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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落無悔 回水即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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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落無悔 回水即悔

2021年07月12日 19:12 最後更新:19:28

區議員宣誓在即,7月7日至11日晚上,5日內至少174名區議員已宣布辭職。

在2019年11月區議會選舉,反對派奪取了389個席位,建制只取得59席,在18個區議會中,反對派在17個區過了半數。之前因為辭職、坐監、離港等原因,已有51個反對派離任。加上由7月7日起,再有至少174人辭職,合共至少有225個反對派已經離職,即是有58%已經走咗,未來還會再增加。對這場辭職潮可以有4點觀察:

1. 政府吹風招高。

觸發呢次離職潮是政府吹出來的消息,消息人士話早前傳出區議員如果涉及政府提出4類觸犯「負面清單」的行為,很大機會被DQ,估計有230名區議員不符宣誓要求要DQ。之後政府放風說會追討被DQ議員,由於不符出入議員資格不是由DQ日開始計,而係他們一上任就無資格做,所以政府會向被DQ的議員追討上任至今的所有薪酬及津貼,區議員除咗每個月3萬元人工,還有好多津貼,估計每人要被追超過100萬元。一講到100萬,好多人就無鞋挽屣走,希望在被政府DQ前主動辭職,辭職走先,就不會被追討薪津啦。

政府也不急著DQ,就由得你辭。假設要DQ 230人,最後有200人辭了職,這樣DQ 30人就夠了。政府既兵不血刃,亦暴露了議員真面目。

2.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搵來講。本身是南區區議會主席的羅健熙在11日宣布辭任區議員職務。羅健熙11日向黨友發訊息,指辭職是希望工作有確定性,自己已有一連串在地區繼續服務計劃,希望離任後專注落實,不需要持續受DQ威脅而影響地區工作。羅健熙之後向傳媒交代辭任理由,批評政府沒有釐清宣誓及DQ消息,僅透過傳媒「放風」,他希望為日後的地區工作增加確定性,亦基於財政負擔等原因而決定辭職。

其實羅健熙的辭任理由好牽強,想「增加確定性」,也不差一兩個星期吧?

關鍵亦不是政府有無放料,而是議員自己決定走不走。羅健熙作為黨主席自己走先,沒有政治領袖的風範。

3. 大家睇住個錢字。政府一招就揭了反對派底牌,原來大家都睇錢睇得這麼重要。2020年,反對派初選,搞了個「墨落無悔」聲明,要人簽字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攬炒。一句「墨落無悔」講到大仁大義。但如今一講要回水,就馬上後悔,不再堅持原則,要即刻走。

其實怕被追數的區議員,應該是有點錢、或者有間樓的。否則最窮的,破產了事,4年後一條好漢。有少少錢被政府追100萬,就好肉痛,頂不順了。政府這次揭了對家底牌,反對派盡失道德高地。

4. 出缺不用補選。按《區議會條例》第33條,只是說可以補選去填補區議會議席空缺,而補選不得在現屆任期結束前的4個月內舉行。條例無講過區議會議席一定要補選,立法會也是如此,過去出缺補選只是習慣,不是要求。現在看來政府不會搞補選了。

今次辭職的反對派議員中,包括油尖旺區陳梓維。當年27歲的陳梓維是政治素人。在佐敦南選區,以56票之差,擊敗民建聯的政治明星葉傲冬當選。陳梓維會考零分、讀毅進的社工文憑課程不合格,修讀旅遊文憑再不合格,但他仍可選上當區議員。

這是一個狂熱的年代,只要自命是反對派就可以當選了。這一場夢,終於到了夢醒時份。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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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鞠躬認錯  亞瑟王出招高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動議,對7.1意圖殺警後自殺案兇徒梁健輝逝世「深切哀悼」,「感激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結果惹起軒然大波,惹來嚴厲批評。

港大學生會在7月9日凌晨一時突然召開記者會,表示明白事件為社會帶來影響,亦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決定撤回評議會的議案,學生會的幹事會也會辭職,這批學生還向公眾鞠躬道歉。另外,港大學生會也有三個聯會,包括文化聯會、學社聯會和體育聯會表示他們沒有參與評議會的相關討論,對其餘與會代表在誤解之下,未能保持政治中立,表示深感抱歉。他們也會辭去評議會代表的職務。

外界對事件感到有些混亂,是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哀悼議案,為什麼結果卻是港大學生會幹事會辭職?

第一,先要了解港大學生組織的架構。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類似現實世界政府中的議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而學生會幹事會類似政府內閣,是由直接選舉產生的執行機構。在評議會內,除了有學生會幹事會的代表之外,還有大學內不同學生組織的代表。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搞出引起公憤的哀悼行兇者的議案,學生會幹事會參與其中,難辭其咎,幹事會辭職亦非常合理。這屆港大學生會幹事會名為「薪燧」的內閣只有4個幹事,剛在5月底選出,如今成為短命內閣。而沒有參與當日議案討論的其他評議會成員退出評議會,與評議會劃清界線,亦是一個正常的自保行為,萬一警方國安處追究起來,也可以先撇清關係。但評議會主席張敬生卻未見辭職。

第二,為何轉軚這樣快。外界都很奇怪,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在7日才剛剛「深切哀悼」兇徒,為什麼一日多之後就180度轉軚?

聞說7月8日初時校方高層仍有人覺得只是「學生行為問題」,但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當天下午接受媒體訪問,已批評上述動議「不道德」及「不能接受」,稱歡迎國安部門跟進事件,亦會考慮將涉事的學生會成員「踢出校」。

李國章公開強硬表態,等如發出最後通牒,起了關鍵作用。港大學生會面對校方如此強烈的態度,最後在深夜決定讓步,撤回議案、鞠躬道歉、辭職下台。人稱「亞瑟王」的李國章出招手段高。

第三,轉軚顯示「法盲」。其實,外界早已警告,疑兇梁健輝的行為,涉嫌進行恐怖活動,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而悼念梁健輝可能觸犯煽動恐怖活動的罪名。如果學生知道校方表示歡迎國安署調查事件,但仍然堅持己見的話,就顯示他們早有知法犯法的準備。現在的情況是,當學生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犯上了嚴重刑事罪行,就馬上收兵,倒過頭來顯示他們對法律的無知,事前以為無事。在《港區國安法》實施了一年之後,仍然做出悼念恐怖份子的行為,是一種「法盲」的表現。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的主席張敬生是法律學院的學生,理論上念法律的主席應該懂得把法律關,但事實卻剛好相反,令人覺得港大法律學院的教育出了問題。

第四,道歉不等如無責。我請教高人如何評論事件,得到4個字回應:「不能了事」。

若然評議會通過悼念恐怖份子的議案,涉嫌違反了《港區國安法》,那麼撤回議案、甚至部分人辭職下台,是否能脫罪呢?理念上假如通過議案犯了法,之後取消議案,可以減輕罪責,但不等如免罪。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這次事件,在阿爺眼中,是公然挑戰《港區國安法》的事件,恐怕沒有那麼容易善罷。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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