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安處拘捕並控告一名68歲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司法機構及執法部門的憎恨,以及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白票。
警務處國安處
國安處18日在東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該名男子,他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及香港法例第554章《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
警察總部
國安處20日上午暫控該名男子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同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日前在旺角兩間書店拘捕5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的「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目前5人已獲准保釋外出,警方會繼續調查。
鄧炳強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指出,法律清楚訂明,藉一些物品包括刊物,煽動對特區政府或司法機構的不信任,或者挑撥憎恨,即屬違法,過往的案例就包括「羊村案」。他強調,賣書的人有責任確保出售的書籍不違法,並以賣食品作比喻,指賣食品的人要確保食物不會令人中毒或肚瀉,雖然未必每樣食物都要咬一口,但總有方法知道食物來源或成分。他相信書店老闆不可能不知道書本的內容就售賣,強調「無揭開看過」並非一個藉口。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對於市民外遊買書回港,入境時才被發現有問題,鄧炳強表示,凡事講證據,有足夠證據才會拘捕和檢控。至於最嚴重後果是否沒收書籍,他指每宗案件情況不同。
鄧炳強強調,國家安全工作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因為國安風險仍然存在,包括外部勢力、本土恐怖主義、「軟對抗」和潛逃人士,必須不停檢視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才能做到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