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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27天|黎稱不識「香港民主委員會」 控方及法官質疑黎曾赴美與朱牧民會面欲見美參議員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127天|黎稱不識「香港民主委員會」   控方及法官質疑黎曾赴美與朱牧民會面欲見美參議員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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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27天|黎稱不識「香港民主委員會」 控方及法官質疑黎曾赴美與朱牧民會面欲見美參議員

2025年02月04日 13:42 最後更新:02月06日 13:1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黎智英續作供。控方指黎在審訊中多次強調「不記得」「香港民主委員會」 (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簡稱HKDC),黎今在庭上堅稱自己不知道什麼是「HKDC」,控方質疑《蘋果》早於2019年10月22日曾訪問,當時黎提到將聯同「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及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會見美國參議員,黎辯稱自己不知「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正是「HKDC」,但黎確認曾與「HKDC」總監朱牧民遊美,對方介紹他與美參議員會面,遭法官質疑黎卻不知「HKDC」,黎指當時只知朱牧民是「一個支持香港組織」的創辦人。

從犯證人陳梓華。

從犯證人陳梓華。

控方展示2019年11月15日,即黎與陳梓華及泛民等飯局兩天後的WhatsApp對話,黎轉發一張「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的 Twitter 截圖,內容關於《香港人權與民主法》,之後再發訊息稱時任美國參議員魯比奧會將《香港人權民主法案》交參議院審議,「意味最早將於今天或下周投票,法案很難不通過。好消息。」,黎確認,當時向陳梓華提供關於法案的最新資訊,亦轉發給泛民。

控方問黎轉發予泛民,是想讓泛民進行國際游說?黎否認,指他轉發的人包括何俊仁、李永達、林卓廷均沒進行國際游說,只是跟朋友分享資訊。但黎在盤問下確認,李卓人曾做國際游說,指他主要在歐洲國家進行游說工作。控方指李卓人曾發訊息指要赴美,要求因應反修例運動懲罰目標人物,黎指,他不記得李在美國的事。

控方再關注黎對「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的認知,黎重申不知道「HKDC」是什麼,也不關注。控方指黎早前供稱「不記得」,而非「不知道」?黎指兩者對他而言一樣,「我不記得因為我不知道 (I don’t remember because I didn’t know)」。控方引述黎於《蘋果動新聞》的訪問膽本,顯示黎當時曾提到「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指當時黎聯同「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及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會美國共和黨參議員,質疑黎當時已知道HKDC 就是「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黎指,當時沒留意,沒意識到「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就是「HKDC」。辯方打斷指訪問由旁白提及「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故錄音時黎可能不在場。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質疑黎不識HKDC 卻與朱牧民同遊美國 

法官李素蘭關注,訪問提到黎在美國?黎回應指他當時在美國與朱牧民一同遊美。李官追問,那黎當時知道 HKDC?黎重申不知道「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只知道朱牧民是一個支持香港組織的創辦人。李官質疑,朱牧民與黎同遊美國,黎知道對方是HKDC 的人?黎重申不知道。控方問該組織支持香港做甚麼?黎指只知組織是整體上支持香港,而當時正值反修例運動。黎沒問對方,對方亦沒表明,他亦知道朱牧民是朱耀明的兒子。控方再問為何黎與朱會面?黎指因對方介紹他與美參議員會面。法官李運騰問,組織支持香港民主運動?黎確認。

控方再引述黎在《蘋果》訪問中提到「暴力係真係升級呢,佢哋係好concern嘅,佢哋想我哋真係,維持一個唔好咁 violence,即係唔好咁暴力嘅一個情形下去維持抗爭囉。」控方問黎提到的「佢哋」指誰?黎指即美國參議員。控方再指他們想示威者「唔好咁暴力」?黎指對方相當關注,希望維持不要太暴力。

控方指黎撰文支持暴力 黎激動回應 法官要求控制情緒

控方引述黎於2019年9月8日的《成敗樂一笑》專欄「這是良知之戰」的文章,提到「有些連登仔說『我跪着歡迎解放軍入城』,就是預了與中共政權『攬炒』,同歸於盡。有一次我與十多個勇武派年輕人談話,其中有三位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私下說,會不惜犧牲生命保護香港」。 控方問黎當時有否平息勇武派的暴力?黎指沒有,只是他們在《蘋果》接受訪問,黎遇到他們時和他們交談,因不知對方是較暴力的一方還是較保守的一方,且該次會面時間短,自己亦不能「像傳教士般」跟他們談話。

法官杜麗冰也質疑,黎作為《蘋果》東主,沒問這些年輕人在做甚麼嗎? 控方再問《蘋果》與勇武派有聯繫,為何黎不聯絡他們平息暴力?黎指他沒這樣做,亦從未向記者索取受訪者的聯絡。 控方指黎透過該文章,激起民眾憎恨中港政府、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慫使他人不守法,黎全否認。控方又提到陳梓華曾向黎發訊息指,他將到英國與「攬炒巴」劉祖廸見面,故安排他與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見面。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

黎堅稱沒要求陳進行國際游說,只是要求他平息反修例運動暴力。黎又否認安排陳到英國與劉祖廸、奧爾頓勳爵及羅傑斯見面,黎一度提高聲線稱:「難道陳梓華去廁所,都話我叫他去廁所叫人平息暴力?點解所有事都要與平息暴力有關?」 法官杜麗冰見狀即說,由於黎一直堅稱他只是要求陳平息反修例運動暴力情況,沒要求陳梓華進行國際游說,但當陳梓華發訊息給黎問「你想我去英國見誰?」,黎便叫陳與羅傑斯及奧爾頓勳爵見面,控方只是問黎為何建議陳與兩人會面。

黎續指:「他(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經常故意曲解我的說話!(He keeps putting words in my mouth! )」、「周生(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你一次又一次曲解我的說話!你真的十分無恥無信 !(You’re so free of shame and integrity!)」,法官杜麗冰聞言喝止:「Mr. Lai!」,「請你不要在非回答問題時發表言論好嗎?你只是回答問題,我不會允許證人在法庭上,不必要地批評律師提出問題。」,著黎克制情緒;法官李運騰也解釋,控方職責是要提出控方的主張,盤問時讓被告回應涉案指控,要求黎理解此法律程序。

法官李素蘭則向黎稱:「你可能不喜歡控方為指出控方的案情,即使你狂怒、激動發情緒化(wild,excited and emotional),也希望你理解」,黎反問:「即使控方說的話不正確?」法官李素蘭指,即使控方說的話不正確,黎有權表示不同意,建議黎被控方盤問時盡力控制情緒。

被告黎智英。AP圖片

被告黎智英。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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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四(2月6日)進行第129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37日作供。控方展示黎於Twitter多篇帖文,顯示黎於《國安法》生效後,仍關注初選,帖出《蘋果》多篇關於35+的報道,黎承認帖文由他撰寫,並著李兆富發佈。另控方指黎在辯方主問時指與「攬炒巴」劉祖廸會面的目的,是尋求他協助組織抗爭領導團隊,但控方和法官均質疑黎的供詞前後有出入,黎確認是希望劉運用他對勇武派的影響力,組織領袖團隊。

控方續圍繞初選問題盤問,指初選於2020年7月11日至12日舉行,據陳梓華於7月12日向黎發訊息稱「謝謝你在初選中所做的一切,這在香港歷史上是非凡的」,黎翌日回覆「It’s a miracle!」(這是奇蹟)」。控方問黎直至2020年7月仍關注初選?黎說「可以這樣說」,但指這議題由陳梓華提出,他只出於禮貌回覆,「這是否代表關注,隨你決定。」,他不記得初選何時舉行。

《國安法》生效後  黎發多條《蘋果》報道35+帖文 

控方展示黎的Twitter於7月12日至13日發出的3篇帖文,均附上《蘋果》報道照片,標題分別為「銀髮族等三小時搶閘撐 35+ 選民誓「攞返主導權」」、「無懼國安惡法 立會 35+ 過首關 61 萬港人投票反抗」、「傳統泛民 傾全力護盤 本土素人 誓搶佔主流」,其中在第二篇帖文中提到「超過42萬人投票,香港人決心在9月立法會選舉中贏得35+票。我們將重新掌控自己的人生」。黎承認3篇帖文都應由他撰寫,報道照片也是他拍下,再傳給「徒弟」李兆富發佈。法官李運騰問當中的Hashtag是李兆富添加?黎同意。

從犯證人陳梓華。

從犯證人陳梓華。

 黎確認冀劉祖廸運用其影響力組織領袖團隊  法官質疑黎與早前證供有出入

黎在辯方主問下曾稱,他不知道「攬炒巴」做甚麼,強調「唯一目的就是尋求他協助,以組成一個領導組織」。黎又指他於2020年1月11日與陳梓華、劉祖廸在台北見面,主要談及組織勇武派領袖。 控方問黎當日與劉祖廸還提及甚麼事情?黎指,劉還提及「支爆」即「中國內爆」,承認有回應劉的「支爆言論」,指中國花費很多錢控制人民,這樣會消耗市場資源。控方問黎主問下稱,當時可能提到「中國用很多錢監控市民」?黎稱是,監控即控制。 黎指,當時聊天時間不長,主要談及組織勇武派領袖,是理大一役之後,自己才有此念頭。

控方引述黎在審訊第98日及99日的供詞,指黎先說「我想他(劉)在勇武派之間組織一個領袖團隊」,後來說「我不是希望他(劉)成為勇武派的領導,而是希望他影響勇武派,透過組織領袖團隊來平息暴力,使行動更有組織」,是不同版本?黎稱,不是不同版本,是希望劉能使用其影響力,組織領袖團隊。控方問,所以這是黎的最終答案?黎重申,他希望劉利用其強大影響力,令勇武派之間組織領袖團隊。

「攬炒巴」劉祖廸。

「攬炒巴」劉祖廸。

法官杜麗冰問,所以黎不是想劉成為領袖?黎同意,因劉很明顯不可能再回香港,故他個人是不可能組成領袖團隊,只有透過其影響力才能著勇武派領袖團隊。杜官指,但黎首次是說「我想他(劉)在勇武派之間組織一個領袖團隊」,所以這是不準確?黎指,劉當時在英國,只能著他利用其影響力。杜官再指,所以黎首次供詞是不準確?黎重申,是想劉利用其影響力。

杜官質疑,黎首次供詞沒提及「影響力」,第二次則提到「影響力」,可見第二次的供詞比較準確,因黎知道劉在英國,不能組織領袖團隊?黎指,他認為劉有影響力,「如果你這樣理解,我接受,不要再在這裡花時間,OK,謝謝!」杜官指她只想弄清楚,即黎同意第一次的供詞不準確,第二次的供詞比較準確?黎同意,指「從表達的意義上來說並不準確」。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妻女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指劉祖廸對「連登仔」即勇武派有影響力 法官關注甚麼是「連登仔」 

控方引述黎曾供稱,指劉祖廸在「連登」有影響力,黎確認,劉對「連登仔」、勇武派有影響力。法官杜麗冰問甚麼是「連登仔」?法庭傳譯員指是「LIHKG-ers」。法官李素蘭問黎首次在傳媒上知悉劉祖廸?黎指,劉是「連登」的精神領袖。辯方補充「連登」是社交媒體。法官李素蘭問,所以要加入才能使用?法官李運騰指,這是網上平台,人們可在平台分享意見,杜官問「即好像 Instagram」。法官李運騰問使用「連登」的人都是勇武派?黎稱不是,「但我認為他們有主導地位」(a dominant position)。

法官李運騰問黎似乎將「連登仔」等同勇武派?黎同意,指「連登仔」是使用「連登」溝通的年輕勇武派,又指自己從不使用「連登」,但傳媒甚至是泛民之間都會談及劉祖廸。控方問黎看過有關劉祖廸的《蘋果》報道?黎同意,但當時不知劉的背景,只知道其影響力,認為年輕人會聽從他的意見,劉在「連登」上寫的東西,引起人們共鳴,但黎稱不知詳情,他自己沒看過。法官李連騰問,黎是否知劉祖廸的政治立場?黎稱不知道,甚至他是否屬本土派也不知道,重申對劉的印象是,他對勇武派有影響力。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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