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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辯方指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由信託持有 周達權:黎畀錢買酒店 有指示營運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辯方指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由信託持有  周達權:黎畀錢買酒店 有指示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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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辯方指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由信託持有 周達權:黎畀錢買酒店 有指示營運

2024年05月09日 12:27 最後更新:05月10日 08:3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9日進行第七十三日聆訊。《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第三日作供。辯方提及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以信託方式持有,惟周指「黎生畀錢買咗啲酒店」,並有指示營運,惟他不清楚「LAIS Hotel」是否信託持有及自己是否信託保護人;辯方把《蘋果》工作平台Slack紀錄呈堂,以喚起周參加「飯盒會」的記憶,惟周指只短時期使用Slack通訊。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周達權續穿黑色西裝出庭作供。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庭上指,準備了《蘋果》工作平台Slack訊息紀錄,當中部分內容曾向控方從犯證人陳沛敏提及、以及 2001至2021年的《壹傳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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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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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妻子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子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女兒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女兒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欲把《蘋果》工作平台Slack記錄呈堂  法官指有機會偽造

法官李素蘭問及,為何是由2001年開始?彭解釋,因該年《蘋果》併入《壹傳媒》。李官又關注 Slack紀錄的呈堂性,指紀錄由辯方自行取得,即控方還未看過?辯方同意,亦不欲透露來源,但強調可呈堂。

法官杜麗冰指,若Slack紀錄有機會是偽造,控方可能會反對呈堂,質疑辯方做法不理想。辯方指,擬向證人周達權展示Slack紀錄,因他供稱出任營運總裁後,參加所有「飯盒會」,相信有助他回憶;若周不認出相關紀錄內容,辯方就不會再追問。法官宣佈休庭讓控方閱讀。

控方閱畢文件後,關注部分Slack紀錄為周出任營運總裁前、即2018年,且周供稱在2019年10月開始才參與「飯盒會」,認為與周無關;辯方指,僅會問及在周任職營運總裁期間的紀錄。

法官杜麗冰關注,周雖有參與「飯盒會」,但不代表他有參與到Slack的對話,抑或周只是Slack相關群組的成員。辯方則指,會先向周展示他有積極參與的Slack對話,然後就此展開盤問。控方指,周供稱他每星期會參與「飯盒會」,但沒說過他參與了所有「飯盒會」,辯方不同意。法官李運騰指,辯方可在盤問時向證人釐清。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指LAIS Hotel由信託持有  周:黎畀錢買酒店 有指示營運 

辯方開始盤問周指,在控方主問時周曾供稱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由黎擁有,辯方指「LAIS Hotel」 其實是以信託方式持有,周指「我唔太清楚,我知道黎生畀錢買咗啲酒店,佢有畀指示點營運」。

辯方再問到,周是該信託保護人(Trust Protector)?法官李運騰問到,信託保護人是否指受託人(Trustee)?辯方指不同。周思索後,表示不清楚「Lais Hotel」是否由信託持有,或自己是否信託保護人。

周指僅短時期使用Slack平台 

辯方又提出,黎曾召開「飯盒會」,會前讓員工在Slack軟件群組先提出問題,黎會回覆或指「到時開會再傾」,而非周在控方主問時所指,員工在WhatsApp提出問題。周稱,整個情況是黎會透過電子通訊軟件,把出席者加入群組,事先問出席者有甚麼問題想討論,黎會回覆或指「到時開會再傾」,有一段時間是透過Slack軟件,後則轉為WhatsApp軟件。周指他使用Slack只很短時期,故對Slack僅有「些少印象」。辯方展示Slack介面,周指「我相信係」。

辯方再展示Slack「港蘋紙廣告」群組,周同意他是該群組一員,在群組成立時已加入。辯方指,員工在Slack提出問題後,會有實體會議,再有人撰寫會議紀錄,周確認。辯方展示行政總裁張劍虹在Slack傳送的「今天午餐會議重點和跟進」,提到「蘋果網有眾多video talk題材,關於馬、體育、海外樓盤…」、「逆權運動下不少小店生意受影響,我們可以優惠給小店在報紙」等,周同意。

法官李素蘭關注Slack的介面,辯方解釋指可以按下對話、展開回覆等。李官指辯方在解釋一個複雜的應用程式,正如WhatsApp亦須專家證供,關注法庭能否接納辯方解釋。辯方其後指,盤問時會直接向周指出Slack相關對話內容。

2019年12月「飯盒會」討論改善《蘋果》實體報廣告及銷量

辯方指,在2019年12月6日舉行了「飯盒會」,討論《蘋果》實體報廣告遇上困難、及如何突破銷量,周稱「好老實,就唔記得」,指直至剛才看到一些文件才「有多些小記憶」。辯方問及,文件是否助他喚醒當時記憶,周回答稱「因為咁耐之前……唔會記得完完全全發生咗咩事」。辯方續指,如周需要文件協助記憶,會盡力協助。

辯方問到,周有否參加2019年12月6日的「飯盒會」,周稱「我諗有啦」。辯方續問,黎當日未能出席「飯盒會」,周稱不記得。辯方問周會否記得有某些情況,黎未能出席「飯盒會」,周同意會有這種情況,並同意如黎未能出席,張劍虹會主持會議。 辯方指當日「飯盒會」上,有人提出一些建議去改善報紙廣告,周稱「我諗要睇返當時啲對話,就可能會記得多啲」。

周不同意「飯盒會」大部分與業務有關   非由黎作編採指示 

辯方讓周閱讀相關Slack記錄。周其後確認自己有出席該「飯盒會」,而黎沒出席。辯方問到,黎沒出席的「飯盒會」,是交由張劍虹主持?周同意。 辯方再問,給小店登報優惠事宜,是否在該次「飯盒會」首度提出?周稱不記得,亦不記得是由黎還是其他同事提出。辯方再問及,周出席的「飯盒會」大部分與業務發展有關,「飯盒會」並非由黎訂立編採指示?周不同意。

黎智英妻子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子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白色外套到庭,其妻及女兒續前來旁聽。

黎的女兒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女兒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二日聆訊中,周達權供稱,黎旗下的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管理多間加國酒店,與《壹傳媒》沒關連,而LAIS Hotel在2019年4月從黎的銀行戶口匯款200萬美元處理Mark Simon計劃,程序上已取得黎批准,他不需知計劃內容,同意自己像「橡皮圖章」;周又確認曾收到電郵通知,Mark Simon向李宇軒支付500萬,因李柱銘請求助李作「過渡性貸款」,據周理解為文宣廣告費用;另2019年黎曾過私人戶口向Mark Simon支付20萬美元年終獎金,連同過去4年Mark Simon已獲發年終獎金近900萬港元。周又供稱,黎曾向他提及 「一人一信」可助推廣美國人訂閱《蘋果》,因「寄去畀特朗普,咁個聲音會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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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到羈留所探訪陳梓華 以電腦錄取口供

2024年05月17日 18:10 最後更新:18:1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17日進行第七十八日聆訊。證人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續出庭作供,指他於2022年11月9日及10日前往羈留所探訪陳梓華,並由其下屬替陳錄取了共6頁的口供。辯方提出,警方探訪從犯證人張劍虹及陳梓華時,不斷說服他們成為控方證人,惟法庭質疑辯方在盤問張劍虹及陳梓華時,只「提問」,並無「指出」等字眼。辯方申請暫停盤問黎國勇,案件押後至5月20日(周一)續審。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續盤問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黎早前提到在2022年8月11日至11月9日前往羈留所探訪陳梓華14次,與陳梓華會面約670分鐘。

辯方展示黎國勇的記事冊,當中顯示黎在2022年11月9日早上10時前往羈留所,下午4時至5時15分探訪陳梓華。黎國勇在2022年11月10日早上10時,與下屬再度前往羈留所探訪陳梓華。記事冊寫他們在下午3時50分到達,辯方質疑黎為何需用5小時才到達羈留所,黎解釋他在下午3時50分已身處羈留所。

黎國勇指下屬替陳梓華錄取了共6頁紙口供 

辯方再展示調查報告,提到黎在2022年11月9日下午4時05分至5時15分,與下屬到羈留所1號會見室與陳會面,期間提及陳梓華生活近況,並作風險評估。黎在2022年11月10日早上11時至下午3時45分,與下屬到羈留所會見室與陳會面,並由其下屬向陳錄取共6頁的口供。

黎國勇稱,當日他與其下屬受指派向陳梓華錄取口供,兩人到會議室後,其下屬向陳梓華錄取口供時以電腦記錄,陳梓華有在口供紙簽署。

辯方表示,控辯雙方經討論及協商後,決定暫停盤問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要求案件押後至5月20日(下周一),以讓辯方重新考慮盤問方向。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庭質疑辯方盤問證人時只「提問」非「指出」

辯方另指,早前黎國勇的供詞提到他在2021年11月11日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張劍虹,現時控方正向懲教署職員索取有關紀錄。法官質疑,辯方為何需要有關紀錄,辯方於陳梓華出庭作供時已指出警方探訪期間曾經談論證供,當時陳已否認。

辯方稱,他們欲指出警方探訪張劍虹及陳梓華時,不斷說服他們成為控方證人。惟法官質疑,辯方早前在盤問兩人時,並無提出指導(coaching )、捏造 (fabrication) 及排練(rehearsing)證供等字眼。辯方指,曾提出「游說(persuade)」等字眼。惟法庭指,辯方當時只是「提問」,沒有「指出」。

黎智英的妻女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妻女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七日聆訊中,就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就《蘋果》工作平台Slack上的「飯盒會」會議紀錄接受盤問, 三名法官經考慮後,否決辯方申請,認為黎一方在本案開審前已有機會取得Slack平台紀錄,且黎本身亦是Slack用戶及相關群組成員,不可能對Slack不知情,且開審前辯方已有長達2年多作準備,理應可更早取得Slack相關紀錄,法官認為若容許辯方重召張劍虹出庭作供,將不符合司法公正原則;另證人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承認把判詞交給張劍虹後,與其聊天談及「獄中日常」,但否認逾3小時會面是要游說對方做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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