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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工會、真政團要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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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工會、真政團要停止了

2021年09月15日 21:24 最後更新:21:42

政府落實《港區國安法》的行動繼續。曾經發動7000名醫護人員罷工要求封關的「醫管局員工陣線」,本月初接獲勞工處轄下的職工會登記局的信件,要求「醫管局員工陣線」按條例規定就其過去的8項活動提交資料。

職工會登記局所查詢的活動包括於去年疫情初期發動的醫護罷工、前主席余慧明參與「35+初選」、「貶低」科興疫苗、呼籲杯葛「安心出行」、舉辦六四放映會,以及曾與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一同擺六四街站等。觀乎政府要查核的內容,主要是針對該「工會」搞的政治活動,當中有部份活動,例如「35+初選」和與支聯會合辦的活動,由於相關組織涉嫌違反了《港區國安法》,就格外敏感了。

「醫管局員工陣線」雖然以工會的名義登記註冊,由於會員都來自醫療組織,讓人以為這個組織具備專業的醫療常識,當他們呼籲市民杯葛「安心出行」時,這個理應有專業衛生常識的組織卻指政府推出「安心出行」,「旨不在防疫,而是監控」。這些言論完全以政治立論,嚴重偏離事實。醫管局於今年2月,便發表聲明,斥責「醫管局員工陣線」發表失實信息,其行為「令人憤怒」。

事實上,職工會登記局取消職工會的登記,已有先例。今年8月中,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就被取消了登記。當時,「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出版發行《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等繪本,當中的5名成員被警方國安處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正在還押。

「醫管局員工陣線」表面上是一個工會,但實際上卻是一個政治組織。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執委馬仲儀評論事件時就毫不掩飾地說:「言語治療師總工會、醫管局員工陣線等工會於反修例風波後成立,關注政治相關議題。」她又指政府不希望罷工等行動重現,因而對她們「窮追猛打」。

醫護界直接承認「醫管局員工陣線」是一個政治組織,已清晰地指明這個組織的性質。

《職工會條例》第10條講到取消職工會登記,10條1b(iii)指「該職工會正被用作非法用途或與其宗旨或規則抵觸的用途」可被取消註冊。10條1b(v) 「該職工會的經費曾以非法方式支用,或曾用於非法用途或非該職工會規則所認可的用途」,亦可取消註冊。

不要以為《職工會條例》沒有直接禁止工會搞政治,在第34條就直指「列明任何已登記職工會的經費不得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直接或間接用於任何政治目的」。換言之,若職工會的經費,用於任何的政治用途,政府已經可以取消其登記。而「醫管局員工陣線」被職工會登記局問及的8項活動,無一不是政治活動,而非一個職工會應該關心的員工問題。所以,相信職工會登記局向「醫管局員工陣線」的提問,是要取消其登記的第一步。

美國政治學大師亨廷頓(Samuel Huntington)提到,一個社會政治失序的表徵,就是政治參與熱度大升,各行各業湧去搞政治。當律師、醫生、教士等都狂熱搞政治的時候,社會秩序就會崩壞。

香港現已進入了一個撥亂反正的階段,是否成功,關鍵在於各行各業都能否回歸專業,不要泛政治化。像醫護、教師、律師等工會或行業組織,只應該關注行業員工的福利問題,不要去搞政治。

其實香港本來已有全套法律,無論職工會、慈善團體、社團抑或公司,都有法例規範,不能從事與組織原始性質不符的活動。那些假工會,真政團要收工了。只要政府敢於嚴正執法,就可以把各行各業的泛政治的歪風消除,令整個社會回復正規。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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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切斷違反國安組織的財源

 

特區政府財庫局宣佈,因應《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稅務局已修訂慈善機構的稅務指南,任何團體若支持、推廣或從事不利國家安全的活動,稅務局將不會再認定其為慈善團體。有關措施即日生效,對現有的慈善機構亦有效。

有人不明白政府為何急急推出這個新措施。其實,只要看看教協的發展歷史,你就會一清二楚。

教協本來是一個教師工會,其營運的超市很成功,生意越做越大,教協旗下教育發展基金有限公司於1995年成功申請成為慈善機構,其生意的收益,豁免交稅。試想教協這間公司如果有1000萬元盈利,就少交了165萬稅款,盈利越大,著數越多。小數怕長計,這就是成為慈善組織的最大好處。

教協於1973年成立,為什麼22年之後,才成功申請成為慈善團體呢?這是英國人於1997年撤退出前夕,末代港督彭定康執政的後期。在港英年代,早年視教協為一個需要監控的政治組織。到港英政府臨別秋波時,讓教協成為慈善團體,明益教協,變相增加教協的資源,這個決策充滿政治性。

教協亦由一個主要爭取教師權益和關注教育議題的工會,在回歸後快速蛻變成一個政治組織。特別是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期間,教協在6月12日發動全港學校罷課,行為令人側目。反修例運動完完全全與教育方面根本沾不上邊,但教協卻運用其在教育界的影響力,發動鼓勵群眾,以激進的方法去衝擊政府。教協這種做法,與一個慈善組織的身份,是否相符呢?

按稅局現行的指南,要認定為一個慈善團體,有關團體必須在法理上承認

其慈善宗旨和為了公共利益而成立。而慈宗旨的界定為1、救助貧困;2、促進教育;3、推廣宗教和4、其他可令社會得益的慈善宗旨。教協屬於「促進教育」的範疇,所以能夠申請成為慈善團體。

特區政府現時提出修訂慈善機構的稅務指南,方向集中在針對「不利國家安全」方面,沒有提慈善組織從事其也政治活動的問題,其實針對面已經收得比較窄了。

有人認為,違反稅局指南的團體,只不過是不再被認定為慈善組織、不能豁免交稅而已,對她們的損害其實不大。

我認為阻嚇力會比想像中大。主要有兩方面:一、對大組織的影響大。試想一個小型慈善團體,透過收取捐款,一年的收入可能只有一百幾十萬元,要繳交的稅款,也只有十餘萬元左右,新指南對她們的影響較細。但有部份教會組織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大力支持顛覆政府活動。在新指南生效之後,教會參與一些不利國家安全的政治活動時,就要認真思考,若被政府「釘牌」,不再是慈善組織的話,財政損失極巨。

二、政府理應斷絕對其資助。很多慈善團體都收受政府的資助或者接辦政府的外判項目,提供服務等。若因涉及參與不利國家安全的活動而被取消慈善團體的身份,理論上,政府也應該與她們劃清界線,所有資助都會被撤銷,任何項目也不會外判給她們。組織資金斷纜,自然無以為繼。

所以,不要小看政府這次修訂慈善組織的指引,這只不過是一個開始,後續不同部門,還應有不同的維護國家安全的行動。

若政府將違反國家安全活動的標準推而廣之,延伸至所有受政府資助的機構,若涉及不利國家安全的活動的話,政府將會撤銷對其的資助,例如一眾社會福利機構,她們的存活,主要依賴政府的資助,政府一旦停止資助,這類機構馬上會玩完。到底政府應否去養活一些以顛覆政府為己任的社福機構呢?知道有代價,大家就不會去做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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