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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多名前立法會議員判囚 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各囚4年2個月

政事

35+顛覆案|多名前立法會議員判囚  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各囚4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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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多名前立法會議員判囚 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各囚4年2個月

2024年11月19日 12:23 最後更新:00:00

35+顛覆案中,共45人罪成,是本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除首4名被告包括戴耀廷等列為「首要分子」,被判囚6年1個至10年外外,其餘被告均列為「積極參加者」,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而多名前立法會議員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6年9個月 。

毛孟靜被判囚 4年2個月。(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毛孟靜被判囚 4年2個月。(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其中,多名前立法會議員被判,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黃碧雲判囚6年7個月;胡志偉和朱凱廸各囚4年5個月;林卓廷及梁國雄各囚6年9個月;楊岳橋囚5年1個月;陳志全囚6年6個月。 

譚文豪同樣被判囚 4年2個月。(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譚文豪同樣被判囚 4年2個月。(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因「35+顛覆案」被判囚4年8個月、正服刑中的黃之鋒,被指在2020年與羅冠聰等請求外國制裁中港,2025年6月6日在獄中被捕,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作第三次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2026年3月6日交付高等法院。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之鋒。資料圖片

黃之鋒。資料圖片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指,黃在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羅冠聰。資料圖片

羅冠聰。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 WKCC 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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