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副主席李永達8月6日晚現身香港國際機場,並乘搭國泰航空的深夜航班離境到倫敦。《文匯報》收到網民報料,圖文並茂地登李永達當晚在機場和妻子陳樹英道別的場面,話預計李永達短期內不會返港。
李永達離港神神秘秘,民主黨黨友也毫不知情。李永達太太陳樹英就話,她自己仍在香港,但即使是李永達的太太,也不能為他代言,如有需要李永達會自行回應。
李永達除了「走路」之外,已無其他可能。聽到這個老泛民也要走路,令人頗覺唏噓。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呢?
李永達是香港前立法會議員,亦是民主黨的創黨元老之一,長期混跡於政壇,但他未有嚴重的官司在身。
李永達早前被控在2014年非法「佔中」期間,於中環金鐘不同地點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於2019年3月佔中案宣判前,李永達曾豪言壯語,話面臨入獄不覺得自己好偉大,「連監都未坐過,好似唔似樣…民主唔會天跌落嚟」云云。如今重看這些說話,覺得有點諷刺。後來李永達被判監8個月,但緩刑兩年。
李永達在2012年選舉落敗,不再出任立法會議員。或許這樣幫了他,他沒有參加2019年反對派的35+初選,所以亦沒有被捕。今年以來,民主黨內部一直爭論應否參加今年12月的立法會選舉。今年6月20日,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因為35+案被捕入獄,副主席職位懸空。李永達在無人競爭下當選副主席。他在接受傳媒訪問時指自己是民主黨資深黨員,有資格與黨友加強溝通,冷靜處理坊間的傳聞和政治壓力。他聲稱個人認為民主黨不應參選來屆立法會,因為巿民對民主黨參選持很大意見,更普遍反對該黨繼續參選。
今年6月李永達還參選民主黨副主席,按理如果他一直計劃走路,應該不參與。由此推算,他可能只是在近日才決定逃跑,離開香港去倫敦。
李永達其中一個問題是與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關係十分密切。過去有傳媒長期在黎智英的何文田大宅門外等候,就經常拍得黎智英請李柱銘、何俊仁、李永達等人到他家中吃飯,傾密偈講政治。
如今黎智英被警方國安處以國安法拘捕,而蘋果日報亦於6月結束,李永達急急離港,未知是否擔心會因為黎智英受查。
無論如何,李永達走佬的消息,對民主黨又是另一個打擊。民主黨中央委員的蘇逸恒在Facebook貼文,留下一句:「#叫人衝#自己鬆」,該黨副主席梁翊婷、荃灣前區議員賴文輝及觀塘區議員黎寶桂均有讚好貼文。他們顯然對李永達的走佬行為作出抗議。
李永達都要走佬,多多少少亦都反映傳統泛民已經去到一個死胡同。
李永達今年65歲,自1985年開始擔任葵青區區議員,正式開始其從政生涯。李永達於1998年當選首屆立法會議員。2004年,他接任楊森擔任民主黨主席,2006年離任。
10年前香港社會開始湧起激進風潮,這些泛民老人家不想被人說自己out了,都跟尾搞激。無論在2014年非法「佔中」或2019年的反修例事件,他們都會企出來支持,都會參加非法集會,甚或在背後和黎智英一起,扮演幕後推動者的角色。
浪潮一過,沙灘上的泛民弄潮兒,沒有幾個還穿著泳衣泳褲。他們在風雲變色的日子隨波逐流,沒有擔當起領導者的角色,去阻止違法、甚至暴力的事件發生。如今風雲過後,他們已被時代所淘汰,甚或因為曾做了的一些只有他們自己才知道的違法事情,選擇拋下「手足」,遠走他方。
李彤
新一屆立法會會期開始,在首次大會上,政府就動議討論有關宏福苑災後支援重建工作的議案,政府亦直接提出針對維修工程和防止火災危險的問題。
第一. 打擊圍標。
身兼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組長的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說,為了打擊圍標問題,建議加強市區重建局的角色和功能。現在市政局旗下已經有一個「招標妥」的程序。政府建議加強相關功能,為參與的顧問和承辦商訂定嚴格的預審名單,由市建局因應維修項目範疇為業主招標和評標,名單內顧問和承辦商才可以參加競投,申請政府維修資助大樓必須參加該平台。
現時市建局的「招標妥」是扮演一個支援的角色,未來市建局會因應項目維修範疇為業主招標和評標,市建局的協助程度會提高,相信有助居民防止工程競投時被人圍標。另外,工程期間局方會抽查動態監督工程,確保維修資助按進度發放,並要求顧問和承辦商在重要工程節點,例如大幅修改工程範圍或增加工程費用時,要提交報告。簡而言之,政府會進一步介入私人大廈維修工程。
第二. 規管維修工程。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說,因應宏福苑大火,政府會擴大《建築物條例》的修例範圍,包括建議將大型樓宇的維修工程,由目前多數為二級小型工程升級為一級小型工程,除了要聘用項目承建商,亦要聘用第三方專業人士提交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及監工計劃書。另外亦賦權屋宇署就大廈維修的方法及程序訂定要求,清晰講明何為「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
政府這個改動是主要針對現在大廈維修是二級小型工程,據說市場上只有十多間中型的維修公司會參與競標,但如果升級為一級小型工程,更具規模的公司就可以參與。
另外,現時對建築物料的安全標準要求比較籠統,政府會頒布具體標準,訂明法律要求,以便對違規者直接作出檢控,並提高罰則,屋宇署亦會加強抽查和執法。
第三. 加強防火。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政府在火災後已採取多項針對性措施,並部署中長期方案,包括成立專業巡查隊,全面排查正進行大維修樓宇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至今已完成排查250幢高風險的目標樓宇。政府亦擬引入一些新的法定要求,如要關閉主要消防裝置,必須事先申請,又加強主要消防裝置停止操作期間對居民的警示,要求在當眼位置和所有停用的裝置上要張貼通告。
政府亦希望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及時處理和糾正一些容易核實的違規行為,例如阻塞走火通道;如果消防裝置的註冊承辦商簽發佈虛假設備證書,罰則會由現時最高罰款5萬元大幅提升,並希望可判處監禁。
第四. 改革大廈管理。
民政及青年局局長麥美娟表示,要改革大廈管理工作,民青局已著手檢視《建管條例》,將進一步要求法團在裁決工程和開支金額時,按合約金額設定不同級別的業主表決要求,包括提高大型維修工程和大額採購的親身出席和投票門檻,提高委任代表文書的透明度,進一步完善大型維修工程採購的利益申報,清晰業主大會的安排,賦予主管當局更多權力適時介入並提供協助。
第五. 加強工人防火意識
勞福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政府會實施地盤全面禁煙,並會立法規定在所有地盤內禁止吸煙。勞工處已啟動修例,對總承建商、分判商及地盤內所有人士,施加明確法律責任,以減低建築地盤因吸煙而引致發生火警的風險。
政府全方位檢視各方面問題,包括打擊圍標、加強懲罰使用不合標準的建築物料及停用消防裝置、大力加強地盤或消防裝置物料的巡查、全面地盤禁煙、改革大廈管理。治亂世,用重典,政府修例提高刑罰,加強巡查,應該可以起到一定的阻嚇作用。
當然,沒有任何法例可以防止所有違規行為,政府都要邊做邊看,要注意修例後的實際效果,亦要留意不要過份要求,以免拖延維修時間及大幅推高維修開支。政府面對的是一個兩難題,既要避免災難再次發生,又要兼顧維修工程的效率及市民的可負擔能力,政府任重道遠。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