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大被圍封期間,213人涉在油麻地參與暴動,全部案件已在去年審結。當中涉及9人的案件,其中3人早前已承認暴動罪被判囚45個月,餘下6人則否認控罪,2023年10月31日均被區院法官謝沈智慧判監5年。5名被告就判刑提上訴,個別被告另就定罪上訴,星期四(5月22日)在高等法院審理。三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5人的上訴。書面理由將於6個月內頒布。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訴人陳彥宏(21歲)、張穎瑜(22歲)、朱國智(31歲)、高天祐(22歲)及林鳳芝(22歲),上述均為被起訴時年齡,2023 年 10月31日經審訊後被區院法官謝沈智慧裁定暴動罪成,判監5年。律政司由檢控官黎靖頎、檢控官江華代表;案件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彭寶琴審理。
官强調嚴重性不在衣著和武器 而是現場鼓動行為
上訴人高天祐沒有律師代表,沒有呈遞陳詞。彭偉昌法官表示會考慮其他大律師的陳詞,亦會考慮原審法官的判詞是否有誤。高天祐表示明白。
代表上述人朱國智、林鳳芝的陳偉彥大律師表示,希望法庭以最有利方式考慮兩名申請人的證據,例如他們在現場逗留多久、在現場的行為、衣著、以及是否知悉自己身在暴動等,他認為本案沒有足夠證據指兩名申請人有參與暴動。
彭偉昌法官指本案嚴重性不在於衣著和武器,而是眼見有極端行為仍然留在現場鼓勵和支持,這已經强調多次。
官:判刑後更生是策略上的考慮
陳彥宏代表律師指,關鍵陳詞是針對更生和由陳詞後至等候裁決的時間。申請方希望法庭可以考慮申請人在時間延誤下,已經產生真誠悔意。
彭寶琴法官認為這前設是申請人已承認自己違反法律。彭偉昌法官另認為若果在判刑後再更生,這只是策略上的考慮,「點樣理解有悔意」?潘敏琦法官亦指更生和認罪及延誤是「手牽手」環環相扣,它們適用於人生已出現大改變的情況,例如是犯案後願意認錯,主動賠償和更生,但出現檢控延誤(例如是多年後才控告的非禮案件)。然而,本案不是這些情況。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官:暴動是嚴重罪行 年輕酌情考慮因素無足輕重
彭寶琴法官認為認罪背後的深意是認錯,例如被告因年輕易受他人影響而犯案,酌情給予其他扣減。同時間,法官亦可以考慮不認罪被告明知犯案而不給予扣減。彭官引述原審法官已指出,即使年輕人也知道犯案有法律後果,不能只單憑年輕此單一理由,而不考慮其他相連因素。潘敏琦法官指暴動是嚴重罪行,年輕在量刑時無足輕重。
由黎靖頎檢控官代表的答辯方表示,原審法官已經解䆁為何就其他被告給予其他扣減,並非只是考慮年輕。答辯方認為原審法官在考慮所有因素後,不就年輕情況作扣減無可詬病。
原審法官: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及最暴力的暴動
原審法官判詞指,本案的暴動是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及最暴力的暴動,示威者猶如一支熟練的軍隊,明顯有預謀及有一定計劃。一直以來,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損壞、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均為嚴重的刑事控罪,這是連小學生也明白的道理。判詞又指,年輕並非萬靈丹。案發時現場尤如戰場,就算是年輕人也會知道該行為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案件编号 : CACC 204 /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