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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政治化搞死體育盛事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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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政治化搞死體育盛事

2021年10月21日 19:46 最後更新:19:56

周日舉辦的渣打馬拉松活動,有人想藉機搞政治抗爭,呼籲參賽者集體穿著「香港加油」等服飾。主辦機構的回應也不斷變化。

渣馬籌委會主席高威林10月18日表示,比賽沒有服裝限制,不會理會參賽者穿什麼顏色的衣服。「若有人展示『光復香港』等標語,不關賽會的事。」

或許是高威林的講法太自由化,渣馬主辦機構香港田徑總會在10月19日發聲明,表示如若發現任何違反法律、違反大會規則的情況,若勸喻不果,將會要求執法部門介入協助。

到昨日(10月21日),渣馬籌委會再發聲明,對10月18日傳媒發佈會之訊息令公眾誤會,感到抱歉,並嚴正澄清:渣馬籌委會強烈譴責任何人利用賽事,作為宣揚及鼓吹政治訊息的平台,並重申10月24日賽事現場,絕不容忍任何違法事件,嚴正要求任何人切勿以身試法。

事件可以分主辦方和搞事者兩方面去探討。

第一,主辦機構花幾日終於搞清立場。香港近十年,政治不斷激進化,最後演成顛覆政權的暴力革命。一方趨向瘋狂,而另一方則日趨軟弱,此消彼長,終成大禍。任何的本地機構,舉辦任何各類活動,不能怕被人鬧,要堅守兩條底線。

1. 合法底線。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的行為都受法律約束,涉及政治宣傳,主要與兩條法例相關,一條是《港區國安法》,另一條是《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第10條的煽動意圖罪,當有人有組織地煽動群眾,激發對司法的憎恨,即屬違法。渣馬籌委會作為一個體育盛事的主辦機構,理應清晰地表態反對,而不是說「唔關賽會事」。需知道,提供場地予違法者的機構,也有「協助及教唆」他人犯法之嫌。後來渣馬籌委會表示會「嚴正要求任何人切勿以身試法」,這才是一個合理的態度。

2、一國底線。香港整個憲制基礎源於中國憲法和《基本法》,核心就是一國兩制,而前提就是「一國」。挑戰一國,就是在破壞香港整個制度的基礎。不單止是舉辦大型活動的單位,每一個公民都有責任去維護一國。愛國是基本要求,而不是一般的黨派政治要求。

香港做了百幾年的英國殖民地,香港的傳統精英仍有一種「買辦」(comprador)心態,所謂買辦,就是現代的經紀、代理,過去這些買辦,遊走於中國和英國之間,兩不站邊,衣袖不濕,左邊收一個佣、右邊收一個佣,就能大富大貴。而香港最早富起來的華人家族,全部都是買辦出身。買辦心態最後演變成了一種唯利是圖、無家無國的心理。就算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也採取「唔關我事」的態度,務求兩邊都不得罪。他們忘記了一國兩制的本源,甚至忘記了自己是中國人,應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

渣馬籌委會由「唔關我事」轉變成「強烈譴責」,總算及時撥亂反正。

第二,泛政治化會搞死體育盛事。香港過去十年的問題是泛政治化,所有事情都變成政治,要作政治表態。好好的一場馬拉松賽跑,大家參與體育,本來是一個城中盛事,但偏偏有人硬要將這個體育活動變成一個政治事件,組織群眾作政治表態,若主辦單位無力控制的話,這個體育盛事最後就會變質。

扼殺體育盛事者,就是玩政治的人。大家也應該要看看香港的政治現實,既然《蘋果日報》可以結業、支聯會、教協、民陣可以解散,若一場馬拉松運動最後變成了成一場違法的政治抗爭活動,將來為什麼不可以終止呢?

香港所有的公眾活動,都要獲得政府批准,否則就是非法集結。政府批准你舉辦馬拉松跑步活動,並不等於批准你搞馬拉松政治抗爭。當活動變了質,政府以後一句不發牌,渣馬就會從地球上消失。

那些處心積慮要利用一切機會搞政治的人,最後就會將任何的正常活動,推到萬劫不復的毁滅境地。正常人,就不要參加這種危險遊戲了,跑馬拉松,就純粹去跑吧。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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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政治上腦的政權

 

如何可以把簡單問題複雜化?玩政治啦。

哪個地方最喜歡玩政治?台灣啦。

怎樣可以把陳同佳送回台灣受審?等民進黨落台啦。

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之後,逃亡回港。潘曉穎母親近日不斷要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政府高官,昨日(10月20日)在政府總部外公開對質,為什麼不可以將陳同佳送回台灣審訊。觸發事件的其中一個原因是陳同佳已經離開政府的安全屋,再次觸動了潘媽媽的神經。

第一、香港難以長期提供安全屋保護。陳同佳逃回香港,特區政府竭盡所能,以陳同佳「洗黑錢」,予以起訴。陳同佳刑滿出獄之後,由於他而觸發的反修例風波太大,特區政府擔心陳同佳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所以提供安全屋保護。兩年過去,政府決定不再提供保護。需知警方全天候保護陳同佳,成本十分驚人。事情淡化之後,警方撤銷了嚴密的保護措施,做法合理,可以減少納稅人的負擔。

第二,潘媽媽的焦點錯誤。潘媽媽要求與政府高官對質,甚至要求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說介入,這是完全失焦的做法。現在不是陳同佳不願自首,也不是特區政府不願將陳同佳送到台灣,而是台灣不願接收。一直與陳同佳聯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曾向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陳同佳的入台證,但被拒。

陳同佳是在台灣殺人的逃犯,理論上台灣應該全力緝拿,如今殺人犯自動送上門,但台灣卻拒絕發入台證。由於沒有入台證,航空公司不讓陳同佳上機。這才是事件的關鍵。

由於死的是香港人,殺人的也是香港人,台灣政客對事件極其冷漠,蔡英文在2019年已借陳同佳和香港修例事件提振民望連選連任。之後也完全無意接收陳同佳,大有「你死你事」的態度。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說:「士林地檢署已說明收到陳同佳透過其委任律師的遞狀,但基於事實調查之所需,港府應務實回應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說穿了,台灣堅持搞「政府對政府」的互助協議,變相要求港府承認台灣的「主權」地位,玩「一中一台」。

港府本身打算仿效2016年荃灣石棺案交犯先例處理陳同佳事件。2016年3月發生的荃灣石棺藏屍案後,4名疑犯事後潛逃台灣約一個月。其中一名女疑犯突然主動向台灣警方求助,聲稱目睹藏屍過程,擔心其他3個潛逃者殺她滅口,要求回港協助調查,及尋求台灣警方人身保護。台灣刑事局到新北市板橋區一間出租屋,將潛逃港男拘捕。台灣移民署先註銷4人入出境許可,其後先後將他們遞解出境送上去香港的飛機。由於台港兩地並無引渡條例,當時機上台警暗中監察,港府又安排了9名香港便衣警員於機上看守3個港男,其後航班在本港降落後,香港警察即上機拘捕3人,並安排特別通道把他們送離機場,帶回警署扣查。

所以不是沒有方法送走陳同佳,只是台灣如今不再接受「荃灣石棺案先例」去移交陳同佳。為何台灣變了?因為2016年5月蔡英文上了台。在馬英九主政年代可以很簡單地移交逃犯,到蔡英文年代就玩到翻天了。所以潘媽媽的焦點應對著台灣。

第三,鄧炳強點出了問題的核心。鄧炳強批評台灣作政治操弄,希望台灣當局憐憫一下潘媽媽,讓陳同佳入境自首。鄧炳強說:「我都有個女,我都感同身受」,他重申陳同佳很願意去台灣自首,管浩鳴早前亦為他申請台證,只是台灣不容許陳同佳去。

事件令人看清台灣這個政權的本質,這是一個政治上腦的政權。她並不講公義,也不講法治。明顯有一個殺人犯在當地殺了人,由於死的是香港人,當地沒有政治壓力,台灣藉著一個移交逃犯的事件玩弄政治,要搞到香港和大陸難受。這當然不是民主政治的特質,這只不過是政客弄權的本質。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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