪行,要證明兩件事:1. 犯罪行為和2. 犯罪意圖(mens rea)。例如有一個媒體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政權罪」,這個媒體有「請求外國對香港和中國實施制裁」的行為,這是第29條禁止的犯罪行為,但它有沒有犯罪意圖呢?如果這個媒體只是客觀報道一個第三方表述請求外國制裁的意見,我看不到可以證明媒體有犯罪意圖。
相反地如果這個媒體的老闆長期希望外國制裁中國,他的媒體又不斷提出要求外國制裁的意見,就有可能證明有犯罪意圖了。這也是一個蒐集證據起訴的問題,不是簡單地說了就算。
另一方面,假若你工作的媒體的老闆有明顯的犯罪意圖的話,作為該機構的員工就要小心了。你不可以話自己是「純良的小白兔」,自己全沒有犯罪意圖,只是打扮工,就可以簡單地免罪。在刑事罪行裡,也有「協助及教唆」(aiding and abetting)的罪名,你協助他人犯罪,你也是犯罪。法律問題並非大家想像中的那樣不清晰。結論是客觀的新聞報道,並沒有犯罪意圖,不會那麼容易會誤墮法網。當然,最重要的還是那個媒體老闆和主事者的意圖是什麼,如果媒體老闆把媒體變成激進政治組織,直接參與政治,這已是極高風險的事情了。
二、再講泛民從政者。我認為本土派已沒有從政空間,至於泛民就兩面睇了。有泛民前議員問我,今年12月立法會選舉,他們的政黨應否參選呢?我認為a)若想參選,就要接受「一國」。不踩紅線,不含含糊糊地接受「一國」,不接受暴力顛覆、不能勾結外國、不可分裂國家。例如支持支聯會的「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就與支持「一國」原則相違背。
這位泛民議員的反應是若他們表態接受「一國」的話,選民可能不接受,還是先不參選,徐圖後計?我對他說,你們本屆不參選,以後也不要想再參選了。不要誤會阿爺一定想泛民參選,借此搞得「好好睇睇」。阿爺處理香港事情,早已不要求好睇,要有實效。
b) 若泛民怕選民不接受「一國」取態而不參選,就不如把政黨解散算了。因為作為政治組織,不參選的話,其政治生命會快速枯竭。若繼續搞政治活動的話,很大繼續會踩紅線,就要有坐牢的心理準備,繼續拖拖拉拉、猶疑不決,白送人頭,又何苦來哉呢?所以,如選擇不參選的話,還是散黨為上。
《港區國安法》生效一周年,政改已經落實,香港已進入政治新時代。我奉勸從政者,甚至傳媒人,不接受一國的話,就不要玩政治玩下去了。反正後路仍有很多,不喜歡香港的,可以移民他國。若堅持要搞顛覆式政治,就要預備付出沉重的代價。
盧永雄
「勸人飲水,自己喝酒」 (He preaches water but drinks wine)。這句西方諺語,用來形容坐在美國國會山莊內那班尊貴議員,真是再適合不過了。
美國參眾兩院正式通過 《2026年度國防授權法》,不僅大幅增加國防開支,也針對中國設下專門條款,規定美國國家情報總監必須提交報告,公開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等領導層以及他們親屬的全球財政狀況。條文針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全體政治局委員,包括他們的親屬,聲稱要同時追蹤「白手套」,識別所有用來掩飾資產的金融代理人。
相關報告需以非機密形式發布,意味全球公眾都有機會透過網路查閱這些所謂美國調查到的中共領導人資產報告。類似的財產報告條款在2023年度《美國國防授權法》曾經出現,但當時被批評為「蜻蜓點水」。今次條文詳列明細節及要求公開,反映美國國會向政府施壓,要求他們披露所謂中共領導人的財產。
看到美國議員這些行為,的確令人氣憤。在美國國會的一條法案內,特別附加針對中國領導人的專門條款,客觀上是向全世界作出暗示,指中國領導人擁有大量私人財富,甚至暗示他們涉貪。由於條款規定相關報告要公開,顯然作用是做政治宣傳,而不是認真想進行調查。
第一、美國為什麼有權力這樣做?
美國國會通過法案,如果是調查美國公民的財產,沒有人可以管他們,但是美國為何有權力去調查別國領導人的財產呢?別國領導人的財產,要調查也應由別國本身去調查,不容美國置喙。美國到處去管人的理念,源於「美國例外論」(American Exceptionalism)。
「美國例外論」是在1831年為亞歷西斯·托克維爾所創作的詞句,意指美利堅合眾國獨一無二,以自由、個人主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放任資本主義為思想建國,國家穩定強盛,人民富裕幸福,外國無可比擬,是一種理想的憲政制度。
由此引伸出美國的外交政策,美國是天選之子,可將自己的完美制度強加於別國身上,甚至發動顏色革命,推翻別國政府,要他們複製美國的政治制度。在上世紀二次大戰之後的冷戰時代,美國人就將之形容為自由民主體制和共產主義暴政之爭。這種制度之爭,亦衍生一場歷史上很有名的「廚房辯論」。
1959年7月,在蘇聯莫斯科舉行的美國國家展覽會開幕式上,46歲的美國副總統尼克遜和65歲的蘇共第一書記赫魯曉夫在展館內即興交流,在一個美式示範單位的廚房內,展示了洗衣機、雪櫃這些家用電器,展館內佈置了美國人心中國民擁有的一切,有大量現代化、自動化的家居用品,顯示資本主義制度下美國的經濟繁榮。
在攝影師的鏡頭前,赫魯曉夫聲稱蘇聯人只在意物品是否實用,對奢侈豪華的東西不感興趣。而尼克遜即場反駁說,資本主義下美國人都可以選擇如何生活,有買或不買的自由。最後大多數美國人都認為尼克遜贏了這場辯論,關鍵是因為美國物質充裕,把蘇聯比下去了。
時光流轉,如果特朗普訪華坐上中國的高鐵,也可以來一場「高鐵辯論」,恐怕美式資本主義制度就會陷入絕對的劣勢。但是美國議員無視世界的變化,仍然沉醉在「美國例外論」中,自以為還有這樣的權力,伸出長臂去管理世界。美國如今國力衰退,制度崩壞,製造能力喪失,基礎建設落後,滿街都是濫用毒品的喪屍,美國政客還以為自己有干預全球的權力,這的確顯露一種黑色幽默。
第二、美國有什麼道德高地這樣說話?
美國要調查中國領導人的資產,在暗示中國領導人腐敗,但我們看到的現實,卻是美國政客的腐敗。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競選政綱中,大力支持虛擬貨幣,承諾上任之後會發展相關市場。他在上任前夕,推出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迷因幣「特朗普幣」,用內地的標準,這絕對是一種貪腐,自己推動一個政策,自己趕在上任之前發一種受惠於這個政策的金融產品,來割散戶的韭菜,不是貪腐還是什麼?
最悲慘的是,特朗普幣在今年1月特朗普上任前夕推出,一推出的時候已經是歷史高點49.26美元,如今只是跌到 5.07美元,較高峰下跌了90%,散戶慘被收割,卻沒有人敢為他們發聲。
另一個人辦是前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她是美國真正的女股神,投資回報比股神巴菲特更厲害,佩洛西家族在2023年的投資收益率高達84.3%,遠超股神巴菲特。而佩洛西家族的財富也從2004年的4100萬美元,到2023年大幅增長至1.2億美元,投資組合曾經有在短短幾年內增長96%的輝煌戰績。
所有市場人士都相信佩洛西有內幕訊息,否則如何可以超越所有神級基金經理的投資回報。結果市場人士二話不說,跟她入市。搞出追蹤佩洛西買股的工具,有基金公司甚至推出 一隻以佩洛西命名、追蹤她作同樣投資的ETF基金。佩洛西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並且駁斥有關議員利用非公開資訊謀取金融利益的指控,但解釋不了她為何有這樣神级的投資眼光。
美國的制度就是這樣,披露了就當沒事一樣,但美國國會一些白左議員也看不過眼,例如科爾特斯(AOC)就提出多項提案,呼籲禁止議員進行股票交易。當然,年輕的AOC只是國會的少數派,提案未獲通過,沒有人可以阻止到國會山股神佩洛西交易股票。如今佩洛西聲稱將會在2027年退休,投資市場如喪孝妣,因為再不能從她披露的股票交易當中,跟進投資發財了。
結論是美國體制可以濫用到這種程度,但美國議員還好意思通過法案,去追查中共領導人的財富。勸人飲水,自己卻去喝酒,其行為之荒謬,令人齒冷。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