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資深大律師兼行會成員湯家驊認為,法庭對35+顛覆案的判刑合理,屬預期之內。湯家驊表示,雖然涉及《香港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但控罪是串謀罪,故認為國安法及內地案例不完全適用,但十分尊重「一國兩制」精神,即是用普通法原則,去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是合理的處理方法。
資深大狀兼行會成員湯家驊認為今次判刑合理,屬預期之內。(資料圖片)
湯表示,除主謀戴耀廷判刑如預期般重,其他4至7年的判決都是十分合理,不算太輕亦不算太重。」而最重的被告被判囚10年,如根據國安法條文,是屬於最嚴重罪犯判刑的下限,從這個角度看,他認為也是非常合理。
載着被告的囚車今早抵達西九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有從犯證人的判刑與部分不認罪的被告相若,湯家驊相信,法庭考慮的是各被告在整件事的角色,以楊岳橋為例,即使他在串謀顛覆的過程中擔任較重要角色,由於他早認罪,加上以往對社會有貢獻,是普通法下法庭判刑會考慮的因素,故個別人士的減刑會有不同。
今早多名外國領事職員到西九庭外排隊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高等法院上訴法庭駁回12名被告就定罪或判刑提出的上訴。政府認為,說明任何人想要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必須依法受到懲治。對於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上訴,律政司將審慎研讀判詞,並研究是否提出上訴。
上訴庭駁回律政司就劉偉聰的原審無罪裁決上訴。巴士的報記者攝
政府發言人表示,原審法庭早前頒下的裁決理由書,指出所謂「35+計劃」終極目的和用意就是要破壞、摧毀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特區政治制度和架構。審訊過程揭示涉案人士提出的「攬炒十步曲」計劃,同時通過大規模街頭暴動及其他手段,使香港社會陷入停頓,加上國際政治及經濟制裁,以達至「攬炒」效果,令市民受苦。發言人說,本案鐵證如山,犯罪情節嚴重,被定罪人士罪有應得。
律政司。資料圖片
發言人指出,法庭就本案上訴作出的判決,足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嚴格按照適用法律,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保障下,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法院嚴格按照證據和所有適用法律判案,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而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犯罪,被告才可被法庭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