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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香港眾志曾助聯絡日媒刊G20廣告 李宇軒:我估係周庭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香港眾志曾助聯絡日媒刊G20廣告  李宇軒:我估係周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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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香港眾志曾助聯絡日媒刊G20廣告 李宇軒:我估係周庭

2024年03月14日 17:21 最後更新:03月15日 07:22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四十五日聆訊下午續開庭。 「十二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續作供。控方就早上李指以信用卡支付了《日本時報》的廣告費,但無相關紀錄,李又改口稱應該不是他付;至於另一份日本報章《朝日新聞》收據客戶名稱顯示為「眾志」,李確認為「香港眾志」,並估計是眾志前成員周庭做聯絡人,因只有她懂日文。

李宇軒早上供稱,曾為《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s)支付200萬日元廣告費,「應該係我張信用卡(付款),但我諗要cross check account(核對戶口)先可以確認」。控方展示,其兩張渣打銀行信用卡的銀行紀錄,不論是日元或港元,均沒有200 萬日元或相同港元價值的銀碼,李指「咁可能我記錯,唔係我張 credit 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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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四十五日聆訊下午續開庭。 「十二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續作供。控方就早上李指以信用卡支付了《日本時報》的廣告費,但無相關紀錄,李又改口稱應該不是他付;至於另一份日本報章《朝日新聞》收據客戶名稱顯示為「眾志」,李確認為「香港眾志」,並估計是眾志前成員周庭做聯絡人,因只有她懂日文。

《紐約時報》G20廣告 (網上圖片)

李宇軒早上供稱,曾為《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s)支付200萬日元廣告費,「應該係我張信用卡(付款),但我諗要cross check account(核對戶口)先可以確認」。控方展示,其兩張渣打銀行信用卡的銀行紀錄,不論是日元或港元,均沒有200 萬日元或相同港元價值的銀碼,李指「咁可能我記錯,唔係我張 credit card」。

《朝日新聞》廣告 (網上圖片)

法官李運騰關注,李當時使用真名安排《紐約時報》廣告?李同意。李官追問,其他TG成員是否也知道李的真名?李稱不是,「淨係喺呢啲單、同報館落正式嘅form(表格)、開 account(戶口) ,我先 provide(提供)我個真名」。李指,亦有可能報館會知道其真名,「同埋如果呢啲文件通常喺email度send,中途forward(轉寄)過或者 CC(副本)過畀搵報紙嘅人嘅話,咁就佢都知」。控方展示《紐約時報》另一版本廣告,李確認涉及3.6萬美元。

周庭 (資料圖片)

《朝日新聞》G20廣告收據客戶名稱為「眾志」 李:我估係周庭

法官李運騰問,該人是TG成員之一?李稱不知道。控方問及,那名「眾志」成員涉及登報行動?李稱不直接知道,「但我估係周庭,我估得佢一個識講日文」,亦不知道她是否TG成員之一。

無交易紀錄顯示李用信用卡付《日本時報》廣告費  李:「咁唔係我付」

控方追問,換言之李沒支付《日本時報》廣告費?李稱「我唔肯定」。控方再展示一張由《日本時報》發出的收據,顯示抬頭為「Save Hong Kong at G20 Campaign」,詢問李如何取得此收據?李稱「因為 The Japan Times 冇實體郵寄呢啲receipt畀我,一係我email 收到,或者係T (陳梓華)畀我,我唔肯定係邊樣」。

法官李運騰追問,庭上展示的似乎是實體收據?李指「可能我喺email 收到,跟住印咗佢出嚟」。法官杜麗冰注意到,文件上除印有「Save Hong Kong at G20 Campaign」,還有一個人名「Debbie Chan」,李表示不清楚,重申其月結單沒相關交易記錄,「咁就應該唔係我(付款)」。

李指登報時會用真名填表開戶

控方展示,德國《南德意志報》刊出的廣告及相關收據,涉及8.5萬元歐羅,李確認是登報廣告之一,「G20 campaign 入面,淨係得一份德國報紙」,而李當時以港幣約76萬元買入8.53萬歐羅,透過渣打銀行支付《南德意志報》廣告費。;至於美國《紐約時報》,李確認廣告費涉款 8.37萬美元。

控方指,《紐約時報》收據顯示,除有李的名字,還印有「Anna Kwok」。李指,他與Telegram 群組成員Anna Kwok一起安排《紐約時報》廣告,「因為搵報紙仲有第二啲人去負責,所以我諗 The New York Times(廣告),Anna Kwok 佢有份幫手搵嘅,咁至於最尾張單點解有兩個名,我唔清楚」。

《紐約時報》G20廣告 (網上圖片)

《紐約時報》G20廣告 (網上圖片)

法官李運騰關注,李當時使用真名安排《紐約時報》廣告?李同意。李官追問,其他TG成員是否也知道李的真名?李稱不是,「淨係喺呢啲單、同報館落正式嘅form(表格)、開 account(戶口) ,我先 provide(提供)我個真名」。李指,亦有可能報館會知道其真名,「同埋如果呢啲文件通常喺email度send,中途forward(轉寄)過或者 CC(副本)過畀搵報紙嘅人嘅話,咁就佢都知」。控方展示《紐約時報》另一版本廣告,李確認涉及3.6萬美元。

李官又指,在一份由LAIS Hotel所支付的帳單中同樣出現李的真名,問李是否曾將名字告知他人,李指,他填寫部分文件時會用上真名,加上他需要將文件轉交給T(陳梓華),讓對方代為墊支,故推測對方從中得知他的姓名。

《朝日新聞》廣告 (網上圖片)

《朝日新聞》廣告 (網上圖片)

《朝日新聞》G20廣告收據客戶名稱為「眾志」 李:我估係周庭

控方另展示日本《朝日新聞》G20廣告,從收據可見,廣告費為700萬日元,客戶名稱為「Demosisto」,李確認是「眾志」。控方追問,是政黨的那個「眾志」?李稱「以我理解,淨係得一個眾志」,當中有人幫忙聯絡《朝日新聞》登報。

周庭 (資料圖片)

周庭 (資料圖片)

法官李運騰問,該人是TG成員之一?李稱不知道。控方問及,那名「眾志」成員涉及登報行動?李稱不直接知道,「但我估係周庭,我估得佢一個識講日文」,亦不知道她是否TG成員之一。

控方展示,李相關渣打銀行記錄,詢問是否李支付700萬日元登報費?李確認由他支付。控方問及,收據向香港眾志發出,李如何獲得此收據?李稱不記得對方透過哪個渠道給他收據, 「負責搵報紙嗰啲人,要畀錢嗰陣,張單畀我,就係呢張喇」。

韓國3份報章刊登廣告

控方另展示,韓國3份報章《韓國日報》、《朝鮮日報》及《東亞日報》的廣告及相關單據和銀行月結單,三份韓國報章的廣告費總共為韓圜8,325萬元。控方又展示一份「廣告信託契約書」,內容提及韓國《中央日報》及《東亞日報》在2019年6月28日的廣告費,共為韓圜8325萬元,由他支付。李指該信託契約書並非最終版本,內容並不正確,且他們也沒在《中央日報》落廣告。

加國《環球郵報》廣告費含合併銷售稅 李:國際客無須付

控方展示,英國《泰晤士報》的廣告,收據指明全版彩色廣告費用約2.72萬英鎊,渣打銀行月結單則顯示,李宇軒向NEWS UK & IRELAND LIMITED(英國新聞集團,英國泰晤士報、星期日泰晤士報、太陽報等報紙的出版公司)支付2.7195萬英鎊,銀行在李宇軒個人戶口扣除了約27.58萬港元。

另在西班牙《世界報》的廣告,李確認由他支付2萬歐元,而《歐洲政治報》的登報費則為5000歐羅,同樣由他支付;至於加拿大《環球郵報》 廣告,控方指相關帳單顯示,價錢分兩個項目,即約7.5萬加元廣告費,以及9000加元合併銷售稅,合共約8.47萬加元,李的銀行紀錄顯示他支付7.5萬加元。

李解釋,由於9000加元是合併銷售稅,他曾就此電郵予《環球郵報》查詢國際客戶是否需支付此稅項,對方表示不用,但沒給他另一張帳單。法官李運騰指出,帳單上有人手寫「Free HST」,李確認,故最終付7.5萬加元登報費。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3日進行第六十九日聆訊。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第十一日作供,續接受辯方盤問時稱,與黎智英第四次會面在其座駕上,黎指「唔理你係宣揚港獨嘅,定一話係想保持一國兩制,即係總之要百花齊放,喺香港本土就要保持返個熱度,但係總之喺國際上面,就要統一口徑」。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杜麗冰指陳梓華本周二(4月30日)在庭上閱讀與警方錄影會面謄本時,曾問及可否閱讀自己的書面供詞,當時杜官得知後並不批准,指陳須在公開法庭提出要求,陳當時亦使用螢光筆及貼紙在謄本上記錄,杜官問辯方有否反對,辯方表示不反對。

黎曾提及 「香港本土要保持熱度」 

陳今續穿灰色西裝和白恤衫到庭。辯方提到陳早前供稱自己第四次與黎智英會面時,在黎的座駕上,黎曾指希望陳明白他並非不支持勇武。辯方今問及陳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中有否提及?陳問是否要完全一樣的句子,杜官稱不是,問陳是否有相同意思的句子。陳遂指在謄本中,他有提到黎說過「唔理你係宣揚港獨嘅,定一話係想保持一國兩制,即係總之要百花齊放」。陳指,相關內容可在2021年4月28日下午的錄影會面謄本中顯示。

辯方遂展示謄本相關段落,陳稱當時黎指「唔理你係宣揚港獨嘅,唔理你係宣揚要保持一國兩制,總之係百花齊放,喺香港本土就要保持返個熱度,但係總之喺國際上面,就要統一口徑咁樣樣」。辯方指,但當中從沒提及黎「希望我明白,佢唔係唔支持勇武」?陳同意。

辯方律師已完成對陳梓華盤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已完成對陳梓華盤問。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承認未在錄影會面提及想黎調停「美國線」分歧

辯方續問及,陳早前供稱在第5次與黎於台北會面中,黎早已知道「攬炒巴」劉祖廸曾以反修例活動為主題在德國及英國愛丁堡等地方舉辦集會及遊行,劉表明願與黎合作,但需與李宇軒討論,相關內容陳未曾在錄影會面謄本中沒提到,陳同意。

辯方續指,陳曾供稱在台北會面後,致電黎指劉祖廸表明不打「議會線」及李宇軒負責「日本線」及與「枱底人」接觸方面出現困難,陳又稱因「美國線」有意見分歧,故聯絡Mark Simon想黎出面調停,陳亦同意在錄影會面謄本沒提及。

陳同意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中,沒提及他曾向黎提過李宇軒,陳指他雖然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中沒提及完全一樣的句子,但他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曾說:「黎智英講話想pass on返呢個message畀年青人,話畀佢知要團結呢個板塊,喺國際上面游說上面唔能夠太過鬆散⋯咁我都會將呢啲訊息帶返畀身邊嘅人,咁李宇軒都會包括其中」。

辯方指在《國安法》生效後,陳與Mark Simon沒討論過「李宇軒很頑固,又不願離開香港」,也沒討論過IPAC及日本線,陳同意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搵唔到」。

陳堅持庭上口供屬真實記憶

辯方指陳 在14 項證供中,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都沒提及,因這些證供均屬虛假,陳在證人台上才提出,陳答「我唔同意」,堅持他在庭上的口供是其真實記憶;辯方指陳曾承認他並非一個隨時間流逝而記憶變得猶新的人 」,陳回應:「我嗰時係話『唔一定』」。

黎妻今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今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否認捏造供詞換取減刑 

陳完成警方錄影會面後,警方曾探望陳近65小時,辯方指陳對該65小時警方探望只留下很小記憶,陳否認;辯方引述2020年10月陳首次被捕後的書面供詞謄本,顯示陳指「純粹係我好討厭有啲人利用謊言去為佢自己謀取利益」,辯方質疑陳正正如此,捏造一系列供詞,以令自己在刑期上獲益?陳不同意,指「正正就係因為我討厭,所以我想將個事實講返出嚟」。辯方已完成盤問,由控方周天行展開覆問。

陳:當時仍有僥倖心態撇清關係 以為Mark Simon可安排離港 

控方指,辯方於盤問時向陳展示2020年10月10日及11日的供詞,當時陳尚未成為本案證人,陳於 2021年3至4月才表示有意成為本案證人,而陳在盤問承認當中部分供詞內容屬虛假,陳確認。

控方問到為何當時陳會提出虛假供詞?陳解釋「當時我仲有一個僥倖既心態,我以為可以撇清到關係」,又補充稱以為可與Mark Simon、黎智英、SWHK、劉祖廸及李宇軒撇清關係」。陳指,以為當時「畀完口供,或者離開咗警署之後,Mark Simon可以安排到方法畀我離開香港」,所以作出虛假供詞。

控方展示,陳決定成為控方證人後,於2021年4月28日的錄影會面謄本。辯方關注覆問的範圍,盤問只提到供詞被指虛假的部分,惟法官李運騰認為控方可詢問為何證人改態心態,導致供詞改變,如他在首被捕後曾稱Mark Simon沒指示過他行事。李官建議,控方提供需要提問的供詞段落及列表,辯方表示同意。

由於控方需時處理列表,法官今下午有醫療預約,遂把案件押後至5月6日續審。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六十八日的聆訊中,陳梓華承認自己有協助被捕後獲保釋的李宇軒離港,包括助他安排及聯絡可提供安全屋、船隻及財政支援的人士,當中包括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成員陳世德等。陳又否認曾對李提及要成為流亡政府領袖或以色列軍隊可訓練勇武。另陳承認庭上有新證供,未有在與警方錄影會面及書面供詞上提及,如他與黎智英第四次會面,當時在黎指「我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我需要迎合西方(要求),去獲得國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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