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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不排除與中央接觸

香港眾志不排除與中央接觸

香港眾志不排除與中央接觸

2016年04月11日 10:11 最後更新:12:01

由前學民思潮成員籌組的新政黨「香港眾志」昨成立,秘書長黃之鋒不排除與任何人接觸;主席羅冠聰則說,會否與中央溝通及會面,視乎交流能否得出有意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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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以「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下月初將發表自決運動路線圖。被問及「香港眾志」日後會否與中央溝通,秘書長黃之鋒指出,不排除與任何人接觸,他認為在推動自決運動時,亦不應忽視國際層面和世界各國的支持。他又說,該黨的行動目標並非以蓄意傷害他人身體為目標,認為現時在議會內的衝擊或「拉布」行動,都是推動直接行動政黨需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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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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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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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汶洛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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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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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表示,未來會否與中央溝通及會面,要視乎交流會否得出有意義的結果,強調不會進行應酬禮節性會面。他又說,當年中英聯合聲明寫得很清楚,香港主權問題如何處理,所以他認為應著眼於本港2047年後的問題,希望屆時社會有足夠力量推動自決。

羅冠聰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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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副主席黎汶洛就指出,「香港眾志」和青年新政等六個傘後組織組成的選舉聯盟不同,因為「香港眾志」並非選舉聯盟,而是政黨,提出自己的政治理念。

黎汶洛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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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35+顛覆案」被判囚4年8個月、正服刑中的黃之鋒,被指在2020年與羅冠聰等請求外國制裁中港,2025年6月6日在獄中被捕,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星期五(3月6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5月14日再訊。

案件於星期五(3月6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5月14日再訊。

案件於星期五(3月6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5月14日再訊。

辯方表示,已通過書信向控方表達答辯意向,控方準備了相應文檔,雙方需時間商討內容,希望將案件押後至5月,有信心屆時完成交付程序,以盡快處理案件。控方沒反對押後。蘇官應申請將案押後至5月14日再訊。黃之鋒無保釋申請,續須還押候訊。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資料圖片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資料圖片

控罪指,黃在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案件編號: WKCC 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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