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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8天|張劍虹:「飯盒會」非單為改善員工溝通及業務發展 黎曾指示《飲食男女》訪問黃店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18天|張劍虹:「飯盒會」非單為改善員工溝通及業務發展 黎曾指示《飲食男女》訪問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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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8天|張劍虹:「飯盒會」非單為改善員工溝通及業務發展 黎曾指示《飲食男女》訪問黃店

2024年01月29日 16:11 最後更新:09月30日 23:4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十八天聆訊,下午再開庭。《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續接受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盤問,張否認辯方所指黎是為發展《蘋果》網上版、或為改善員工溝通和業務發展而成立「飯盒會」,黎在會上有提及編採指示,包括曾指示《飲食男女》訪問黃店。

下午辯方續問及《蘋果》內部的「飯盒會」,指黎案發時嘗試將 《蘋果》的重心由報紙轉而向電子版,張不同意,稱 《蘋果》早年已開始發展網上版,已有網上版及手機App,2013至2014年間《蘋果》網頁版每日點擊率有逾4,000至5,000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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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劍虹強調,黎有在「飯盒會」作指示,而非純粹解答員工問題。(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強調,黎有在「飯盒會」作指示,而非純粹解答員工問題。(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代表黎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左) 今對張劍虹作盤問。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黎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左) 今對張劍虹作盤問。 巴士的報記者攝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否認因黎要發展網上版而成立「飯盒會」

法官李運騰問及,香港人口只有700萬人,《蘋果》網站如何每日有近5000萬點擊率,張解釋「一個人入嚟可以睇好多篇文,如果一個人睇20篇文,就有好多hit rate(點擊率)」,「毋須睇曬成篇文,click過一次都計,每click一下就增加一次點擊率」,張表示當年點擊率價值比較高,但自從Facebook及Google競爭激烈,點擊率價值開始下降。

張劍虹強調,黎有在「飯盒會」作指示,而非純粹解答員工問題。(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強調,黎有在「飯盒會」作指示,而非純粹解答員工問題。(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指,黎想同步發展《蘋果》報紙與電子版事務,才召開多次「飯盒會」,張不同意,指黎在2018年期間希望改善《蘋果》實體版及網上版,但不認為黎是因此開定期「飯盒會」。

辯方提及,在2018年4月20日,前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將員工問卷收集及整理後,向黎匯報,而黎有將相關訊息轉發給張劍虹,「Nick(張志偉),我看完了問卷和你的總結,初步解答了部分問題,我也提出了此建議。我會將以下資料傳給劍虹作審批、及cc Dom參考,我下星期二台北回再與你和劍虹商量做法,決定立即執行」。

辯方指,有關訊息是「飯盒會」前身,張稱他記得問卷事宜,但認為跟「飯盒會」關係不大,而且後來黎亦吩咐在「飯盒會」希望與高層見會。

代表黎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左) 今對張劍虹作盤問。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黎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左) 今對張劍虹作盤問。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指黎較少在「飯盒會」提及編採政策 張不同意 

辯方指,「飯盒會」的形式與上述問卷相似,張指,最初「飯盒會」舉行前,黎會開聊天群組,參與者會在群組提出意見和問題,黎在飯盒會上解答,而答問題前約有半小時會一起吃飯,同時黎會講關於時局或其想法,而黎亦不一定要跟着同事問題答,可以自己提出指示。

辯方提及,在「飯盒會」出現前,會在工作上的通訊軟件平台 Slack 設立群組,而提及的會議議題可能很普通,如食堂食物質素等。張回應稱:「好少呢啲問題我覺得,咁我唔敢話一次都冇,但好罕有囉。」辯方指「飯盒會」甚少提及編採政策,但張不同意。

張:「飯盒會」多少人 由黎決定 

辯方在庭上顯示,張與黎的 WhatsApp 對話:「老闆,每週 VIP 房的飯盒會,可以訂在每個週四或週五,人數12人,主要中基層員工,這樣可以嗎?」黎問:「12人是否太多,連我和你和Dom,最好不超過8個最能溝通,高中層都有更好」,張回答:「好的。我來安排看看」。張確認,上述訊息是首個提及「飯盒會」的對話記錄,而首個「飯盒會」於 2018年10月18日舉行﹐又指原定對象是中基層員工。 庭上再顯示兩人對話,黎稱:「如果你認為8個人太少,不如增至10個吧。」張稱:「老闆,收到。我們先試行十個,然後再檢討」。辯方指,從兩人對話可見,黎並非指示所有事情;張不同意,指「黎生話8個就8個,佢想增加到10個我就話可以」。

庭上再顯示,黎提議「不如每月另外加一個中層員工飯盒會,不同部門中層員工一起吃」、「一起吃可能有些人有其他部門人在,不會講真心話,但每個部門一月一次又會太多會。讓我們再想想」。張解釋,黎認為在原來的「飯盒會」外,再加一個各部門中層同事的月會,張認為「我嗰時覺得每個月已經有咁多次飯盒會,咁又香港又台灣,咁如再開多一個月會,會唔會將飯盒會改成月會呢,咁黎生就唔同意,覺得要每個月搵唔同部門開啲月會」。

辯方再問,黎指「一起吃可能有些人有其他部門人在不會講真心話」,顯示黎想聆聽同事意見,而非給予指示。張不同意,指中層會議的由來「因為嗰時應該係 ICT(資訊科技)部門有班中層辭職,所以黎生想搵中層食飯,聽吓佢哋意見」。張續指,黎生認為原來的「飯盒會」做得很好,「唔想月會代替飯盒會」,反而月會「我冇記錯都冇開過」。

「飯盒會」前黎先開Slack群組請同事發問  

張指「飯盒會」在通訊軟件Slack進行。法官李運騰表示從未用過Slack,要求張解釋運作。張指Slack類似Google Meet形式,只需事先成立群組,便可像WhatsApp一樣與人溝通;黎會在開「飯盒會」前事先在Slack群組請同事提出問題、想法或意見,黎先給予簡單回覆,如「稍後討論」,或認為同事想法完全不可行就會講「不可行」,其後大家在實體會議上輪流讀出自己的問題,黎現場解答,張則會在 slack 總結會議重點。

辯方指,黎吩咐張為飯盒會作記錄,如黎有給予編採指示,應該會記錄為「Action point」,張回答稱要視乎類型,有一定程度會被記錄,但如屬方向性,便不一定有記錄。 辯方又指,在2020年1月13日,張曾將一張Slack截圖傳送給陳沛敏,上述有多項「Action point」,僅4項關於政治或社會議題,其餘都屬其他事情,包括娛樂版及抽走星期日的副刊等,張指這正好顯示了黎有作出編採決定,亦證明黎有要求跟進其決定。

辯方指大部分「飯盒會」與新聞部門無關    張:與不同部門輪流進行

辯方認為,這只是一般商業決定,並未涉及特定編採決定,張指因為這是重點記錄,並不詳細,例如為何黎要求訪問反修例示威的被補人士,因黎覺得年輕人在抗爭中犧牲,「同屋企人反面、無錢讀書」,這些不會詳細記錄。

辯方又指,大部分「飯盒會」均與新聞部門無關,張表示「飯盒會」是輪流與不同部門進行,「可以講大部分唔係紙網啲人」;辯方指,若與銷售部開「飯盒會」黎便不會提及編採指示,張不同意「個會半個鐘頭,根據當時時局,(黎)諗到就會講,但唔敢講(每飯盒會)一定有」。

黎曾指示《飲食男女》訪問黃店  張:「飯盒會」非主要討論業務發展 

辯方又指,黎與旅遊及《飲食男女》版開「飯盒會」時,也不會提及編採指示,張指「可能有㗎,因黎生有試過叫佢哋訪問黃店、小店咁」;辯方稱「飯盒會」是一個討論業務發展的會議,才會安排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參與,張不同意「唔係主要係business development (業務發展)囉,可能有涉及但唔係主要」。

辯方指《蘋果》早已鼓勵上街 張指2014年後黎策動「好大campaign」

辯方問及,張曾在控方主問時形容2014年前《蘋果》形象主要為娛樂新聞、狗仔隊等,但其實2014年前,《蘋果》已在政治議題上有鮮明立場,張同意。 辯方再展示,《蘋果》1997年頭版標題「七千人大遊行促平反六四 新華社前有人抬棺請願與警衝突」;1999年頭版「六四慘案難忘 十年記憶猶新」;2005 年的「為了下一代的明天 今天上街」等。

辯方指,上述頭版可見《蘋果》並非在2014年後才出現重大轉變,而是一直有鼓勵讀者上街,張不同意。張指,2014年前《蘋果》「都會做大呢樣嘢,六四燭光、七一遊行」,但公眾形象上均以狗仔隊及娛樂見稱。 張指,當時作為總編輯,他感受到《蘋果》2014年轉變很大,當時並非在報紙「登一頁叫人上街或者爭取普選咁簡單,係一個整整半年、好大嘅 campaign,由黎生去策動,由宣傳呢個622 公投」。

張指,黎最初指示他租用大廈外牆登廣告,呼籲人參與公投,及後中央推出「一國兩制白皮書」,黎則反對白皮書。 張指,當時黎欲安排大量貨車作行為藝術裝置「喺全香港周圍行」;而黎又用「孤星淚」改篇曲指示《蘋果》平台「周圍搵人去唱,叫誰仍未發聲」,而黎亦有唱。 張指,黎所指示的租車及租外牆廣告,最終交由其助手Mark Simon負責,及至 2014年佔中,黎「喺嗰度坐到最後一日,被警方帶走」,故他認為2014年《蘋果》有很大轉變。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劍虹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星期四(8月28日)進行第156天聆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辯方就「司法認知(judicial notice)」向法庭提交了7頁書面陳詞,冀法庭考慮接納「眾人皆知的事實(notorious fact)」為案中事實。結果法庭裁斷當中涉國際政治與歷史、《壹傳媒》情況等都不適合採納為「司法認知」。最後法庭宣布已完成有所程序,將案押後裁決,但暫未有具體日期,會盡快通知控辯雙方。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杜麗冰指,就辯方提出「司法認知」的6項,法官表示全部不接納,當中包括中國曾向外國特定人士或組織實施制裁、國際球星美斯曾獲頒美國總統自由勳章、美國在中國強烈譴責下仍對台軍售等,認為部份事項與本案無關,部份則不宜作為「司法認知」事項;另就辯方結案陳詞中缺乏證據的論點,法庭只會視作評論,不具證據效力,包括丘吉爾在財政部大樓下方加固的內閣戰時作戰室中指揮對納粹的戰爭、德國納粹與法西斯之間合作等;至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施加制裁歷史悠久一事,則不在法庭知識範圍內,亦不適合被接納為「司法認知」。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美國一直向台灣提供武器及軍事支持」此項,法官李運騰指,黎在《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提到他同意美國在台灣增加軍事存在(military presence),贊成美國為台灣提供更大的軍事支持,但不代表「美國一直向台灣提供武器及軍事支持」,認為辯方需直接引用本案證據。

另杜官又指,辯方提到時任美國駐港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的職責,引述法律字典《Jowitt’s Dictionary of English Law》的解釋,當中提及領事的工作,但庭上沒證據說明,他任駐港總領事的工作及職責,故法庭會視作辯方陳詞。

警方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杜官又指《蘋果日報》是否具影響力,代表社會大部分聲音,其立場與市民產生共鳴,縱使沒實質證據,但法庭接納此為辯方陳詞。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辯方提到「黎智英自90年代以來,一直致力於發表批判性新聞,並支持社會運動,《蘋果》並非2014年或2019年創刊,黎與朋友的關係也並非最近才開始」,法官李運騰指這並非黎的供詞,反問是辯方對庭上所有證供的總結?辯方指,並非與證供相關。李官指,根據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詞,《蘋果》以往形象比較偏向「狗仔隊」及娛樂,至2014年「佔中」黎才呼籲公眾要爭取民主、上街抗爭;辯方解釋,黎一直支持社會運動,陳詞內有六四報道佐證;法庭認為不適合被接納為「司法認知」。  

辯方又提到黎在2020年5月25日接任《壹傳媒》執行主席的原因,是他知道《香港國安法》即將到來,有需要站出來為《蘋果》承擔責任,而不是躲在公司面紗後面,讓員工承擔責任。而黎智英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蘋果日報》被視為反共反對派報紙,而他與《蘋果》的價值觀一致。辯方承認此並非證供而是陳詞。

疑似外國領事館職員。巴士的報記者攝

疑似外國領事館職員。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法官李素蘭及控方質疑,辯方指黎的「徒弟」李兆富 (Simon Lee)曾出席「飯盒會」,撰寫會議紀錄撮要,有Slack紀錄支持,批評此是誤導,因沒有任何證人作供時曾提及李兆富與「飯盒會」有關。法官杜麗冰亦指此只屬「傳聞證據」,法官李運騰亦指沒任何證人提及李兆富曾出席「飯盒會」。

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表示會在將於5日內(即下星期一9月1日)提交附超連結的更正版書面陳詞,法官杜麗冰表示,現階段已完成處理所有程序,僅剩技術及細節需跟進,當法庭預計到何時可作裁決,便會通知控辯雙方。

黎妻續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續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續穿米白色西裝、白襯衫、戴黑框眼鏡到庭,並續配戴動態心電圖監測儀,甫進庭即向旁聽席微笑招手,其妻續到庭旁聽。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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