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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73天|辯方指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由信託持有 周達權:黎畀錢買酒店 有指示營運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73天|辯方指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由信託持有  周達權:黎畀錢買酒店 有指示營運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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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73天|辯方指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由信託持有 周達權:黎畀錢買酒店 有指示營運

2024年05月09日 12:27 最後更新:10月01日 00:05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9日進行第七十三日聆訊。《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第三日作供。辯方提及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以信託方式持有,惟周指「黎生畀錢買咗啲酒店」,並有指示營運,惟他不清楚「LAIS Hotel」是否信託持有及自己是否信託保護人;辯方把《蘋果》工作平台Slack紀錄呈堂,以喚起周參加「飯盒會」的記憶,惟周指只短時期使用Slack通訊。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周達權續穿黑色西裝出庭作供。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庭上指,準備了《蘋果》工作平台Slack訊息紀錄,當中部分內容曾向控方從犯證人陳沛敏提及、以及 2001至2021年的《壹傳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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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子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子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女兒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女兒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欲把《蘋果》工作平台Slack記錄呈堂  法官指有機會偽造

法官李素蘭問及,為何是由2001年開始?彭解釋,因該年《蘋果》併入《壹傳媒》。李官又關注 Slack紀錄的呈堂性,指紀錄由辯方自行取得,即控方還未看過?辯方同意,亦不欲透露來源,但強調可呈堂。

法官杜麗冰指,若Slack紀錄有機會是偽造,控方可能會反對呈堂,質疑辯方做法不理想。辯方指,擬向證人周達權展示Slack紀錄,因他供稱出任營運總裁後,參加所有「飯盒會」,相信有助他回憶;若周不認出相關紀錄內容,辯方就不會再追問。法官宣佈休庭讓控方閱讀。

控方閱畢文件後,關注部分Slack紀錄為周出任營運總裁前、即2018年,且周供稱在2019年10月開始才參與「飯盒會」,認為與周無關;辯方指,僅會問及在周任職營運總裁期間的紀錄。

法官杜麗冰關注,周雖有參與「飯盒會」,但不代表他有參與到Slack的對話,抑或周只是Slack相關群組的成員。辯方則指,會先向周展示他有積極參與的Slack對話,然後就此展開盤問。控方指,周供稱他每星期會參與「飯盒會」,但沒說過他參與了所有「飯盒會」,辯方不同意。法官李運騰指,辯方可在盤問時向證人釐清。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指LAIS Hotel由信託持有  周:黎畀錢買酒店 有指示營運 

辯方開始盤問周指,在控方主問時周曾供稱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由黎擁有,辯方指「LAIS Hotel」 其實是以信託方式持有,周指「我唔太清楚,我知道黎生畀錢買咗啲酒店,佢有畀指示點營運」。

辯方再問到,周是該信託保護人(Trust Protector)?法官李運騰問到,信託保護人是否指受託人(Trustee)?辯方指不同。周思索後,表示不清楚「Lais Hotel」是否由信託持有,或自己是否信託保護人。

周指僅短時期使用Slack平台 

辯方又提出,黎曾召開「飯盒會」,會前讓員工在Slack軟件群組先提出問題,黎會回覆或指「到時開會再傾」,而非周在控方主問時所指,員工在WhatsApp提出問題。周稱,整個情況是黎會透過電子通訊軟件,把出席者加入群組,事先問出席者有甚麼問題想討論,黎會回覆或指「到時開會再傾」,有一段時間是透過Slack軟件,後則轉為WhatsApp軟件。周指他使用Slack只很短時期,故對Slack僅有「些少印象」。辯方展示Slack介面,周指「我相信係」。

辯方再展示Slack「港蘋紙廣告」群組,周同意他是該群組一員,在群組成立時已加入。辯方指,員工在Slack提出問題後,會有實體會議,再有人撰寫會議紀錄,周確認。辯方展示行政總裁張劍虹在Slack傳送的「今天午餐會議重點和跟進」,提到「蘋果網有眾多video talk題材,關於馬、體育、海外樓盤…」、「逆權運動下不少小店生意受影響,我們可以優惠給小店在報紙」等,周同意。

法官李素蘭關注Slack的介面,辯方解釋指可以按下對話、展開回覆等。李官指辯方在解釋一個複雜的應用程式,正如WhatsApp亦須專家證供,關注法庭能否接納辯方解釋。辯方其後指,盤問時會直接向周指出Slack相關對話內容。

2019年12月「飯盒會」討論改善《蘋果》實體報廣告及銷量

辯方指,在2019年12月6日舉行了「飯盒會」,討論《蘋果》實體報廣告遇上困難、及如何突破銷量,周稱「好老實,就唔記得」,指直至剛才看到一些文件才「有多些小記憶」。辯方問及,文件是否助他喚醒當時記憶,周回答稱「因為咁耐之前……唔會記得完完全全發生咗咩事」。辯方續指,如周需要文件協助記憶,會盡力協助。

辯方問到,周有否參加2019年12月6日的「飯盒會」,周稱「我諗有啦」。辯方續問,黎當日未能出席「飯盒會」,周稱不記得。辯方問周會否記得有某些情況,黎未能出席「飯盒會」,周同意會有這種情況,並同意如黎未能出席,張劍虹會主持會議。 辯方指當日「飯盒會」上,有人提出一些建議去改善報紙廣告,周稱「我諗要睇返當時啲對話,就可能會記得多啲」。

周不同意「飯盒會」大部分與業務有關   非由黎作編採指示 

辯方讓周閱讀相關Slack記錄。周其後確認自己有出席該「飯盒會」,而黎沒出席。辯方問到,黎沒出席的「飯盒會」,是交由張劍虹主持?周同意。 辯方再問,給小店登報優惠事宜,是否在該次「飯盒會」首度提出?周稱不記得,亦不記得是由黎還是其他同事提出。辯方再問及,周出席的「飯盒會」大部分與業務發展有關,「飯盒會」並非由黎訂立編採指示?周不同意。

黎智英妻子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子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白色外套到庭,其妻及女兒續前來旁聽。

黎的女兒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女兒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二日聆訊中,周達權供稱,黎旗下的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管理多間加國酒店,與《壹傳媒》沒關連,而LAIS Hotel在2019年4月從黎的銀行戶口匯款200萬美元處理Mark Simon計劃,程序上已取得黎批准,他不需知計劃內容,同意自己像「橡皮圖章」;周又確認曾收到電郵通知,Mark Simon向李宇軒支付500萬,因李柱銘請求助李作「過渡性貸款」,據周理解為文宣廣告費用;另2019年黎曾過私人戶口向Mark Simon支付20萬美元年終獎金,連同過去4年Mark Simon已獲發年終獎金近900萬港元。周又供稱,黎曾向他提及 「一人一信」可助推廣美國人訂閱《蘋果》,因「寄去畀特朗普,咁個聲音會好大」。

特區政府星期五(5月1日)強烈譴責有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試圖透過發放所謂新聞自由指數及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獎項,美化其犯罪行為,並對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此等卑劣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須予強烈譴責。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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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的權利。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經過長達156日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各方呈交總共超過1000頁的書面陳詞等。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日。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證明。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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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繼續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而黎智英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清楚指出,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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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公開的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在面對這些鐵一般的事實,依然顛倒是非、惡意攻擊,令人不齒,特區政府必須再次嚴正反駁,以正視聽。」

發言人強調︰「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尊重及保障人權,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權利與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及出版等自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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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惟部分別有用心人士卻刻意捏造有關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事實。而無國界記者絕大部分的資金由歐盟、美國國務院、及其他歐洲政府提供,屬美西方勢力的反華工具,其所謂『排名』並無公信力,特區政府不予理會。」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區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區政府促請各方認清客觀事實,停止任何毫無根據的惡意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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