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發言人批評加方罔顧事實,就香港特區法院公正實施香港國安法,並依法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作出的判決進行無端指責,干預特區正當司法,嚴重褻瀆和踐踏法治精神。中方對此表示堅決反對。
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發言人批評加方干預特區正當司法。使館網站截圖
使館發言人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基本原則,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民主」的旗號,從事違法活動並企圖逃脫法律制裁。香港特區法院有關判決純屬依法行事,無可指摘。
發言人強調,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依法懲治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任何外部勢力干預香港司法案件、抹黑和破壞香港法治的圖謀都不可能得逞。
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發言人批評加方干預特區正當司法。使館網站圖片
因「35+顛覆案」被判囚4年8個月、正服刑中的黃之鋒,被指在2020年與羅冠聰等請求外國制裁中港,2025年6月6日在獄中被捕,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作第三次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2026年3月6日交付高等法院。
外國領事館職員今早到場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黃之鋒。資料圖片
被告黃之鋒(28歲,自僱人士),被控《香港國安法》下,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
案件於星期五(11月21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提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罪指,黃在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羅冠聰。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 WKCC 244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