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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也大佬,敗也大佬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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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也大佬,敗也大佬

2021年08月20日 19:38 最後更新:19:44

「12瞞徒」偷渡案中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和法律助理陳梓華承認勾結外地勢力罪,揭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是整件事件的幕後指揮。這亦解釋了自2019年開始,攬炒派能夠動用大筆資源,在外國媒體大賣廣告,全力遊說外國政客制裁香港行動的來龍去脈。當中包括三次所謂「眾籌」,獲得二千四百萬元,另外,黎智英又提供了數百萬元,用以支援網絡和媒體。攬炒派先後在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法國、西班牙、意大利、瑞典、比利時、日本、韓國、澳洲和台灣等地刊登廣告,譴責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並促使當地政客對中國和香港實施制裁或封鎖。

我覺得整件事可以形容為「成也大佬、敗也大佬,如今也要追究大佬」。什麼是「成也大佬,敗也大佬」呢?主要有三方面。

第一、沒有大佬,如何能夠在美國及西方等大國刊登廣告?在2019年6月至8月期間,那些名不經傳的所謂香港民間反對派團體,可以在包括《紐約時報》等西方大報上刊登廣告,當時已令人嘖嘖稱奇。既不知錢從何來,亦不知道他們有何門路可以在著名大報上刊登廣告。

有個富商講起一個故事,他說見到香港反對派在西方大報上刊登攻擊香港政府的廣告,覺得他們歪曲事實,便連同一班朋友,想在同樣的報紙上刊登澄清事實的廣告,但當他們嘗試接觸那些報章談有關登廣告的事宜,對方斷然拒絕。富商覺得很奇怪,因為某報的太子爺他也認識,平時也聲稱自由開放,無理由不肯接受廣告,富商於是直接打電話給該報館的太子爺,表示想刊登廣告,講出另一面的故事,支持一下香港政府。對方初時支吾以對,最終表示富商可以刊登廣告,但一版廣告要收取等同一百二十萬港元的廣告費。其實,該報紙登全版廣告,收費一般都是二、三十萬港元,對方開出天價,根本是想以高價拒客。富商當然心知肚明,也不強人所難。可以見到,沒有人脈關係,想在外國的大報上登廣告,根本就不可能。如今揭出黎智英是幕後的最高指揮,就知道這個團隊如何將不可能變成可能了。

第二、沒有大佬,如何在香港有免費宣傳?黎智英被揭出支持「重光團隊」在外國遊說發動抵制香港和中央政府,可說不遺餘力。包括在黎智英營運的《蘋果日報》提供免費頭版廣告,亦授權「重光團隊」等人自由使用《蘋果日報》有版權的圖片,以作國際宣傳之用。當然,黎智英旗下的報章,對「重光團隊」的宣傳更是少不免了。如果沒有大佬的支持,相關的港獨組織在香港又怎會有這麼多免費宣傳的渠道呢?

第三、沒有大佬,12「瞞徒」如何踏上逃亡的不歸路?涉案的李宇軒在去年8月10日和黎智英同日被拘捕。在8月23日,包括李宇軒在內的12個港人,試圖偷渡逃亡到台灣,在進入中國水域時被捕。李宇軒認罪服法,也源於這次12港人自投羅網的非法逃亡行為。相信他在國內已認罪,回港後也沒有推翻供詞,承認罪名,將來很大機會會成為污點證人,指證黎智英。

去年12月12日,黎智英被控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而另一條控罪指他在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陳子梓華和李宇軒及其他人串謀,意圖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即在李宇軒被香港警方拘捕後,協助李宇軒逃離香港。換言之,警方現指控黎智英是組織安排李宇軒等12港人逃亡的幕後人,黎智英也為自己掘了墳墓。

事到如今,亦應該開始追究幕後大佬了,除了已提出起訴的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和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之外,其實還有三個方面值得關注。

第一、濫用公司資源違反誠信責任。壹傳媒是一家上市公司,主要經營的業務是《蘋果日報》和蘋果網。公司的大老闆因為個人的政治偏好,要求《蘋果日報》提供免費廣告給「重光團隊」,亦將相片免費給他們使用,根本上違反了作為上市公司董事的誠信責任,當中也涉嫌有訛騙公司股東的成分。究竟黎智英還濫用了多少公司資源去從事政治活動?應該要全面追究;

第二、公司缺錢,優先還款給大股東。在《蘋果日報》停止運作之後,壹傳媒遲至7月23日才公佈集團的現金結餘僅有3.4億元,較3月底減少了1.8億元,當中包括在4月1日償還大股東黎智英提供的1.5億元貸款。上市公司償還如此大筆的貸款,屬於股價敏感資料,但是,公司卻沒有即時披露,延遲了三個多月,到財務狀況陷入極度困難之後才披露,已涉嫌違規。另外,最近有《蘋果日報》員工到勞資審裁處追討欠薪,而壹傳媒的代表表示,公司已資不抵債。問題就來了。在公司破產的半年內,如果提早還款予個別債權人,就可能涉及觸犯「欺詐性優先」(fraudulent preference),意指公司優先將資產償還予部份債權人而損害到其他債權人的「公平受償權」,這是犯法的行為。

第三、將整家上市公司變成政治機構,最後導致結業收場,理應追究。壹傳媒原本是一家傳媒公司,經營得好好的。但大股東卻將公司變成一個政治機構,以滿足其顛覆國家的痴想,最終迫使公司結業。大股東很明顯是違反了誠信責任。員工、債主、股東都應該可以向黎智英追究索償。

由李宇軒認罪,揭露了黎智英整個勾結外國勢力,意圖顛覆國家的陰謀。相信追究黎智英這個大佬的罪名,會遠多於現已對他提出的控訴。要全力追究黎智英,除了為香港社會大眾之外,更重要的是要為那些因他胡搞而蒙受損失的人,討回一個公道,而不是由政府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即納稅人去埋單。

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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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公署劍指境外勢力

 

駐港國安公署連續針對以災亂港者發聲,主題是「以災亂港者,雖遠必誅」,值得關注。

國安公署發言人12月3日再次發表談話,指大埔宏福苑災難發生後,在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全力支持下,香港特區政府快速反應、專業處置、全力救災,社會各界積極響應、廣泛動員、眾志成城,國際社會紛紛表示慰問和關心。然而,「一小撮外部敵對勢力卻藉災生事、趁火作亂,打著所謂『為民請願』旗號,複製『修例風波』手法,透過扶植、操縱其香港『代理人』,擾亂破壞救災善後大局,妄圖重現『黑暴』亂象,用心險惡、行為卑劣、人神共憤。」

國安公署接著連發三個正告:

第一、正告境外敵對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以災生亂,天理難容;

第二、正告境外敵對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火上澆油,必食惡果;

第三、正告境外敵對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法網灰灰,疏而不漏。

國安公署說,一切亂港言行都將紀錄在案,終身追究,「只要觸碰法網,不論躲在國外還是藏身台灣,都必定會受到法律嚴懲。」

國安公署再次針對以災亂港發表講話,有3個含意:第一、顯示公署認為境外敵對勢力的干預已經出現,不只是一種擔憂;第二、焦點是境外敵對勢力,更加特別點出無論是躲在國外還是藏身台灣,顯示台灣也是一個針對焦點;第三、警告這些藏身外地、意圖在香港再掀顏色革命者,雖遠必誅。

其實觀察網絡上的反對聲音,主要有幾個種類:

第一、以事論事。有相當多的網上評論,即使批評特區政府,也只是客觀評論,這些批評會順著政府調查披露出來的訊息去評論事件,而不是完全抽離事實去作惡意中傷,應該只是針對這場世紀災難的自然反應。相信特區政府也會善納諫言,檢討改善。

第二、就是借災出位。在災難發生的時候,有不少人借災情出位,例如警方在12月3日拘捕的「網紅」Kenny,他在網上咒詛大埔火災死者「罪孽深重」,很明顯是抽水博流量,結果因為發表煽動言論被警方拘捕。還有很多海外的流亡網紅,也出來肆意批評特區政府,順便叫人訂他們的Patreon,這些人的搵食態度,相當明顯。也有人是借機招徠,吸引金主支持。

第三、有組織煽動。除了正常評論和借機出位之外,網上也出現一波又一波煽動性的宣傳,有些是造假污衊特區政府,不止將之歸究為香港的政制所致,甚至上綱上線到針對中央體制,創作很多故事,造謠講到物料供應商和中央領導人的家人有關,其實是完全虛構的情節,好像推翻中央就不會發生大火那樣。難道在西方的體制下,就真的不會發生嚴重火災嗎? 這些理論邏輯上講不通,但在災難發生時,又很容易煽動起民眾的情緒。

這些一波又一波的煽動性言行,在警務處國安處出手前不斷升溫,在他們出手後,本地的煽動有所收歛,但海外就變本加厲,令人懷疑幕後是不是有人在發動組織,要持續狙擊特區政府。總之特區政府做什麼事情都不對,政府還未開始調查,煽動者每一句都針對要官員問責下台。

總括而言,國安公署直指境外勢力在香港以災亂港,相信並不是無的放矢,而是看到有這樣的苗頭,才發炮制止。我們都要格外小心,不要被境外反對勢力利用,將一場火災提升到要顛覆本地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的層次。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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