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警國安處拘控一名68歲男子 涉網上發訊息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

政事

警國安處拘控一名68歲男子 涉網上發訊息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
政事

政事

警國安處拘控一名68歲男子 涉網上發訊息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

2025年11月20日 14:54 最後更新:15:50

警務處國安處拘捕並控告一名68歲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司法機構及執法部門的憎恨,以及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白票。

警務處國安處

警務處國安處

國安處18日在東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該名男子,他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及香港法例第554章《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

警察總部

警察總部

國安處20日上午暫控該名男子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同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61歲退休漢涉於2024至2025年間在Facebook發布多則具有煽動意圖的帖文,被控《維護國安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星期三(3月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4月30日再訊,期間被告續還柙候訊。

退休漢被指在社交平台發布多則煽動意圖帖文,還柙4月30日答辯。

退休漢被指在社交平台發布多則煽動意圖帖文,還柙4月30日答辯。

被告頭髮灰白,身穿深藍色外套出庭。辯方甫開庭表示,已索取法律意見,希望申請押後,以待被告考慮答辯方向。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4月30日再訊。被告沒保釋申請,續還柙候訊。

被告莊偉文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被告莊偉文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被告莊偉文(61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指他於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11月29日,在港透過社交媒體「Facebook」,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案件編號:WKCC125/2026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