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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追究「累街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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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追究「累街坊者」

2022年01月06日 19:14 最後更新:19:39

香港又跌入限聚暗黑循環,市民一肚氣,話「庸官和國泰累街坊」。受擴大限聚直接影響的行業如飲食業叫苦連天,話直接跌入地獄,又會觸發新一波的倒閉、裁員、減薪潮。

要阻止第5波疫情,擴大限聚是必要之惡,做全民檢測可以加快疫情結束。政府總是不情願做全民檢測的心理令人費解,或許要到「不全民檢測便下台」的地步,高官才會瞓醒。

有人問我可否向高官和國泰法律追責,我話雖然艱難,但還是有方法。

先講國泰及空中服務員,可分刑事和民事責任。就涉嫌刑事問題有兩種,1. 國泰涉嫌以「客機去貨機返」的方式,讓機組人員繞過酒店隔離檢測。2. 貨機機組人員涉嫌違反國泰指引,在家居醫學監察期間違規外出作不必要的活動。

聞說政府內部有一種意見,話規範貨機機組人員作醫學監察的是國泰內部指引,而不是直接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規範,所以好難告。

這個說法似是而非,第一,國泰的指引由599A授權而衍生,違反指引仍可用599A告。第二是告詐騙。過去有很多公務員或私人公司職員,因為「蛇王」而被告詐騙罪。國泰空中服務員視公司指引如無物,違規外出,涉嫌詐騙公司,也可以起訴。至於國泰涉嫌以「客機去貨機返」方式運作,有無詐騙政府,也值得研究。

至於民事追討,由於受影響的市民和國泰沒有合約關係,不可用合約法索償,但可以用民事侵權法(Tort)索償。

1. 染上新冠病者。民事侵權法其中一個追討原因是疏忽(Negligence),因疏忽而受到人身傷害者,較易成功起訴。疏忽的一個經典案例是「多諾霍夫人對史提芬遜」案(Donoghue v Stevenson [1932] )。案中的多諾霍夫人和一個朋友去了一家咖啡館,朋友給她買了雪糕和一瓶薑啤。怎知薑啤中有一隻腐爛的蝸牛,多諾霍夫人飲完才發現,她因此非法不舒服,之後就向製造商索賠,結果索賠成功。

疏忽索償要點是1.有照顧責任(duty of care) ,2.違反了照顧責任(breach of duty),3.受損者並不是太遙遠( too remote)。一個薑啤製造商顯然對飲用薑啤者有照顧責任(即使她不是直接買薑啤者),容許腐爛蝸牛混入薑啤內違反了對飲用者的照顧責任,而且「飲用者」這個受影響人群對薑啤製造商並不遙遠,完全可以想像得到,所以法庭判決索償成功,即使多諾霍夫人受到的身體傷害其實不大。

以望月樓受感染的食客為例,如向國泰或播毒的空少索償,一家航空公司遵從政府指示,製作貨機機艙人員家居醫學監察的指引,有責任令指引有效落實,若員工違規外出播毒,當然對受感染者有照顧責任,亦違反了這個責任,因為政府叫航空公司製作及執行指引的目的,正正是防止機艙人員胡亂外出到處跑感染其他人。這些因空少違規受感染的人並不遙遠,航空公司和空少可以預估違規行動會影響到這些人。

2. 廣大受限聚影響的商戶。擴大限聚最受打擊是餐廳等商戶,他們蒙受重大經濟損失,有些甚至因而結業。但不幸的是,民事侵權法的疏忽索償,對「經濟損失」(economic loss)比較不友善,不是不能告,但不易告得入。

3. 對疏忽的官員。在這件事當中,運房局有重大責任,既在 Omicron殺到沒有收緊對貨機機組人員的隔離檢安排,也沒有確保國泰遵守他們的規定。可惜的是想告官就更難了。在Yuen Kun Yeu 對香港律政司一案中(Yuen Kun Yeu V Attorney-General of Hong Kong [1988] ),有一間接受存款公司倒閉,存戶指政府接受存款公司監管專員失職而索償,結果打到英國樞密院也敗訴,除了因為是經濟損失之外,法庭亦不願確立政府作為決策者要對廣泛的政策受影響者賠償。

簡單總結,法律上的確有方法,去追究這次播疫的「累街坊者」,包括刑事追究,和以民事侵權法的疏忽理由去索償,特別是染疫這些受到嚴重人身傷害者。但想告政府就難了。

無論如何,政府、特別運房局的決策失誤,即使在法律上難追究,也應在政治上追責。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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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馬上進行全民檢測

 

香港控疫失守,屯門出現首宗不明來源本地感染,染疫者是一個無打疫苗的測量師。空少播毒出現的望月樓群組未止息,而空姐散播出來的跳舞群組更出現社區快速擴散,現實點講,第5波疫情已經殺到。

特首林鄭月娥宣布,由周五(1月7日)凌晨起,食肆晚上6時後禁止堂食,日間堂食每枱上限分別為2至6人;酒吧、健身中心、美容院、派對房間、主題公園、卡拉OK等等15類表列處所必須關閉;本地遊及公海遊亦需停辦;醫院及院舍亦要暫停探訪。但學校暫未停課。林鄭希望實施這些限聚措施後,疫情來得快去得快,到農曆新年時可以回復正常。

我都希望特首估計正確,但這看來有點一廂情願。現在靠限聚阻慢疫情散播,和靠追踪傳播鏈條,仍然有潛在傳播鏈無法確定,單靠限聚是被動做法。

政府應該馬上找中央協助,在港推行全民檢測,務求把潛在受感染的人群找出來。而且不應只做一輪全民檢測,如果第一輪找到社區感染個案,就做第二輪檢測,第二輪仍有感染者,就做第三輪,做到清零為止。內地已有豐富經驗,做多輪全民檢測,做到清零為止。

現在距離農曆新年還有3個多星期,若一個星期做一輪全民檢測,過年前可做3輪檢測,有望可以清零,讓我們可以過一個正常的新年。

若不做全民檢測,限聚只能阻慢疫情傳播,等1個染疫者傳給少於1個人,若然成功,搞2、3 個月或許可以搞掂。社會付出的自由和經濟代價極大。

其實特區政府過去一直不願做全民檢測,只是在中央建議下,不情不願地做了一次普及檢測,只有170多萬人參加。特區政府過去一直不願做全民檢測,放著內地的成功經驗不理,只因有一個心魔,認為「全民強制檢測」這些只是內地社會主義的做法,香港人不會接受。

但香港不學內地,不做全民檢測,不做有追踪功能的健康碼,結果出現多輪疫情,而且每次搞很長時間也不能清零。整個社會不知道,就是因為這些心魔,就付出了長期限聚的代價,值得嗎?

我們希望政府高層出來領導,出來告訴市民,全民檢測這些行動,只是令市民微微不便,但不會侵犯到市民的私隱,沒有人會偷市民的DNA,這些做法只有好處,沒有壞處。我們需要領袖,而不是見到政府高官無厘頭地遷就反對檢測的所謂「民意」。

我聽到民意是「點解要市民為高官和國泰的失誤找數? 」政府的反應永遠落後。去年11月,3名豁免酒店檢疫的國泰貨機機師,在德國法蘭克福抵港後確診,事後揭發他們在當地酒店違規外出及無戴口罩,國泰炒機師了事。這已顯示國泰的自律式管理失效,政府沒有採取行動。

去年12月17日,一名36歲國泰男機師首個確診感染Omicron病毒,聖誕假將到,來港人潮多,當時已有不少專業或好像我這些業餘的評論,叫政府馬上收緊貨機機組隔離安排,但政府堅持不改。航空公司往往以貨機機組人手不夠,要隔離影響貨運為由「大」政府。政府不敢作為,就錯過了最後的收緊窗口,才出現之後的空少、空姐播毒事件。

好了,事件發生後,特首林鄭月娥對國泰今次有機組人員的違規行為「非常不滿」,並表示在去年12月31日,她召見了國泰的主席和行政總裁,嚴厲地訓斥他們。

這是香港大事,不是什麼家事,不是兒子欠交功課問題,怎可用「訓斥」來處理?

有內地朋友說,內地防疫出事,上至省委書記、省長,下至地方衛生、運輸官員,全部問責,不少人要撤職。幸運的調去文史館當個閒職,已算不錯,內地控疫攞A級成績,也有這麼多人丟官,為何香港出事,完全無人問責?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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