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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反擊「黎智英關押千日」評論 指星洲國安法比港辣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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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反擊「黎智英關押千日」評論 指星洲國安法比港辣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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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反擊「黎智英關押千日」評論 指星洲國安法比港辣得多

2023年10月27日 19:45 最後更新:19:57

國際風雲迭起,射向香港的明槍暗箭也未停過,西方媒體、政客、研究機構充滿偏見的評論無日無之,且變本加厲,其中兩個論點,是指《香港國安法》過度嚴苛,以及黎智英被無理關押千日。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兩個說法都極不公道,他接受「灼見名家」訪問作出反擊,說香港要據理反駁,不可以做駝鳥。

林定國反駁《華爾街日報》對「黎智英被關押千日不審」的評論,又列出數據指菲沙研究所對《香港國安法》批評不客觀。

林定國反駁《華爾街日報》對「黎智英被關押千日不審」的評論,又列出數據指菲沙研究所對《香港國安法》批評不客觀。

先說黎智英案件。西方政客與媒體對他「被關押千日不審」大造文章,為所謂「聲援行動」擴大聲浪,例如《華爾街日報》的評論就指,香港已成為關押政治犯的城市,再難向外宣稱是國際金融中心。

林定國針對這類戴着有色眼鏡的評論說,很多西方傳媒對香港作負面報道,背後有其不言而喻的動機。有關「黎智英被關押千日不審」的批評,並不公道,他提出兩點反駁:

1是黎智英被控以一項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刑罰是可以非常長期的監禁。2是他一直有上訴的權利,事實上他亦曾申請保釋,但終審法院作出終極裁決,拒絕其保釋要求,因而繼續還押,他並非沒有法律權利。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被捕,十二月開審,林定國指他有法律權利向法庭申請保釋,之所以繼續還押,是基於終審法院的終極裁決。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被捕,十二月開審,林定國指他有法律權利向法庭申請保釋,之所以繼續還押,是基於終審法院的終極裁決。

我還可以補充一點,本來黎智英定於今年9月開審,不過法官在審前的審核中,提出延期,原因是等待另一法官李運騰完成審理47人初選案,結果黎智英案推遲至12月中開庭。當時控辦雙方都同意這安排,而代表黎的大律師更對延期表示歡迎。可見案件並沒有被無故拖延,令黎多關押幾個月。

另一件令林定國感到不公道的,是加拿大智庫菲沙研究所指《香港國安法》一些罪行可判處終身監禁,法例生效後又有許多拘捕行動,令新加坡在法治這方面領先香港。他說看過新加坡「國安法」的一些判例,某些個案可被判死刑,所以終身監禁的刑罰,並非《香港國安法》被指有負面影響的理由。

他又列出數字指,截至今年9月底,《香港國安法》實施3年以來,被拘捕的有200多人,定罪、審訊中或候審的有90多人,其中被定罪的只有30人,所有個案都有法庭公開判決書解釋裁決理由,全部有充份理據。

他說,明明有這些客觀數據和事實擺在眼前,卻仍然表示對香港司法獨立缺乏信心,那就不是理性看待事情的態度了。

那智庫指香港的國安法比新加坡嚴苛,的確十分可笑。我看過行會成員、資深大狀湯家驊一篇講新加坡《內部安全法》的文章,此法的辣度明顯高香港幾皮。首先,當局可以為了防範任何人「危害國家安全」,不需審訊而將那人監禁兩年至無限期。至於什麼是「危害國家安全」,並沒有明確定義。

此外,法例授權官員可禁止「損害國安」的刊物出版,不受司法管轄,無需經法庭審理。湯家驊說,這與執行《香港國安法》要經嚴謹司法程序,很不相同。

面對這些事實,西方傳媒和智庫卻仍睜着眼褒星洲貶香港,偏見已出晒面。林定國說得好,香港應主動有力糾正這些觀感,不可以做駝鳥。




時人物語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明天(15日)裁决,是否定罪屆時便會揭盅,因這案影響重大,各方都屏息等待結果。我細看整個審訊過程,控方掌握了大量證明黎智英犯罪的證據,除了公開的文章、訪談等,還有大批隱密通訊紀錄,皆是真憑實據。控方手中有6張「王牌」,就是擔任從犯證人的《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核心人物陳梓華和李宇軒,還有願做特赦證人的壹傳媒「大掌櫃」周達權。他們事發時都是黎的心腹,案中齊齊倒戈。

6名黎智英親信擔任從犯證人頂證他,在庭上披露大量內情,在4個定罪關鍵攻破他的詭辯防綫。其中《蘋果》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極為有力。

6名黎智英親信擔任從犯證人頂證他,在庭上披露大量內情,在4個定罪關鍵攻破他的詭辯防綫。其中《蘋果》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極為有力。

黎智英案156日審訊中,有幾個重點是定罪的關鍵,1是他是否操控和指令《蘋果》高層,利用旗下傳媒煽動群衆參與反修例動亂,以及作為「打國際綫」的工具。黎對此矢口否認,指下屬有编採自主,但負責指揮編採工作的張劍虹和陳沛敏,都說實情並非如此,指各人都要遵照老闆的指示去做。

《蘋果》社長張劍虹是黎的多年親信,他作供時清楚表示:「我哋(《蘋果》高層)必須依從佢(黎智英)嘅編採指示營運....佢吩咐我哋做,我哋無得選擇㗎!」。他說,自從黎智英2019年7月去美國會晤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奥後,講制裁就越來越多,而《蘋果》也更加偏激,其後黎催促下屬盡快把《蘋果》英文版搞出來,以促外國政府出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

《蘋果》副社長陳沛敏也在庭上披露,反修例風波期間,黎智英曾不斷給她訊息,叫她想辦法用《蘋果》催谷更多市民上街示威,指「而家情況實在太靜,(我)好驚」。

她說,到了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黎智英叫她起草一份「Shit List」,即制裁特區官員和政治人物的名單,呼籲美國和其他國家向中國和香港特區施加更大壓力。

黎智英是否定罪的第2個關鍵,是他有否操控「重光團隊」,在「國際綫」出擊,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外逃被捕的從犯證人李宇軒作供時披露,在2019年6月至9月,「重光團隊」3次進行眾籌,在全球傳媒刋登廣告,呼籲制裁香港,而黎智英對這行動3度力撐,通過「重光團隊」另一核心成員陳梓華,出資數百萬港元墊低。

與黎智英左右手Mark Simon密切聯繫的陳梓華,也以從犯證人身份在庭上透露,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黎約他在壹傳媒大樓內密晤,他當時坦言自己「腳軟」,提出停止倡議制裁,但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不會有事的,聲稱自己會繼續下去。據控方披露,黎曾於5月時向陳梓華說,「要準備好戰鬥到最後」。

「重光團隊」核心成員陳梓華,是頂證黎的另一從犯證人,他透露了2020年6月中兩人密會的內幕。

「重光團隊」核心成員陳梓華,是頂證黎的另一從犯證人,他透露了2020年6月中兩人密會的內幕。

跟隨黎老闆多年的壹集團「大掌櫃」周達權,則在作供時證實,他曾與Mark Simon齊簽一張8萬元支票給陳梓華,用於「國際綫」活動,而支票由黎的私人公司Dico支付。此外,他也出過300萬元給Mark Simon,用來「搞project」,估計是用於「重光團隊」在全球登廣告呼籲制裁中港政府。

黎智英是否入罪的第3個關鍵,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他有無繼續促外國政府實施制裁。張劍虹作供說,他2020年12月曾探望正還柙的黎智英,黎說「唔使驚,繼續做落去啦,照原來咁做啦」。陳梓華也透露,黎智英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兩星期,仍表示自己可透過《蘋果》英文版將香港訊息傳給外國的「政治枱底人」,促使他們向政府官員提議制裁。

控方曾問陳梓華,在兩人密會後,至到2021年2月(接: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實施)他被捕,黎智英有沒有表示過「停止國際游說4步驟」及「不應再促外國制裁中港」?陳梓華斬釘截鐵回答「沒有」。

這6名從犯證人或特赦證人,都是黎智英的近身心腹,他們透露的內情可信性極高,所以能有力攻破黎的辯護防綫,至於法官最後是否接受這些證供,裁定黎罪成,明日(15日)便有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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