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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12天|法官駁斥黎批警言論:《國安法》生效前有合理懷疑亦會拉犯 黎先稱被《蘋果》誤導後認無知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112天|法官駁斥黎批警言論:《國安法》生效前有合理懷疑亦會拉犯 黎先稱被《蘋果》誤導後認無知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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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12天|法官駁斥黎批警言論:《國安法》生效前有合理懷疑亦會拉犯 黎先稱被《蘋果》誤導後認無知

2024年12月18日 13:50 最後更新:01月23日 16:52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三(18日)進行第112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二十日作供。黎智英在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之後批香港完全沒有法治、警察有合理懷疑就可以拘捕任何人,法官駁斥指無論香港回歸前後或《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英國做法也一樣,黎智英先稱被《蘋果》新聞誤導,後承認自己對法律認知不足。

警方在法院外部署及巡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部署及巡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在庭上播放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辯方問黎智英「警察城市」的意思,黎在庭上解釋,「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擁有凌駕法律的權力」。法官杜麗冰追問,黎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黎稱「這是你的詮釋」,強調並非這樣想,只是說香港成為警察國家後,警察可以做很多事。法官李運騰問,黎智英的結論是基於新聞?黎智英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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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法院外部署及巡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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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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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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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法院外部署及巡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部署及巡查。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展示一則於2020年7月6日黎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 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立即指出,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法官杜麗冰亦指出這是普通法下的一貫做法。黎回應指他當時並不知道,稱自己是被《蘋果》的新聞報道誤導。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杜官隨即質疑黎早前在庭上一直稱要向世界說出真相和事實,為何向世界宣稱「以合理懷疑作拘捕很荒謬」之前,沒有先向律師查詢相關法例。黎回覆指他以為報紙說的便是對的,他是被《蘋果》報道誤導了。辯方問黎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黎稱他有看過,否則不會寫那則帖文。

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智英。資料圖片

辯方隨後展示上述《蘋果》新聞報道,黎閱讀後發現報道內容有清楚解釋「合理懷疑」的含意,便改口說不是被報道誤導,是自己無知。法官李素籣就此質問:「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讀完文章後為何還說無知?」黎隨即改口稱:「我沒有看過那篇文章,所以我現在看才知道文章沒有誤導我。」李官及杜官均立即質疑黎剛才明明說自己有看過報道,現在怎麼改口,黎辯稱自己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所以寫了帖文,稱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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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黎智英早前被判刑20年,而《蘋果》6名認罪高層則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其中《蘋果》前主筆(筆名盧峯)、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被判囚10年,馮偉光昨向上訴庭就刑期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有聆訊排期。

《蘋果》6名認罪的高層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蘋果》6名認罪的高層被判囚6年9個月至10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上訴人馮偉光,62歲,案發時是《蘋果》英文版執行總編輯,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年2月9日被判囚10年。 

其餘《蘋果》編採人員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被判囚6年9個月、《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囚7年、《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判囚10年、另一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則被判囚7年3個月。

馮偉光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馮偉光就刑期提出上訴。(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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