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今作供提及,黎支持年輕人抗爭,讚揚他們「為保衛家園而犧牲」,而黎編採指示是「和勇要不分」,認為勇武派打爛店鋪是投入運動。
2019年反修例事件中, 有示威者破壞店鋪。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展示《蘋果》的文章,當中包括題為「槍彈狂轟港島 百人受傷被捕 瘋狂警暴迎十·一」的報道,於2019年9月20日刊登。控方問及,此報道如何顯示黎的編採指示,張回應指,此文章呼應黎一直以來支持港人上街爭取民主自由,以及譴責警方以武力鎮壓示威者,合符黎的編採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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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反修例事件中, 有示威者破壞店鋪。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蘋果》推捐助計劃資助學生免費訂閱。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主張「和勇不分」 認為破壞店鋪是投入運動
控方再展示題為「蒙面法掀怒火 全城抗爭還拖」的文章,於2019年10月7 日刊登;「和變勇:是政權逼我進化」的文章,於2019年10月9日刊登;以及「屠龍隊邊緣呼喚 全民勇武三罷」於 2019 年 11 月 15 日刊登。法官李運騰說,報道不等如煽動,每份報章有其編採方針,認為無助控方案情,控方說稍後會再陳詞。
張指「屠龍」相關文章符合黎編採指「和勇要不分,唔好被分化」,法官李運騰問如何理解,張指黎認為「抗爭係要有『和同勇』嘅人一齊去抗爭,需要團結一齊,有力量先可以成功。如果分化會孤立咗比較激進嘅示威者。」
控方續問及「激進」意思,張解釋,當時「好興出嚟暴動、打爛啲舖頭呀」,而黎認為的「勇」則指「有行動嘅勇」,如黎遊行後,目睹「有啲勇武打爛啲店呀,咁佢都係唔覺得係咩一回事,佢覺得啲年輕人好勇囉,好投入個運動。」 法官李運騰再問「屠龍」文章中的受訪者是否可視為黎所想的「勇」?張認為可以。
《蘋果》推捐助計劃資助學生免費訂閱。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捐錢可助學生免費閱讀《蘋果》一年 吸引年青人成為忠實讀者
控方展示《蘋果》在2019年11月19日刊登文章《撐學生 抗暴政》,指文章提到「撐學生訂閱計劃」,張指《蘋果》在2019年8月起推行「撐學生訂閱計劃」,籲讀者捐錢,只要有人捐300港元,便可資助一個10至22歲學生免費閱讀《蘋果》一年;張指,黎支持年輕人「出嚟抗爭」,「好讚揚為保衞家園而犧牲」,希望他們成為《蘋果》忠實讀者。控方問及「抗爭」的對象,張稱即反修例、追求民主和「反極權」之類。
上周五(19日)提到香港及台灣《蘋果日報》增加訪談節目(video talk)次數,主要關於反送中運動,目標受眾為《蘋果》訂閱戶及年青人。張劍虹指,因年青人少看實體報紙,傾向以在網上睇片的形式看新聞及獲取資訊,故增加訪談節目可吸引年青人瀏覽《蘋果》網站,希望年青人了解及投入反送中運動。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星期四(8月28日)進行第156天聆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辯方就「司法認知(judicial notice)」向法庭提交了7頁書面陳詞,冀法庭考慮接納「眾人皆知的事實(notorious fact)」為案中事實。結果法庭裁斷當中涉國際政治與歷史、《壹傳媒》情況等都不適合採納為「司法認知」。最後法庭宣布已完成有所程序,將案押後裁決,但暫未有具體日期,會盡快通知控辯雙方。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杜麗冰指,就辯方提出「司法認知」的6項,法官表示全部不接納,當中包括中國曾向外國特定人士或組織實施制裁、國際球星美斯曾獲頒美國總統自由勳章、美國在中國強烈譴責下仍對台軍售等,認為部份事項與本案無關,部份則不宜作為「司法認知」事項;另就辯方結案陳詞中缺乏證據的論點,法庭只會視作評論,不具證據效力,包括丘吉爾在財政部大樓下方加固的內閣戰時作戰室中指揮對納粹的戰爭、德國納粹與法西斯之間合作等;至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施加制裁歷史悠久一事,則不在法庭知識範圍內,亦不適合被接納為「司法認知」。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美國一直向台灣提供武器及軍事支持」此項,法官李運騰指,黎在《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提到他同意美國在台灣增加軍事存在(military presence),贊成美國為台灣提供更大的軍事支持,但不代表「美國一直向台灣提供武器及軍事支持」,認為辯方需直接引用本案證據。
另杜官又指,辯方提到時任美國駐港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的職責,引述法律字典《Jowitt’s Dictionary of English Law》的解釋,當中提及領事的工作,但庭上沒證據說明,他任駐港總領事的工作及職責,故法庭會視作辯方陳詞。
警方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杜官又指《蘋果日報》是否具影響力,代表社會大部分聲音,其立場與市民產生共鳴,縱使沒實質證據,但法庭接納此為辯方陳詞。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辯方提到「黎智英自90年代以來,一直致力於發表批判性新聞,並支持社會運動,《蘋果》並非2014年或2019年創刊,黎與朋友的關係也並非最近才開始」,法官李運騰指這並非黎的供詞,反問是辯方對庭上所有證供的總結?辯方指,並非與證供相關。李官指,根據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詞,《蘋果》以往形象比較偏向「狗仔隊」及娛樂,至2014年「佔中」黎才呼籲公眾要爭取民主、上街抗爭;辯方解釋,黎一直支持社會運動,陳詞內有六四報道佐證;法庭認為不適合被接納為「司法認知」。
辯方又提到黎在2020年5月25日接任《壹傳媒》執行主席的原因,是他知道《香港國安法》即將到來,有需要站出來為《蘋果》承擔責任,而不是躲在公司面紗後面,讓員工承擔責任。而黎智英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蘋果日報》被視為反共反對派報紙,而他與《蘋果》的價值觀一致。辯方承認此並非證供而是陳詞。
疑似外國領事館職員。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法官李素蘭及控方質疑,辯方指黎的「徒弟」李兆富 (Simon Lee)曾出席「飯盒會」,撰寫會議紀錄撮要,有Slack紀錄支持,批評此是誤導,因沒有任何證人作供時曾提及李兆富與「飯盒會」有關。法官杜麗冰亦指此只屬「傳聞證據」,法官李運騰亦指沒任何證人提及李兆富曾出席「飯盒會」。
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表示會在將於5日內(即下星期一9月1日)提交附超連結的更正版書面陳詞,法官杜麗冰表示,現階段已完成處理所有程序,僅剩技術及細節需跟進,當法庭預計到何時可作裁決,便會通知控辯雙方。
黎妻續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續穿米白色西裝、白襯衫、戴黑框眼鏡到庭,並續配戴動態心電圖監測儀,甫進庭即向旁聽席微笑招手,其妻續到庭旁聽。
被告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