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中,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5人罪成,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 除首4名被告列為「首要分子」,其餘41名被告均為「積極參加者」。
何桂藍判囚7年。
其中不認罪的被告何桂藍,被判入獄7年;認罪的黃之鋒被判囚4年8個月、劉穎匡判囚4年5個月、岑敖暉判囚4年6個月。至於從犯證人、阿布泰老闆林景楠早前被准保釋,今則被判入獄5年2個月。
黃之鋒判囚4年8個月。(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林景楠被判入獄5年2個月。
政事
35+顛覆案中,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5人罪成,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 除首4名被告列為「首要分子」,其餘41名被告均為「積極參加者」。
何桂藍判囚7年。
其中不認罪的被告何桂藍,被判入獄7年;認罪的黃之鋒被判囚4年8個月、劉穎匡判囚4年5個月、岑敖暉判囚4年6個月。至於從犯證人、阿布泰老闆林景楠早前被准保釋,今則被判入獄5年2個月。
黃之鋒判囚4年8個月。(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林景楠被判入獄5年2個月。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高等法院上訴法庭駁回12名被告就定罪或判刑提出的上訴。政府認為,說明任何人想要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必須依法受到懲治。對於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上訴,律政司將審慎研讀判詞,並研究是否提出上訴。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上訴。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發言人表示,原審法庭早前頒下的裁決理由書,指出所謂「35+計劃」終極目的和用意就是要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審訊過程揭示涉案人士提出的「攬炒十步曲」計劃,同時通過大規模街頭暴動及其他手段,使香港社會陷入停頓,加上國際政治及經濟制裁,以達至「攬炒」效果,令市民受苦。發言人說,本案鐵證如山,犯罪情節嚴重,被定罪人士罪有應得。
律政司。資料圖片
發言人指出,法庭就本案上訴作出的判決,足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嚴格按照適用法律,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保障下,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法院嚴格按照證據和所有適用法律判案,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而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犯罪,被告才可被法庭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