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早前承認於2026年1月在灣仔駕車時逆線行車,之後到港島警方交通部提交資料。警方早前以傳票方式控告她涉嫌「不小心駕駛」,她於星期一(3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高偉雄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罰款2000元及停牌1個月。
陳家珮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陳在聽畢案情後,表示同意及承認控罪,求情表示對於不小心駕駛深感悔意,現已沒有駕駛,承諾以後亦不會再犯。
陳家珮下午到庭應訊,巴士的報記者攝
裁判官高偉雄指,案情嚴重,涉及逆線行駛,是被告經深思熟慮後作出的行為,判處罰款2000元及停牌1個月。
被告陳家珮,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指有人告發被告於2026年1月23日,在灣仔菲林明道(北行)近謝斐道,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
交由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跟進相關懲處
陳家珮在庭外指,自己因不小心駕駛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深感悔意。雖然法庭沒要求他上駕駛改進課程,但早前她已自行報名參加駕駛改進課程,感謝各方關心,希望今天能給予大家一個正式的交代。
陳家珮步出法庭,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法官指她是經過深思熟慮後作出涉案行為,陳表示,事發當刻作了一個「粗心大意的決定」,而她願意承受任何法律後果,亦已向法庭繳交罰款。立法會有何懲處,她本人會否辭職等,她表示交由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跟進處理。
案件編號:ESS4270/2026