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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湯家驊:判刑合理 尊重一國兩制精神

政事

35+顛覆案|湯家驊:判刑合理 尊重一國兩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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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湯家驊:判刑合理 尊重一國兩制精神

2024年11月19日 15:26 最後更新:12月18日 23:59

身兼資深大律師兼行會成員湯家驊認為,法庭對35+顛覆案的判刑合理,屬預期之內。湯家驊表示,雖然涉及《香港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但控罪是串謀罪,故認為國安法及內地案例不完全適用,但十分尊重「一國兩制」精神,即是用普通法原則,去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是合理的處理方法。

資深大狀兼行會成員湯家驊認為今次判刑合理,屬預期之內。(資料圖片)

資深大狀兼行會成員湯家驊認為今次判刑合理,屬預期之內。(資料圖片)

湯表示,除主謀戴耀廷判刑如預期般重,其他4至7年的判決都是十分合理,不算太輕亦不算太重。」而最重的被告被判囚10年,如根據國安法條文,是屬於最嚴重罪犯判刑的下限,從這個角度看,他認為也是非常合理。

載着被告的囚車今早抵達西九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被告的囚車今早抵達西九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有從犯證人的判刑與部分不認罪的被告相若,湯家驊相信,法庭考慮的是各被告在整件事的角色,以楊岳橋為例,即使他在串謀顛覆的過程中擔任較重要角色,由於他早認罪,加上以往對社會有貢獻,是普通法下法庭判刑會考慮的因素,故個別人士的減刑會有不同。

今早多名外國領事職員到西九庭外排隊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早多名外國領事職員到西九庭外排隊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35+顛覆案的47名被告經審訊後,45人罪成,被判處入獄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其中12名被告就定罪及刑期提上訴,上訴庭今年2月全數駁回,維持原判,連同律政司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上訴亦駁回。但根據終審法院網頁,當中10人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黃碧雲申請終極上訴許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碧雲申請終極上訴許可。(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提出終極上訴的包括黃碧雲、鄒家成、林卓廷、何桂藍、余慧明、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梁國雄及吳政亨。 

林卓廷是申請終極上訴許可的10人之一。資料圖片

林卓廷是申請終極上訴許可的10人之一。資料圖片

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的期限已於日前屆滿,據悉律政司未有向劉偉聰提出上訴。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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